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法学教育丛书:实践性法学教育论丛(第四卷)》已是本丛书的第四卷,在相关方向已产生一定影响。本选题从设定教学目标、组织课程教学、讲授技巧、体验式课程、非实践教学方法、评估学生学习、制度效力评估、课程模式等方面探讨了最佳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与路径,为我国法学教育设计和实施法学实践教学提供了可供学习和借鉴的方案。
法学实践教学
2000年一种发轫于美国法学教育模式——诊所法律教育被引入中国并生根发芽。2014年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已经步入第十五年,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已经从学习和草创阶段,步入成熟与发展阶段,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研究者和实务者也开始回顾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过去的成就,探寻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其中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问题和“可持续性发展”问题一直是作为诊所法律教育研究和实践中的重要议题反反复复被提出。
从2011年以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决定在我国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对法学高等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意见》特别强调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即“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 法律诊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 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意见》是对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建设的认可,是对可持续性发展提出更多期待。
许身健,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前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兼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及教学领域为法律职业伦理、诉讼法学、实践性法学教育、司法制度及法律文书学。著有《刑事程序现代性研究》、《法律实践教学手册》、《电影中的律师职业伦理》、《法心如秤》、《完善法学教育》(译著)等著作十余部,论文数十篇、法学随笔两百余篇。2006年担任韩国国立庆北大学招聘教授,2009年在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2010年在华盛顿法学院任访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