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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荒原(2017年新版)
“黑暗塔”的第三部《荒原》具备了更多西部小说的元素。罗兰的卡-泰特迎来了两位新的成员,众人汇聚在了中世界,开始了共同寻找“黑暗塔”的旅程。
坠入爱河的埃蒂和苏珊娜跟随罗兰踏上了追寻黑暗塔之路。罗兰一心要将他们迅速培训成真正的枪侠,但同时,他自己却因为之前在第三扇门之后拯救杰克,改变了历史而受到双重记忆的困挠,行将崩溃。而杰克也同样因为多出来了一套自己死掉而后跑到一个异世界的记忆而差点发疯,将分裂的一切合而为一的希望寄托在埃蒂与杰克的神秘缘分上。终于,在经历了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神秘仪式之后,杰克重新进入中世界,与罗兰一行人会合了。他们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命运组”。一行人来到一座如同荒原一般颓败的废弃之城。杰克突遭绑架,罗兰穿越整个阴森恐怖的荒原将他搭救出来。然后,他们企图搭乘一辆名为布莱因的单轨火车离开这个死亡的文明前往托皮卡,罗兰利用布莱因对谜语的热爱提出了一个猜谜打赌的建议,而赌注则是他们全体的生命……
序言:关于十九岁
(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它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指环王》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指环王》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的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夫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 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哥尔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那维申一种制作宽银幕电影的工艺,商标名。——译者注。如无特别说明,后文中的注解一律为译者注。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茬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底部就变得有些窄小(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 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迸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 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 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嗅盐,是一种芳香碳酸铵合剂,用作苏醒剂。。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 “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像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因为我们十分内疚”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某某—篮子”这是在“黑暗塔”中出现过多次的一段童谣。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对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 斯蒂芬·金 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后记 “黑暗塔全系列”的第四部在不远的将来即会出版——当然前提是作者的写作生涯与读者的兴趣都没有中断。