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是人类所特有的群体协调的途经,采用协商型会议(如公司的董事会)作为议事和决策的手段,更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人们为了解决共同问题开会议事,沟通交流、增进了解、集思广益、融合观点、消解矛盾、形成决议,必要时以投票的方式让多数人的意志变为行动指导的决议,则更是高级文明型态(如健全的公司治理)的枢纽机制。人类的会议制度是一种精巧的安排,欲使它充分发挥效用,必须有适当的机制来平衡和协调群体与个人之间权责关系。但是只有在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下,会议才能真正起到实效。
议事规则是建立在人们的常识和逻辑的基础之上的。它旨在设定全体认可的框架,使会议能够以高效、民主的方式来处理事务。因此,本书的作者从极简、实用、易于上手的角度,归纳总结了议事规则中的主要原则,手把手教读者如何使用必要的议事规则开好会议。
在日常生活中,开会解决问题是我们常用的方式,尤其是企业管理和决策中,更是如此,将议事规则从应用与抽象会议的视角具体化应用到公司治理中,不失为作者的一项极大创新。作者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任职,深知开好会议不易,因此,本书也为那些在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如何开会如何决策的必备手册。
孙涤,经济硕士和管理博士;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等多个院校的兼任教授,美国富布莱特研究学者。现任美国华裔教授学者协会秘书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首席信息官、留美中国经济学会会长等职。有近二十本中文著作在国内刊行,并在报刊和网络上辟有专栏传播现代管理的理念和实践。
郑荣清,经济信息管理学士(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英国伦敦商学院);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总监,先后负责集团战略部、阿里妈妈事业部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等相关工作;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和麦肯锡(北京)公司。
动议是会议参加者用来提出事务的工具,在会议中事务只能以动议的方式提出。动议分为主动议(main motions)、附属动议(subsidiary motions)、偶发动议(incidental motions)、优先动议(privileged motions)等类型。后三类动议统称为辅动议(secondary motions)。我们在下文中将说明,在所有类型的动议中,主动议的处理优先级其实是最低的。各类动议有所谓的优先级顺序(the order of precedence of motions):一项优先级高的动议可以在优先级低的动议正待决的时候提出并取代后者成为“直接待决议题”(当前待决议题可能有若干个,主动议+修改+委托等,但只有最后提出的那一个叫做“直接待决”),优先级低的动议须“让先于优先级更高的动议。
主动议用来提出某个特定主题供会众考虑,其内容为建议组织采取特定行动或者表达特定观点。提出主动议的用语为“我动议…..”。如前所述,在会议过程的任何时刻,只能处理一个主动议。在各种类型的动议中主动议的优先级最低,也就是说,它不能打断任何其他问题的考虑而被提出。
如下例所示:
“我动议用维修基金的剩余部分在社区公园修建一个游戏场。”
在充分的讨论以及付诸表决之后,会议主持人要代表会议宣布对动议的决定,如说“表决的结果表明赞成本动议为多数,因此用维修基金的剩余部分在社区公园修建一个游戏场的动议获得通过。”
使用各种各样的附属动议是为了适当地处理问题,如修改、提交委员会,等等,这时附属动议就替代正在处理中的主动议成为当前待决议题。在附属动议待决时,又可以提出与事务连带关系的问题,如规则问题,这类问题为偶发动议。偶发动议的优先级又高了一层,可以打断正在进行的事务处理,成为直接待决议题,直至它们先得到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偶发动议的优先级并非固定的,视特定的情况或时间而定。偶发动议和优先动议两类之间的顺序也不是完全固定的,在偶发动议合规时,其优先级甚至可以高过优先动议。而且,偶发动议之间也没有固定的优先级关系。优先动议,顾名思义,可以打断其他问题,这是因为这类动议有其重要性和急迫性。优先动议的优先级一般来说更高,可以取代主动议、附属动议、偶发动议而成为“直接待决议题”。
一些动议允许辩论,另一些则不允许辩论;有些动议可以被修改,其他一些动议不允许修改。“可辩论性”和“可修改性”是一项动议的“固有属性”。(以上讨论,可以参见第四章《动议的顺序等级》里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