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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的孩子(企鹅经典)
“七岁那年,我被淹死,而他占有了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身份和记忆。而后,我复活……”
一个平凡夏夜,负气的男孩离家出走,被蛰居在森林里的仙灵绑架。假扮他的仙灵随着前来寻人的消防队员回家,从此一边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一边展开新的生活。而那个被仙灵抓走的男孩,历经溺毙而后复活的仪式重生为仙灵,就此告别文明世界。他永远以七岁的外表游荡在森林中,在星空下高歌、在雪夜里沉眠,再也不会长大。 两个交换命运的孩子渐渐成长,他们的生命几度交会,却都擦肩而过。文明的脚步向森林不断逼近,当假扮的人类日益负疚,濒临崩溃,当森林里的仙灵死伤四散,终日逃亡,他该如何得到灵魂的救赎?他又该如何夺回自己的人生?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企鹅经典”——书界的奥斯卡,较负盛名的文学丛书之一 “企鹅经典”丛书中文版以企鹅出版集团授权使用的“企鹅”商标作为丛书标识,并采用了企鹅原版图书的编辑体例与规范,延续了“企鹅经典”书系“简装,而不简单”的一贯风格。 “企鹅经典”丛书中文版既非拾遗补漏,更非老书重刊,而是希望推出“经典作品、经典译本、经典名家导读”的优秀版本,打造一套高品质的名著典藏丛书。丛书译本都来自声望卓越的翻译家,是读者公认的、文质兼美的经典译本。译文务求贴近作者的语言风格,尽可能忠实地再现原著的内容与品质。 导读是“企鹅经典”丛书中文版较大的特色之一。每一本书都精选名家撰写的导读文字,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这些导读不但是理解名著的钥匙,更是文学评论的典范美文。 封面插画古典主义和艺术气息浓厚,有一种怀旧的味道但又不缺乏现代感,善于用色彩和场景营造出带有意味的图像,来表达文中的主题或人物细腻的情感,画面往往带有一种浪漫主义色彩,个性鲜明且辨识度高。 总之,这套“企鹅经典”丛书中文版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绝对不低的标准,期望能将读者引入庄重而温馨的文化殿堂。
企鹅经典丛书出版说明
这套中文简体字版“企鹅经典”丛书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携手上海九久读书人与企鹅出版集团(Penguin Books)的一个合作项目,以企鹅集团授权使用的“企鹅”商标作为丛书标识,并采用了企鹅原版图书的编辑体例与规范。“企鹅经典”凡一千三百多种,我们初步遴选的书目有数百种之多,涵盖英、法、西、俄、德、意、阿拉伯、希伯来等多个语种。这虽是一项需要多年努力和积累的功业,但正如古人所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由艾伦·莱恩(Allen Lane)创办于一九三五年的企鹅出版公司,最初起步于英伦,如今已是一个庞大的跨国集团公司,尤以面向大众的平装本经典图书著称于世。一九四六年以前,英国经典图书的读者群局限于研究人员,普通读者根本找不到优秀易读的版本。二战后,这种局面被企鹅出版公司推出的“企鹅经典”丛书所打破。它用现代英语书写,既通俗又吸引人,裁减了冷僻生涩之词和外来成语。“高品质、平民化”可以说是企鹅创办之初就奠定的出版方针,这看似简单的思路中植入了一个大胆的想象,那就是可持续成长的文化期待。在这套经典丛书中,第一种就是荷马的《奥德赛》,以这样一部西方文学源头之作引领战后英美社会的阅读潮流,可谓高瞻远瞩,那个历经磨难重归家园的故事恰恰印证着世俗生活的传统理念。