这样说是再精确不过的;对我来说找到一扇扇通向罗兰世界的门已经相当困难,而似乎让每把钥匙都能契合每扇门则需要更多打磨与雕琢。但无论如何,如果读者想要有第四部,那么就会有第四部,因为只要我潜心研究,我仍旧有能力找到罗兰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强烈吸引着我……从许多方面来说比任何我曾游弋的想象世界更强烈地让我着迷。而且正如同那些神秘的慢转引擎,整篇故事的进展仿佛自动获取了加速度,不断提升步伐与节奏。 我很清楚,一些读者读完《荒原》的结局以后会有一些不满,毕竟这个结局留下如此之多的未解谜团。把罗兰和他的旅伴全然交给单轨火车布莱因不那么温柔的照看,我自己也并非特别满意,但是尽管你们没有必要相信我,我还是必须强调我本人对这第三部的结局的惊讶程度绝不亚于各位读者。但是故事情节已经自主发展(正如这本书的大部分情节皆是如此)那我们也必须让它自主收尾。我只能保证,读者们,故事中罗兰和他的旅伴已经来到一处至关重要的边界通关,我们总得多给一点时间让他们通过关卡,能从容地回答问题、填写表格。当然这只是比喻的说法,我的意思是故事得再暂停一下了。我的心也非常明智地让我的笔搁下,而非不顾一切地向前推进。 下一部书的故事发展还不甚清晰,但是我可以保证,单轨火车布莱因将会完成它的任务,更多罗兰年轻时的往事会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我们也会再次遇见滴答老人和那个谜一样的人物沃特,他又被称作巫师、永生的陌生人。罗伯特·布朗宁正是以这个可怕又神秘的人物作为他的长诗《去黑暗之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的开场。他这样写道: 起初我以为,他每句都是谎言, 那个满头灰发的跛子,邪恶的双眼 斜睨地观察他的谎言 让我如何上当,那张嘴几乎无法 抑制得意从嘴角溢出,刻下道道 笑纹,庆贺又一个人成为谎言的奴隶。 能够开启末世界与黑暗塔的钥匙正握在这位恶毒的说谎大师、黑暗而强势的魔术师手里……等待着足够英勇的侠客来抢夺。 也等待着那些留下的人。 缅因州班戈市 一九九一年三月五日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其中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八卷)*为壮观,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近年来的新作有短篇小说集《日落之后》,中篇小说集《暗夜无星》,以及长篇小说《11/22/63》 《穹顶之下》《乐园》《长眠医生》和“梅赛德斯先生”三部曲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说家。
序言:关于十九岁
前情概要 第一卷 杰克:恐惧在一把尘土里 第一章 黑熊与白骨 第二章 钥匙与玫瑰 第三章 门与魔鬼 第二卷 剌德:一堆破碎的偶像 第四章 小镇与卡泰特 第五章 索桥与城市 第六章 谜语与荒原 后记
这是她第三次实弹演习……,也是罗兰第一次帮她装好枪套让她练枪。
他们的弹药已经足够多;罗兰从埃蒂和苏珊娜·迪恩之前一直生活的世界里又带回三百多发子弹。但是足够多的弹药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浪费,事实正相反,老天爷也不会赞成浪费的。从小到大,先是他的父亲,后来是他最伟大的导师柯特,都时常这样教诲罗兰,而且现在他也仍然相信。老天爷也许不会立即惩罚那些浪费的人,但是总有一天他们要为此忏悔……,而且等待的时间越长,受到的惩罚越重。 刚开始他们并不需要实弹。罗兰的射击生涯比这个坐在轮椅上的棕肤美女揣测的还要久得多。刚开始,他只是支起靶子,看她瞄准靶心发空弹,纠正她的姿势。她学得很快。她和埃蒂都学得很快。 他早就知道,这两人都是天生的枪侠。 今天罗兰和苏珊娜来到了树林中一片空地,离他们的营地不到一英里。现在他们在那个营地里面已经住了将近两个月,营地对他们就像家一样。日子每天都差不多,很快就溜走了。枪侠罗兰的身体慢慢痊愈,与此同时他教给埃蒂和苏珊娜种种必需的本领,他俩也在努力学习:如何开枪,如何打猎,如何清理干净那些猎物;如何拉展、鞣制、处理猎物皮毛;如何尽量不浪费地利用猎物的各个部分;如何通过古恒星识别北方,通过古母星找到南方;如何好好倾听这片位于西海东北方六十多英里的森林里的声响。