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42 元
丛书名:全国铁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
- 作者:徐光华,万金侠主编
- 出版时间:2020/8/1
- ISBN:9787113270629
- 出 版 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U216.9
- 页码:242页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本书较系统地介绍了铁路工务安全与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第一至六章为工务安全篇,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行车安全、天窗修制度、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第七至十章为应急处理篇,内容包括铁路防洪工作概论、防洪与抢修基本技能、防洪与抢修主要措施、预防其他灾害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铁路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步,铁路相关规范和标准也都做了相应的调整。根据此种情况,结合第一版《工务与应急处理》出版以来读者的反馈意见及教学方面的要求,经过各参编人员认真商讨,决定在原书的基础行修订。修订时删除了部分原书的旧有内容,并补充了必要的新内容,且增加了部分案例。
本书分为两篇。第一至六章为工务篇,主要叙述了普通铁路和高速铁路工务的基本知识,内括生产管理、行车、天窗修制度、人身、工务设备、高速铁路工务;第七至十章为应急处理篇,主要叙述了防洪与抢修及自然灾害的,内括铁路防洪工作概论、防洪与抢修基本技能、防洪与抢修主要措施、其他灾害等。本部分系统介绍了铁路工务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并配有说明,引起工程人员的重视,适用性强。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根据需要本书收集了大量案例,并且在每章后附有复
本书编写的主要依据为《普速铁路工务规则》《普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技术手册·防洪》《高速铁路工务规则(试行)》等。
本书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徐光华、万金侠任主编,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李东侠任副主编。第一章~第四章由万金侠编写,第五章、第七章由徐光华编写,第六章由李东侠编写,第八章、第十章由重庆职工培训基地冯立臣编写,第九章由重庆职工培训基地鄢世林编写。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编者参考了大量相关优秀的教材、著作、文章、论文,在此向相关作者表示感谢。
由于编者有限,书中谬误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0年7月
第一篇工务安余
第一章生产管理·
第一节生产的定义和性质·
第二节运输生产管理的法规·
第三节铁路生产管理
复题
第二章行车
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第二节作业防护
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和处理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第七节防 洪
复题
第三章天窗修制度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天窗施T的作业项目
第三节天窗施工方案的编制方法
第四节天窗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五节天窗修制度的保障
复题
第四章人身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避 车
第三节线桥作业
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第五节机具使用
复题
第五章工务设备
第一节铁路线路设备
第二节铁路桥涵
复题
第六章高速铁路工务.
第一节管理制度.
第二节行车.
第三节轨道车
第四节路用列车
第五节人身
第六节工务设备
第七节防护设施及周边环境管理
第八节人员因素与地面
复题
第二篇应急处理(防洪与抢修)
第七章铁路防洪工作概论
第一节防洪工作基本规定
第二节防洪工作组织
第三节防洪准备.
第四节汛期行车警戒制度
复题.
第八章防洪与抢修基本技能
第一节汛期判断行车条件
第二节防洪与抢修技能
复题
第九章防洪与抢修主要措施.
第一节山体防洪·
第二节江河冲刷路基治理
第三节路基的理
第四节桥涵抗洪防护.
第五节特殊土及特殊条件下路基的防护加固.
第六节水害未中断行车情况下的抢修.
第七节中断行车情况下的抢修.
第八节水害抢修及暴雨洪水后的工作.
第九节便线、便桥.
复题
第十章其他灾害
第一节桥涵防凌
第二节冻害·
第三节沙害
第四节雪害
复题
参考文献·
附 录
第一篇工务第一章生产管理 【主要内容】本章介绍了生产的相关概念,铁路工务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说明了铁路生产的组织、强化、控制及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所应遵循的原则。 【掌握】生产的相关概念、影响因素、铁路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的定义和性质一、生产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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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绝对和相对之分。
绝对观认为,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是消除了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绝对观在现实生产系统中是不存在的,它是的一种理想的状态。由于绝对观过分强调的绝对性,使其应用范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产生了与其相对应的、人们现在普遍接受的相对观。
相对观认为,是相对的.绝对是不存在的。“就是被判断为不超过允许极限的危险性,也就是指没有受到损害的危险或损害概率低的通用术语”。“所谓系指判明的危险性不超过允许限度”。
由相对的定义可知,是相对的危险性较低的状态,并非事故。事故虽与通常所谓的相对立,但事故并不是不部内容,而只是在与不这对矛盾斗争过程中,某些因素质变的外在表现。与不这对矛盾依附于生产过程,伴随生产过程而存在,也随生产的终结而消亡。
因此,我们将定义为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能将人或物的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指标的状态。换而言之,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是可以接受的,只是这个“接受”有限定指标,如果超过了可接受的指标,就为不。这个定义有下述含义: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这里讨论的是生产领域中的问题,不涉及军事或社会意义的与保安,也不涉及与疾病有关的。
(2)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于生产过程的状态描述。
(3)是相对的。绝对不存在。
(4)构成的矛盾是与不,而非与事故。因此,衡量生产系统是否,不应仅依靠事故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