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许多大学者大作家都有过精辟的定义,时间的检验是一个客观标尺,至于其形成机制却各有说法。经典的诞生除作品本身的因素,传播者(出版者)、读者和批评者的广泛参与同样是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每一个参与者都可能是一个主体,经典的生命延续也在于每一个接受个体的认同与投入。从企鹅公司最早出版经典系列那个年代开始,经典就已经走出学者与贵族精英的书斋,进入了大众视野,成为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的精神伴侣。在现代社会,经典作品绝对不再是小众沙龙里的宠儿,所有富有生命力的经典都存活在大众阅读之中,它已是每一代人知识与教养的构成元素,成为人们心灵与智慧的培养基。 处于全球化的当今之世,优秀的世界文学作品更有一种特殊的价值承载,那就是提供了跨越不同国度不同文化的理解之途。文学的审美归根结底在于理解和同情,是一种感同身受的体验与投入。阅读经典也许可以被认为是对文化个性和多样性的最佳体验方式,此中的乐趣莫过于感受想象与思维的异质性,也即穿越时空阅尽人世的欣悦。换成更理性的说法,正是经典作品所涵纳的多样性的文化资源,展示了地球人精神视野的宽广与深邃。在大工业和产业化席卷全球的浪潮中,迪斯尼式的大众消费文化越来越多地造成了单极化的拟象世界,面对那些铺天盖地的电子游戏一类文化产品,人们的确需要从精神上作出反拨,加以制衡,需要一种文化救赎。此时此刻,如果打开一本经典,你也许不难找到重归家园或是重新认识自我的感觉。 中文版“企鹅经典”丛书沿袭原版企鹅经典的一贯宗旨:首先在选题上精心斟酌,保证所有的书目都是名至实归的经典作品,并具有不同语种和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其次,采用优质的译本,译文务求贴近作者的语言风格,尽可能忠实地再现原著的内容与品质;另外,每一种书都附有专家撰写的导读文字,以及必要的注释,希望这对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会有一定作用。总之,我们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绝对不低的标准,期望用自己的努力将读者引入庄重而温馨的文化殿堂。 关于经典,一位业已迈入当今经典之列的大作家,有这样一个简单而生动的说法——“‘经典’的另一层意思是:搁在书架上以备一千次、一百万次被人取下。”或许你可以骄傲地补充说,那本让自己从书架上频繁取下的经典,正是我们这套丛书中的某一种。
凯斯·唐纳胡(Keith Donohue,1959— ),出生于一个爱尔兰裔的美国家庭,在七个孩子中排行第四,从小就觉得自己可能是个换生灵。他的工作是在美国艺术基金会担任讲稿撰写人。在长达八年的工作中,凯斯·唐纳胡利用课余时间获得了文学博士学位。一九七四年他立志以写作为业,并花了七年时间写下处女作《失窃的孩子》。此书尚未出版即受关注,美国某网上书店更是秘密买下其电影版权,作为进军好莱坞的首炮。随后,《失窃的孩子》囊括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更获得网上书店文学小说榜和奇幻科幻榜双料冠军。
失窃的孩子 1
导 读 296
别叫我仙灵。我们已经不喜欢被叫做仙灵了。曾几何时,“仙灵”大可涵盖各种形形色色的生物,但如今它已染上过多的联想色彩。从词源学上看,仙灵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与水泉女神或水仙女有关的生物,但在种属上,我们是自成体系的。仙灵(fairy )这个词来自于古法语fay (现代法语则是fee),而fay 又起源于拉丁词Fata ,即命运女神。fay 合群而居就称为faerie ,它们生活在天国和人世之间。
