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7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定 价:65 元
丛书名: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 作者:程荣斌,王新清,甄贞,陶杨,曾宪义 等 编
- 出版时间:2019/8/1
- ISBN:9787300271859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5.2
- 页码:492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7
- 开本:16开
《刑事诉讼法(第7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力求阐明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并使之密切结合中国刑事司法实践,反映中国刑事司法立法、改革以及实践的*动向。全书系统阐述了中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以及历史发展概况,并介绍了中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与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7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分为基础理论、制度论、普通程序论与特别程序论四个部分,既完整呈现了刑事诉讼的基础理念、理论与原则,又对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既对刑事普通程序进行了全面阐述,又对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本次修订,结合了当下所进行的司法改革,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完善,补充了一些原刑事诉讼制度所未提及的内容,使得《刑事诉讼法(第7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更适合于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法律是现实社会的调节器,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因而透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当时人们关于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组织以及哲学、宗教等诸多方面的思想与观点。同时,法律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以一种最明确的方式,对当时社会成员的言论或行动作出规范与要求,因而也清楚地反映了人类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对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种种具体要求和限制。因此,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迁中,同样可以看到人类自身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历史轨迹。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国家文明发展历史已经无可争辩地证明,法律制度乃是维系社会、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工具。同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体现。
由于发展路径的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东方社会与西方世界对于法律的意义、底蕴的理解、阐释存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曾比较注重法律的制定与完善。中国古代虽然被看成是“礼治”的社会、“人治”的世界,被认为是“只有刑,没有法”的时代,但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大清律例》等数十部优秀成文法典的存在,充分说明了成文制定法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唯这些成文法制所体现出的精神旨趣与现代法律文明有较大不同而已。时至20世纪初叶,随着西风东渐、东西文化交流加快,中国社会开始由古代的、传统的社会体制向近现代文明过渡,建立健全的、符合现代理性精神的法律文明体系方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正因为如此,近代以来的数百年间,在西方、东方各主要国家里,伴随着社会变革的潮起潮落,法律改革运动也一直呈方兴未艾之势。
从历史上看,法律的文明、进步,取决于诸多的社会因素。东西方法律发展的历史均充分证明,推动法律文明进步的动力,是现实的社会生活,是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同时,法律内容、法律技术的发展,往往依赖于一大批法律专家以及更多的受过法律教育的社会成员的研究和推动。从这个角度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发展,对于法律文明的发展进步,也有着异常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在现代国家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科学研究体系中,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肇始于19世纪末的晚清时代。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开办的天津中西学堂,首次开设法科并招收学生,虽然规模较小,但仍可以视为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教育机构(天津中西学堂后改名为北洋大学,又发展为天津大学)。三年后,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有“维新骄子”之称的梁启超先生即在湖南《湘报》上发表题为《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的文章,用他惯有的富有感染力的激情文字,呼唤国人重视法学,发明法学,讲求法学。梁先生是清代末年一位开风气之先的思想巨子,在他的辉煌的学术生涯中,法学并非其专攻,但他仍以敏锐的眼光,预见到了21世纪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数年以后,清廷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宣布实施“新政”,推动变法修律。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在近十年的变法修律过程中,在大量翻译西方法学著作,引进西方法律观念,有限度地改造中国传统的法律体制的同时,也开始推动中国早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20世纪初,中国最早设立的三所大学——北洋大学、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均设有法科或法律学科目,以期“端正方向,培养通才”。1906年,应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等人的奏请,清政府在京师正式设立中国第一所专门的法政教育机构——京师法律学堂。次年,另一所法政学堂——直属清政府学部的京师法政学堂也正式招生。这些大学法科及法律、法政学堂的设立,应该是中国历史上近代意义上的正规专门法学教育的滥觞。
自清末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社会的曲折发展,经历了极不平坦的发展历程。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社会一直充斥着各种矛盾和斗争。在外敌入侵、民族危亡的沉重压力之下,中国人民为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而花费了无穷的心力,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从客观上看,长期的社会骚动和频繁的政治变迁曾给中国的法治与法学带来过极大的消极影响。直至70年代末期,以“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为标志,中国社会从政治阵痛中清醒过来,开始用理性的目光重新审视中国的过去,规划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中国由此进入长期稳定、和平发展的大好时期,以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为背景,中国的法学教育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2013年4月14日去世。
王新清,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第一编 基础理论
第一章 概 述3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3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8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9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理念12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9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9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4
第三节 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沿革35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42
第一节 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42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45
第二编 制度论
第四章 刑事诉讼主体51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主体概述51
第二节 专门机关53
第三节 诉讼参与人61
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71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71
第二节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73
第三节 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74
第四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76
第五节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77
第六节 依靠群众原则79
第七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80
第八节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81
第九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82
第十节 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83
第十一节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84
第十二节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85
第十三节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86
第十四节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88
第十五节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89
第十六节 依法不追诉原则90
第十七节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92
第十八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93
第六章 管 辖100
第一节 概 述100
第二节 立案管辖102
第三节 审判管辖106
第七章 回 避115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115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116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119
第八章 辩护与代理123
第一节 辩 护123
第二节 代 理133
第九章 证据概述139
第一节 证据和证据制度139
第二节 证据种类145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162
第十章 证 明170
第一节 证明概述170
第二节 证据的收集与运用176
第三节 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187
第十一章 强制措施198
第一节 概 述198
第二节 拘 传201
第三节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202
第四节 拘 留210
第五节 逮 捕213
第十二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23
第一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意义223
第二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225
第三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227
第十三章 期间与送达235
第一节 期 间235
第二节 送 达238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244
第一节 诉讼中止244
第二节 诉讼终止246
第三编 普通程序论
第十五章 立 案251
第一节 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251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立案条件252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254
第十六章 侦 查261
第一节 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261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263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266
第四节 勘验、检查269
第五节 搜 查272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273
第七节 鉴 定275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276
第九节 通 缉279
第十节 侦查终结280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的侦查283
第十二节 监察委员会的调查286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288
第十四节 侦查监督289
第十七章 起 诉295
第一节 起诉的概念和意义295
第二节 提起公诉的程序297
第三节 提起自诉的程序308
第十八章 第一审程序314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314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316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331
第四节 简易程序334
第五节 速裁程序338
第六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339
第十九章 第二审程序345
第一节 概 述345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348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350
第四节 上诉不加刑原则355
第五节 对涉案财物的处理357
第二十章 死刑复核程序362
第一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362
第二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364
第三节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368
第二十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372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372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376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382
第二十二章 执 行387
第一节 执行概述387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389
第三节 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396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403
第四编 特别程序论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411
第一节 概 述411
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413
第三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415
第二十四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425
第一节 刑事公诉案件和解概述426
第二节 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的发展历程428
第三节 刑事公诉案件和解诉讼程序的具体内容430
第二十五章 缺席审判程序436
第一节 刑事缺席审判概述436
第二节 被追诉人在境外的缺席审判441
第三节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时的缺席审判446
第四节 被告人死亡情形下的缺席审判447
第二十六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450
第一节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概述450
第二节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具体内容453
第二十七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464
第一节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概述464
第二节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466
第三节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主要内容468
第二十八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475
第一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475
第二节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477
第三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480
第四节 刑事司法协助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