今天埃蒂没跟过来,但是枪侠罗兰也并没有不高兴。他一直知道,记得最牢的知识往往是自学得到的。 但是最重要的知识仍然最重要:怎么开枪、怎么每发每中、怎么致敌人于死地。 空地边参差不齐地长着半圈暗色冷杉,散发着甜甜的气味,粗粗勾勒出空地的轮廓。南面不远处地面突然断裂,下陷三百多英尺。崖壁陡峭,页岩层层突出,形成巨型的天然石阶。一条清澈的山涧从树林中潺潺流出,穿过空地中央。溪水在软绵绵的土地上汩汩流过,所过之处形成一条深沟,随后在断崖处倾泻而下。 山涧沿着石阶层层流下,形成一段段小瀑布,斑斓的彩虹在水雾中时隐时现。断崖前面是一道雄伟的深谷,崖口密密地长着更多冷杉,中间夹着巨大的老榆树。这些老榆树好像生怕被挤走似的耸立在那儿,树冠郁郁葱葱。当罗兰家乡的土地还很年轻时,这些树木就应该已经有些年岁了。罗兰看不出这片深谷有被火烧过的痕迹,虽然他觉得这片地方肯定什么时候被雷电击中过,而且威胁肯定不仅是雷电而已。这儿很久以前肯定有人住过。过去几个礼拜,罗兰找到过他们留下的遗迹,大部分是一些原始的器物,也有被火烧过的碎陶片。火真是个邪恶的东西,总是很乐于逃脱自己主人的掌控。 洗练的蓝天笼罩着这片如画美景,间或几只乌鸦嘎嘎地划过天际,显得焦躁不安,好像暴风雨即将来临。但是罗兰嗅了嗅空气,却没有闻到一丝雨意。 山涧左岸有一块巨石,罗兰在上面放了六块夹着云母丝的小石片儿,在午后的暖阳里熠熠发光。 “最后一次机会,”枪侠说道,“如果你觉得枪套不舒服,哪怕只有一丁点儿,都告诉我。我们不是到这儿来浪费弹药的。” 她深深地望了他一眼,眼光中夹着些许嘲讽。一瞬间,他似乎看见黛塔·沃克的影子像照在铁棒上模糊的阳光似的一闪而过。“如果这东西我觉得不舒服却没告诉你,你会怎么做?如果我六发全都没打中呢?重重地敲我的脑袋,就像你的老师以前对你那样儿吗?” 枪侠微微一笑。在过去五个礼拜里,他笑得比过去五年的总和都多。“我不会那么做的,你心里明白。我们以前是孩子,这是一方面原因——还没有完成我们那里的成人仪式的孩子。你可以打孩子来教导他,但是——” “在我们的世界里,打小孩儿是被上等人不齿的。”苏珊娜的声音涩涩的。 罗兰耸耸肩,他很难理解那种世界——圣书里不是说“别节省木棍儿,别宠坏小孩儿”吗?——但是他知道苏珊娜也没说谎。“你的世界尚未转换,”他说,“在那里很多东西都不一样。我自己不是也发现了吗?” “我想是的。” “不论怎么样,你和埃蒂都不是孩子了。如果我再把你们当作孩子也是错的。如果说需要任何考验,你们也都已经通过。” 尽管他没说出口,但当时海边的情景在他脑海中浮现,她打飞了三头大海怪,让他和埃蒂免遭剥皮拆骨之苦。她回应地笑了笑,他猜她说不定也想起了同样的画面。 “那么,如果我枪打得一塌糊涂,你会怎么着?” “我只会看着你。我想我只会这么着。” 她想了想,点点头说:“也许吧。” 她又试了试枪带。枪带紧紧地绑在她胸前,就像肩套一样。(这是罗兰的主意,活像码头工人的绑腰带。)模样看起来很简单,但却是花了好几个礼拜时间试来试去——还有许多裁缝活儿——才能像现在这样合身。一截磨旧的左轮枪檀木枪把从更破旧的涂油革枪套里露出。这枪带和左轮枪以前都是枪侠的,枪套就挂在他的左臀。现在他用了快五个礼拜的时间才领悟到枪套再也不会挂在那了。那大海怪让他现在完全成了个左撇子枪手。 “怎么样?”他又问。 这回她朝他笑笑,“罗兰,这回这老枪带可终于舒服了。现在你是想让我开枪呢,还是我们就坐在这儿听头顶上的乌鸦唱歌儿?” 他觉得全身毛毛的,像有小虫子在身上爬。也许柯特时不时也会有相同的感觉,虽然他外表显得强硬粗鲁。他希望她能射好……她必须射好。但是如果他把这种强烈的愿望表达出来的话,只怕会适得其反。 “苏珊娜,把我教你的东西再复述一遍!” 她有点儿着恼地叹了口气,……但当她开口时,漂亮的黑脸蛋儿隐去了笑容,换上严肃的表情。从她的口中,他发现古老的问答教学又有了新的含义。他从来没想过竟然会从一个女人的嘴里听到这些话,听起来非常自然……同时却又陌生而危险。 “‘我不用手瞄准,用手瞄准的人已经忘记了她父亲的脸。 “‘我用眼睛瞄准。 “‘我不用手开枪。用手开枪的人已经忘记了她父亲的脸。 “‘我用脑子开枪。 “‘我不用我的枪杀——’” 她突然停下来,瞄准大石头上闪着云母光的石块儿。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杀死任何东西的——这不过是些碎石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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