世上有一群人间精灵,carminibus coelo possunt deducere lunam。它们早在远古时代就分成了六类:火精、气精、地精、水精、土精,以及全体仙灵和水仙女。我对火精、水精和气精近乎一无所知,但地精和土精我却十分熟悉。它们的种类数不胜数,与之相伴的还有大量关于它们行为、习俗和文化的传说。它们在世界各地的叫法不同——罗马家庭守护神、魔仆、农牧神、森林神、妖怪、罗宾的好伙计、捣蛋鬼、矮妖、凯尔特“普卡”、爱尔兰鬼灵、北欧小矮人——还有极少数仍然隐居在树林中,人类几乎看不到也碰不到它们。如果你非得给我取名,就叫我小妖精吧。 更好的说法是,我是一个换生灵——顾名思义,这个词指明了我们要做的事和想做的事。我们绑架一个人类小孩,把他或她与我们其中的一个交换。换生灵变成了小孩,小孩变成了换生灵。并非任何一个男童或女童都能交换,只有那些少之又少的、对他们年幼的生命感到困扰,或与世上的悲愁心有戚戚的才有可能。换生灵挑选对象很仔细,因为这种机会大概十年左右才有一次。成为我们中间一分子的那个孩子,或许要等上一个世纪才能轮到他换生,再次进入人类世界。 准备工作冗长乏味。我们需要密切监视这个小孩,还有他的朋友和家人。当然,这都得不露痕迹。选择孩子的最佳年龄是在他上学之前,因为在那之后,一切都复杂起来。孩子会需要去记忆和处理除他亲密家人以外的大量信息,还要像在镜子里照见形体和容貌那样,一清二楚地将自己的性格和经历表现出来。婴儿是最好办的了,可对换生灵来说,照料他们是一桩难事。六七岁就恰到好处。超过这个年龄,自我意识必定会发展得更为充分。而无论他们年龄大小,我们的目标是骗过孩子的父母,让他们相信换生灵的的确确是他们的亲骨肉。这其实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容易。 不,困难不在于延续孩子的经历,而在交换本身,那是种痛苦的肢体行为。首先,从骨骼和皮肤开始,把自己拉伸成合适的大小和体形,拉到浑身颤抖,差点儿绷断。然后,其他人会在他新的头面上下功夫,这需要雕刻家的技艺。软组织上会有大幅度的推拉动作,好像头颅里填充的是黏土或软糖。接着是牙齿的事,还要除去头发,再慢慢地编织成新的,这些事情都极为讨厌。整个过程中,一粒止痛药都没有,虽然有几个换生灵会喝一种用橡树汁发酵而成的酒,但这种酒对身体有害。这种事很难受,但很值,好在我不需要重塑生殖器,那可相当复杂。最后,换生灵就和孩子一模一样了。三十年前,我就从一个换生灵重新变成了人类。 我和亨利·戴交换了生活。他是个出生在镇外农场上的男孩。一个仲夏的午后,七岁的亨利离家出走,把自己藏到了一棵栗树的树洞中。我们的换生灵密探跟踪他并发出召集令,我把自己变成他完美的复制品。我们抓住了他,我溜进树洞,和他交换了生活。当晚搜寻人员找到我时,他们可高兴了,松了口气,还挺骄傲,我本以为他们会生气,但没有。“亨利。”一个穿着消防员制服的红发男人对我说话,当时我在躲藏处假装睡觉。我睁开眼,冲他露出灿烂的微笑。这人用薄毯把我裹起来,抱着我走出树林,来到一条石铺路上,一辆消防车等在那里,红色车灯如心跳般搏动。消防员们把我带回家,交给亨利的父母,也就是我的新父母。那晚车子在路上行驶时,我一直想着,只要能通过第一关,这个世界就会重新归我所有。 在鸟类和兽类当中,母亲总能认出自己的孩子,不让陌生者闯到巢里或窝里来,大家都觉得这挺神奇,但并非一概如此。事实上,布谷鸟就常常把蛋下到别的鸟儿的巢里。尽管幼鸟体形超大,胃口奇佳,也能得到同样(其实是更多)的母爱,甚至它们经常会把其他幼鸟从高高的巢中挤出去。有时候,母鸟把自己的孩子活活饿死了,就因为布谷鸟不断地要吃的。我的第一个任务是虚构一个故事:我就是亨利·戴。不幸的是,人类更多疑,对闯入者也更不宽容。 搜救人员只知道他们要寻找一个在树林里走丢了的孩子,因此我可以保持沉默。反正他们找到一个也就满足了。在开往戴家的路上,消防车颠簸起来,我呕吐在了鲜红色的车门上,那分明是一堆橡果碎片、芥菜,还有好多小昆虫的皮。消防员拍拍我的头,把我连同毯子一把铲起,好像我只是一只被救的小猫或者一个弃婴似的。亨利的父亲从门廊上大步跨来,一把抱住我。