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内容简介:为推进我国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对靠前浙江、江苏、山东、北京等10多个省市在推行“河长制”方面的经验进行了详细调研和总结,同时结合国外河流治理的经验,对我国正在全面实施的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
前言
第一章中国水资源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第一节水资源概况
第二节中国水资源现状、面临的问题及水资源安全对策
第二章河长制出台的背景
第一节中国水环境治理历程
第二节河长制出台的历程
第三章河长制的内涵与要求
第一节河长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推行河长制的意义
第三节河长制的工作重点
第四章国内省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一节浙江省杭州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二节山东省烟台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三节江苏省徐州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四节北京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五节天津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六节贵州省遵义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七节云南省昆明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八节江西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九节湖南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节安徽省肥西县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一节福建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二节广东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三节海南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四节四川省广元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五章流域管理机构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一节太湖局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二节长江委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三节黄委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六章国外河流治理的经验
第一节莱茵河治理经验
第二节多瑙河治理的实践与启示
第三节美国州际河流污染的合作治理模式
第四节湄公河的治理与开发
第七章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
第一节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探索
第二节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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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化执法。为加强基层单位执法力量,徐州市水利局水政支队下设10个执法大队,并专门成立第四大队,负责对市区河道运行秩序执法管护。统一定期培训,要求每位执法人员熟知水法规,科学执法;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巡查力度,提高市民对水环境保护意识,及时处理河道违章违建等水事案件;重大案件实行水警、支队、大队联合执法,保障了市区河道管护秩序和运行环境良好。
(6)考核化评比。徐州市政府把河长制管护工作纳入地方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督促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考核工作由市委督察室牵头,考核力度大、层次高;考核结果直接与地方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干部调动提拔挂钩。同时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和经费兑现方面的考核,2013年11月,徐州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徐州市市区主要河道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补助资金的兑现等,并从组织管理、经费落实、河道保洁、河道养护、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和其他管理等七个方面细化考核标准与评分原则。市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据相关程序和标准按季度向各区财政核拨市级补助经费,为河道长效化监管提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