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导则》规定了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的现状调查、方案制定、现场探测、结论及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及结果评价。
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应遵循“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探径寻源”的原则。
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由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
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江海水利工程公司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王健、周凯、汪玉君、宋立元、夏海江、汪魁峰、胡庆华、刘大为、李日芳、刘波、张永先、艾新春、李括、张欣、宫旭、张瑞、杨春旗、唐树新、张玉东、姜涛、汤彦明、臧志刚、吴硕、刘柳、韩炯清、李伟榕、王庆、李国庆、李志环、张忠孝、张为然、邵大明、马忠华、李松、董雪、关颖红、谢楠、宋兵伟、马秀梅、冯国军、肖忆明、韩旭、张书详、冯云晓、伞小雨、谭艳芳、吴庆山、张银凤、孟祥彪。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6号,024-62181315。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024-62181253。
前言
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探测导则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3.1 大体积混凝土mass concrete
3.2 渗漏leakage
3.3 探测detection
4 基本规定
5 现状调查
6 方案制定
6.1 一般规定
6.2 探测项目
6.3 探测方法
7 现场探测
7.1 容积法和量水堰法探测渗漏量
7.2 拟流场法探测渗漏源
7.3 水质分析法探测渗漏源和渗漏通道
7.4 离子示踪法探测渗漏通道
7.5 渗漏探测其他方法
8 结论及建议
8.1 探测结论
8.2 处理建议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大体积水工混凝土渗漏主要成因分析
本标准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