那是有力的拥抱,带着烟酒味的温暖亲吻,他把我当成自己的儿子迎回家。但母亲就不太好糊弄了。 她的脸完全泄露了她的情绪:发着疹子的皮肤上纵横着一道道咸咸的泪水,浅蓝色的眼睛红红的,头发纠结蓬乱。她朝我张开双臂,两手直抖,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痛苦得好像掉入了陷阱的兔子。她用衬衫袖子擦了擦眼,用满怀爱意的女人那饱受摧折的肩膀围住了我,接着用深沉的花腔高音大笑起来。 “亨利?亨利?”她手撑在我肩上,把我推在一臂远的地方,“让我看看你。真是你吗?” “对不起,妈妈。” 她拂开遮着我眼睛的额发,把我压在胸前。她的心在我脸侧跳动,我觉得又热又不舒服。 “别担心,我的小宝贝。你回家了,一点事儿都没有,这点最要紧。你回到我身边了。” 爸爸用他的大手包住我的后脑勺,我想这个欢迎回家的生动场面还会永远继续下去。我一点点挣脱出来,从亨利的口袋里掏出条手帕,饼干屑撒在了地板上。 “对不起,妈妈,我偷了饼干。” 她笑起来,眼中的阴影消退了。也许她直到前一刻还在怀疑我是否是她的亲骨肉,但提到饼干奏效了。亨利离家出走时,从桌上偷了块饼干,别的换生灵把他带到河边时,我把饼干偷过来放在口袋里。饼干碎屑证明了我是她的孩子。 午夜后,他们让我上床睡觉,这种安慰大概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管怎么说,这好过睡在洞里冷冰冰的地上,拿发霉的兔皮当枕头,还有十来个换生灵在不安的睡梦中咕哝和叹气。我在松软的被子里伸直手脚,寻思着我的好运。有很多故事说的是换生灵的失败,身份被所谓的家人揭露了。一个出现在新斯科舍某渔村的孩子把他可怜的父母吓坏了,他们在暴风雪中弃家而逃,后来被发现浮尸在寒冷的港口上,已经冻僵了。一个换生灵女孩,六岁,一开口说话就让她的新父母不堪恐惧,把滚烫的蜡油灌进对方耳朵,从此再也听不到声音。还有一些父母,得知他们的孩子被换生灵替换,一夜白发,有的精神分裂,有的心脏病突发,还有的猝死。更惨的是,虽然很少见,但确有一些人家把这种生物赶出去,有的使用咒语,有的驱赶、丢弃或者杀害他们。七十年前,我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因为他忘了让自己随年龄长大。他的父母当他是魔鬼,把他像一只没人要的小猫一样捆起来装在麻袋里,丢到一口井里。大多数时候,父母为他们儿女的突变大惑不解,或一方为这种离奇的命运而责备另一方。这种危险的事情,怯弱者不宜。 自己走到这一步而没有被揭穿,我感到心满意足,但还没有完全放下心来。我上床后半小时,房间的门慢慢打开了。在走廊灯光的映照下,戴先生和戴夫人从门缝里探进头来。我把眼睛眯成一道缝,假装睡着。露丝·戴不断地低声抽泣,没人能哭得这样有技巧。“我们得改一改了,比利。你不能让这种事再发生了。” “我知道,我保证,”他小声说道,“不过看看他的睡相吧。‘天真的睡眠,缝补好忧虑的乱丝。’” 他关上门,把我留在黑暗中。我和我的换生灵同伴们监视了这个男孩好几个月,所以我在森林边就知道新家的轮廓。在亨利的眼里,这几英亩地还有这外面的世界是如此奇妙。屋外,星光从一排参差的冷杉树梢上透进窗子。习习轻风吹进敞开的窗户,从被子上掠过。停在窗玻璃上的蛾子扑扇着翅膀飞走。将圆未圆的月亮投下清辉,照亮了墙纸上暗淡的纹饰,十字架悬在我头上,从杂志上裁下的纸页和报纸用大头钉钉在墙上。桌上摆着棒球手套和棒球,盥洗架上的水罐和碗闪闪发光,如磷光般皎洁。碗上斜靠着一小摞书,一想到明天就能读这些书,我激动不已。 天刚亮,双胞胎就开始哭嚎。我顺着声音经过我新父母的房间,蹑手蹑脚地走过走廊。婴儿们一看到我就鸦雀无声,我肯定如果她们——玛丽和伊丽莎白——天生聪慧,又能说话的话,我一走进屋子她们就会说“你不是亨利”。可惜她们还在襁褓中,会说的句子比长出的牙齿还少,说不清她们幼小心灵中的秘密。她们瞪大清澈的眼睛,安静地注视着我的每个动作。我微笑,但她们不笑。我做鬼脸,给她们胖胖的下巴挠痒痒,学木偶跳舞,学鸟儿吹口哨,但她们只是看着,像两只哑巴蟾蜍一样无动于衷。