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规则变动研究》是国家863计划“大洋渔场环境信息获取和应用技术”“卫星遥感大洋渔场环境信息获取及处理技术开发”主要课题成果,主要介绍大洋渔场卫星遥感技术及应用系统的组成、总体技术路线、业务流程、数据流程、产业应用情况及系统的产业应用前景、卫星遥感数据源及其预处理、卫星遥感渔场环境信息提取技术、大洋渔场环境信息预报及渔业渔情预报、业务化全球海洋渔业生产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等。该书的出版将为提高我国远洋渔业的综合竞争力,发展远洋渔业监测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大洋渔业监测及信息服务,解决大洋渔业信息服务数据源不足,渔场、渔情不明的问题,提高渔获量、降低渔获成本,提高生产安全等有着发挥重要作用。
2012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2017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中央所确定的发展海洋的战略目标,也为广大的国际法理论工作者指明了研究的方向。
海洋,约占地球总面积的70%。在前工业化时代,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主要局限于航运和渔业生产。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全球工业化的发展,海洋的功能日益得到扩展,海洋渔业领域的国际规则也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赋予国际法理论工作者以神圣的使命。
海南大学位于南海之滨,基于地缘方面的优势和学校的优良传统,海南大学的教师非常关注海洋问题。魏德才同志作为这个队伍中的一员,也一直致力于海洋渔业领域的国际法问题研究,并于近期完成了这部关于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国际规则的专著,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阅读了魏德才同志的书稿,我有如下三点体会。
体会之一,作者掌握了最新的研究动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规则所涉及的内容浩如烟海,然而,作者在广泛搜集和阅读资料的基础上,掌握了最新的研究成果,从粮食安全到食品安全,从南北之间的利益冲突到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从渔业补贴政策到生物多样性的养护规则等,在书中均有论述。此外,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以WTO为平台的“渔业补贴”谈判和以联合国大会为平台的“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 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协定”的谈判情况,在书中也有清晰的阐释和论证,读后印象深刻。
体会之二,书中对问题的阐释逻辑清晰且结构严谨。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规则涉及的问题极其复杂,如何规划研究的路径并确定各部分研究的切入点与落脚点,这在实际上考验着作者驾驭研究工作的能力。值得欣慰的是,作者抓住了“共同的海洋,分散的渔业”这一主要矛盾,并以此为主线,通过两个层次分析渔业资源养护规则的变迁及其产生的影响。其中,第一层次,按照捕捞、运输、销售的顺序,对一般性的渔业活动领域的国际法问题加以阐释;第二层次,按照渔业补贴、水产品标签、生物多样性养护的顺序,论证了通过政府引导、规制海洋渔业活动而逐步形成的国际规则。
体会之三,作者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在专著写作的过程中,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贯穿于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中国的立场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观点。
我与作者认识已有十余年,早在2008年10月于南开大学举行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刚刚从教一年多的魏德才同志曾经与我探讨过如何做好一名高校教师的问题,话题包括如何研究海洋法,如何讲好一门课程等。之后,我们有过多次的电话和通信交流。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我欣喜地看到这位年轻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书的写作也是他十余年教学、科研成果的结晶,堪称我国海洋渔业规则研究领域的优秀成果之一。目前,人们正在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修改这一重要问题,渔业补贴、BBNJ协定多边国际谈判也正在进行,我衷心地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推进渔业协定的谈判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也希望本书的作者继续发扬严谨求实、吃苦耐劳的作风,力争有更多的研究成果问世。
最后,我愿借本书出版这个机会,向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
魏德才,男,山东烟台人,1980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际模拟法庭比赛教练,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海南省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助理(挂职)。主要从事国际法、海洋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参与国家涉海项目多项,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三项,目前主持省部级项目一项。
第一篇 当前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规则正处在变动的十字路口
第一章 突出的供需矛盾: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需求强烈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度供给不足
一、海洋渔业资源状况决定了资源养护需求强烈
(一)海洋渔业资源不仅供给人类食物还有海洋文化
(二)缺乏适当的养护导致海洋渔业资源面临危机
(三)全球治理的综合性增加了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难度
二、渔业资源养护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边缘地位
(一)顺序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渔业资源先分割后养护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延续了《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的要求
(三)逻辑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生物资源养护与海洋环境保护区分开来
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没有解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以带状分割为基础的养护制度忽视了法律与自然的区别
(二)以特定种群为中心的养护制度割断了种群间联系
(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重制度设计而轻自然联系
(四)沿海国有权决定养护制度中的TAC与MSY
(五)将国际合作定位为法定义务但缺乏约束机制
本章小结
本章定位
第二章 演变中的养护模式:从政府间模式向机构模式过渡
一、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模式开端于政府间模式
(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养护模式的法律基础
(二)以粮农组织为养护活动的主要协调机构
(三)以联合国大会为基本养护规范的主要生成路径
(四)以可持续发展为养护活动的最高目标
二、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政府间模式取得的成绩评价
(一)促进了海洋渔业从资源开发型向资源养护型转变
(二)终结了传统意义上的公海捕鱼自由
三、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已成长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主角
……
第二篇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基本环节的国际规则在争议中确立
第三篇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国际规则的前沿领域正在转向传统的国内法范畴
第四篇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国际规则变动的前景展望与中国策略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