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韩国大贸易伙伴国、进口来源国和出口对象国,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对象国。同时,韩国是中国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国,中国是韩国的第二大投资对象国。因此中国政府、进出口企业、投资商迫切需求了解韩国经贸、财税、海关与关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韩国于1967年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法立法较早且体系完善,是单独进行关税立法的代表性国家之一。韩国国会于1969年颁布实施《韩国关税法》,该法是韩国关税制度体系的核心,是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基本法律依据。《韩国关税法》在50年间先后历经了37次修订,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共13章、329条规定,主要涵盖关税税率、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关税征收、通关管理、保税制度、调查处理、处罚等,对关税种类以及税收减、免、退、缓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对海关适用关税法律、通关监管、调查处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是集关税实体法、关税征管法、通关法、刑法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
《韩国关税法》根据韩国国会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的韩文版本和英文版本2翻译成中文,并附上韩文版本以供参考。喜闻2020年1月1日韩国公布了新版的《韩国关税法》(法律第16838号,2019年12月31日,部分改正)。编译组对2016年版本和2020年版本进行了比较,发现2020年版本根据当年经济形势作了微调,两版有90%以上的相似度。
“中韩两国隔海相望,是搬不走的近邻,也是战略合作伙伴。”自1992年8月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实现了“三级跳”并达成了“四个伙伴”关系,即从1998年建立面向21世纪的中韩合作伙伴关系,发展为2003年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再上升为2008年5月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7月,双方宣布努力成为实现共同发展的伙伴、致力地区和平的伙伴、携手振兴亚洲的伙伴、促进世界繁荣的伙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中韩两国相互认同,相互依赖,互补性渐强,双方关系发展迅猛。2015年12月20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两国签署了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的90%,标志着中韩两国贸易发展步入新阶段。尤其是2019年6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日本大阪会见韩国总统文在寅。习近平指出,双方要把握共建“一带一路”机遇,加快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积极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中韩民间友好关系。韩国总统文在寅表示,韩方愿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尽快完成韩中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愿同中方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并表示要“加强政策对接,把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韩国的‘新北方政策’‘新南方政策’对接”,筑牢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进口来源国和出口对象国,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对象国。同时,韩国是中国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国,中国是韩国的第二大投资对象国。因此中国政府、进出口企业、投资商迫切需求了解韩国经贸、财税、海关与关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韩国于1967年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法立法较早且体系完善,是单独进行关税立法的代表性国家之一。韩国国会于1969年颁布实施《韩国关税法》,该法是韩国关税制度体系的核心,是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基本法律依据。《韩国关税法》在50年间先后历经了37次修订,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共13章、329条规定,主要涵盖关税税率、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关税征收、通关管理、保税制度、调查处理、处罚等,对关税种类以及税收减、免、退、缓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对海关适用关税法律、通关监管、调查处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是集关税实体法、关税征管法、通关法、刑法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本书根据韩国国会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的韩文版本和英文版本2翻译成中文,并附上韩文版本以供参考。喜闻2020年1月1日韩国公布了最新版的《韩国关税法》(法律第16838号,2019年12月31日,部分改正)。编译组对2016年版本和2020年版本进行了比较,发现2020年版本根据当年经济形势作了微调,两版有90%以上的相似度。此外,囿于时间因素,编译组认为2016年版本的《韩国关税法》仍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李九领,女,汉族,1965年生,经济学教授,现任上海海关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院长、税收学专业带头人、税务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和海关税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从事财税、关税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同时,担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海关总署原产地技术管理委员会委员等。
主持完成关税结构的升级与优化、关税立法比较研究、现代进出口税则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等科研课题;主持完成教育部税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主持上海市税收学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合著出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关税纪事与评论》等学术著作;主编出版《关税理论与政策》《海关税收制度》等海关特色教材。
上述成果荣获海关总署十八大以来海关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和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等。个人荣获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李宇,男,汉族,1974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专业,1997年7月进入拱北海关工作,现任拱北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四级调研员。
热爱海关事业,精通海关业务,荣立3次三等功,获得8次嘉奖。精通英语、法语等多国语言,多次参与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工作;取得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多个课程培训结业证书;在海关总署主办的《外事参阅》等刊物上翻译发表多篇境外海关方面的文章;2017年作为海关总署专家代表团成员赴埃塞俄比亚国家税务与海关总局开展诊断式对口援助;2019年9月通过商务部驻外秘书全国选拔考试,被选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刚果(金)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工作。
金旭,男,朝鲜族,1969年生,中国吉林省延吉市人,韩国首尔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韩国建国大学国际通商学部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等。兼任韩国(社)亚欧未来学会副会长、韩国(社)韩中社会科学理事、韩国首尔大学李根经济赶超研究所会员等。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和韩国国民银行总行等从事金融工作十多年,并在日本一桥大学经济研究所担任客座研究员。在韩国KCI、中国C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参与撰写《东亚农村金融与众筹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主导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韩国金融实名制”编译工作,对中国推进“金融实名制”做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