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贵妇梅丽?蒙斯吞在父亲失踪后,每年都会在相同的日期收到一个匿名包裹,里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珍珠。梅丽在她父亲的物品中发现了一张署有四个签名的藏宝图,她找到福尔摩斯求助,原来这其中牵涉到一个密谋。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家喻户晓,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这些故事以侦探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经历为主线,引出了一件件耸人听闻的奇案。错综复杂的案情,离奇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不忍释卷。该系列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60个故事重新编排,虽然篇目顺序略有变化,但译文忠实于原作,故事依旧精彩。装帧设计更加符合当下青少年朋友的阅读感受,外观精巧、便于携带。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里是最值得玩味的。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种鉴识科技应运而生,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帮助,但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耐心细致、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应该是此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
福尔摩斯这一形象风靡世界100多年,在各个时代始终都是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也正符合我们这个时代年轻朋友对
“酷”的定义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的故事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引起共鸣:人们都有探索黑暗与未知的好奇,也都有找出真相、伸张正义的向往,人们都希望具备超人智慧,能先知先觉地解决难题,也都希望在零乱纷扰的疑团中抽丝剥茧地理出逻辑。在事实与想象、假设与证据、科学理论与小说创作之间,人们寻觅到了福尔摩斯的影子。希望读者把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与勇气带进自己周围的世界。
阿瑟·柯南道尔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完美的、令人难以忘怀的神探形象,他也因此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作家。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的一位公务员。青少年时代他在教会学校上学,后于爱丁堡大学学医,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他因为为英国在布尔战争中的政策进行辩护而被封爵。他自幼喜欢文学,认真阅读爱伦·坡、威尔基·科林斯和法国加波瑞欧的作品,受他们影响很深。
从《血字的研究》开始,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共分为9部,其中长篇故事4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短篇故事集5部:《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新探案》。1928年至1929年,英国出版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短篇故事和长篇故事,所有的故事汇集起来被称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欧美不断再版,有的故事再版有数百次之多。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中国出版后,引起了广大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亦出现了众多不同版本。单卷本、两卷本、三卷本、四卷本……其中不乏备受读者推崇的版本,但原作60个探案故事在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中呈现,难免文字密集,书本厚重,阅读和携带多有不便。现在,我们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重新编排,分为13册出版。这个版本对原作篇目顺序做了改动,这样编排的理由,主要是想控制各册书的厚度和重量,从而达到外观精巧、便于携带的目的。本书除了《四签名》外,还收录了《发之波折》。所述故事离奇、惊险、刺激,情节曲折多变、环环紧扣、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译文充分忠实于原作,装帧设计上力求贴合时下读者尤其是青少年朋友的阅读感受。当您打开本书时,您的心情就会随着情节上下起伏、波动,使您不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生于爱丁堡,自幼喜欢文学,中学时任校刊主编。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行医十余年,后专写侦探小说。因成功塑造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侦探人物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重要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失落的世界》等。
四签名
第一章 推断学的研究 2
第二章 案情的陈述 12
第三章 寻求解答 18
第四章 秃头人的故事 24
第五章 樱沼别墅的惨案 35
第六章 福尔摩斯做出推断 42
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 51
第八章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63
第九章 线索的中断 73
第十章 凶手的末日 84
第十一章 大宗阿克拉宝物 93
第十二章 史毛尔的离奇故事 100
发之波折 128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出一瓶药水,又从一个皮匣里拿出注射器。他的手指苍白、修长而有力。他用手指装好针头,卷起衬衫左边的袖口。他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胳膊,肌肉发达,却布满了针眼。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把针尖扎入肉里,把药推进去。之后,他躺进安乐椅里,仿佛得到满足似的,喘了一口气。
每天,他都要注射三次这样的药水。几个月下来,我已经习以为常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对我的刺激也越来越大。可由于我没有足够的胆量去阻止他,每当夜深人静,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总觉得过意不去。我屡次想向他说出我的心里话,但他脾气古怪,不能很好地采纳别人的意见,所以要想让他顺利听取别人的建议,的确是一件难事。他的意志坚定,再加上他那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所观察、体验到的古怪性格,常使我觉得胆怯,从而不敢说下去。
可是,一天下午,或许是我在吃饭时喝了点酒的原因,或许是他的态度使我发怒了,我觉得必须向他提出警告。我问道:“今天注射的是吗啡还是可卡因?”他本来想看那本旧书,听了我的话,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来说:
“百分之七溶液的可卡因,你想试试吗?”“不试。参加了那次对阿富汗的战争后,我的体质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我可不想再让它受到伤害。”我不客气地回答道。对我的发怒,他并不理会,只是微笑着说:“华生,也许你对吧。我知道它对身体是有害的,不过有一得必有一失,它能使人强烈地兴奋,还能醒脑,对它的副作用也就只能忽略了。”
我诚恳地说:“你也应该考虑到它的利害关系吧。像你所说,你的大脑或许因为药物的刺激而兴奋,但药物也会使你的大脑受到伤害。它会加剧器官组织的变质,再不然,也会使大脑长期衰弱。你也懂得它带给身体的副作用,的确是得不偿失啊。可你为什么还用那一时的快感来迫害你超常过人的精力呢?这些话,我不仅仅是作为朋友,也是作为一个医生对你说的,我要对你的健康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