我搜肠刮肚地想要找到亲近她们的法子,于是想起了有几次我在森林中遇见的与这两个人类小孩一般无助而又危险的东西。 一次我走在幽深的峡谷中,碰到一只和母亲分开的小熊崽。受惊吓的动物发出凄楚的叫声,我差点以为山里所有的熊都要来包围我了。虽然我能制服动物,但对那种一爪就能把我撕成两半的怪物无能为力。我只好哼起歌谣,安抚了熊崽。想到此处,我就对我的新妹妹们如法炮制。她们被我的嗓音迷住了,立即开始呀呀叫唤,拍着胖嘟嘟的手,口水长长地流出来,挂在下巴上。《小星星,亮晶晶》和《再见,小鸟》打消了她们的疑虑,向她们保证我和哥哥差不多,或者还是个更好的哥哥,但谁又能确定她们简单的脑瓜里转过什么念头呢。她们咯咯,咕咕。我一边唱歌,一边用亨利的口气和她们说话,她们便渐渐地相信了,或者说不再怀疑了。 戴夫人匆匆走进婴儿室,欢快地一遍遍哼着歌句。她的腰围和身量让我吃惊,我之前见过她多次,但距离从没这么近过。从森林中安全的地方观察,她似乎和所有的成年人类一般无二,但个别地看,她有种独特的温柔,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酸味,那是牛奶和酵母的香味。她迈着舞步走过地板,拉开窗帘,让金色的早晨炫亮了房间,而女孩们一看到她来,就满脸放光,抓着婴儿床的板条要起来。我也朝她微笑——否则我就没法忍住哈哈大笑。她也向我报以微笑,好似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帮我照顾你的妹妹好吗,亨利?” 我抱起离我最近的女孩,非常明确地对我的新母亲说:“我来抱伊丽莎白。”她像一头獾那么重。抱着一个不打算偷的婴儿是种奇怪的感觉,幼小的身躯抱起来有种舒适的柔感。 女孩的母亲站住脚,瞪着我,有一瞬间,她表情迷惑而动摇。“你怎么知道这是伊丽莎白?你从来没法把她们区分开。”“这容易,妈妈。伊丽莎白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的名字也更长,但玛丽只有一个酒窝。”“你可真够聪明的!”她抱起玛丽,率先走下楼梯。 我跟在母亲后面,伊丽莎白把脸窝在我肩上。餐桌被丰盛的宴席压得嘎嘎作响——薄煎饼,熏肉,一壶热枫糖汁,一罐冒热气的牛奶,还有盛在瓷碗里的香蕉片。在森林中经历过有什么吃什么的漫长岁月后,这顿简单的早餐就像散发着异国情调的高级自助餐,丰盛而且都是熟的,允诺着我将会衣食无忧。 “看,亨利,我做了所有你爱吃的。” 我真能当场亲她一下。如果她不辞劳苦做出亨利喜欢的食物,并为此而高兴的话,那么我大快朵颐,尽情享用,她一定会欢天喜地了。吃完四个煎饼,八条熏肉,牛奶喝得只剩两小杯后,我还在嚷饿,于是她又给我做了三个蛋,并拿家里烤的面包做了半条吐司。我的新陈代谢似乎已经改变了。露丝·戴把我的好胃口当做是我爱她的表现,于是在接下来的十一年,到我去上大学之前,她一直娇惯着我。不久,她升华了自己的焦虑,开始和我一样大吃大喝起来。数十年的换生灵生活塑造了我的胃口和精力,但她是个十足的人类,年年都在发福。这些年,我常想,如果她是和自己真正的长子在一起,会不会变得这么厉害,还会不会用食物来填补疑心的侵蚀呢? 第一天,她把我关在屋子里,毕竟发生了这种事,谁又能说她的不是?她除尘、扫地、刷碟子、换婴儿尿布,我就紧跟着她,比影子黏得还牢,用心揣摩,学习怎样才能把这儿子当得更好。屋里的感觉比森林更安全,但有种奇怪而疏离的感觉,潜伏着小小的惊讶。日光从拉起的窗帘后斜射而入,在墙壁上蔓延,在地毯上投射下图案,那和枝叶下的图案形状完全不同。特别有意思的是由尘点组成的小空间,只有在阳光照耀下才能看清。与户外灿烂的阳光相比,室内的光线有种催眠效果,这对双胞胎尤其明显。午餐后,她们很快就疲倦了——这对我来说可是一大好事——下午一两点钟时,她们开始打盹。 母亲从她们房间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看到我耐心地等在原地,像个哨兵似的站在走廊上。我被一个电插座迷住了,它朝我直叫,让我很恼火。虽然双胞胎的房门关着,她们有节奏的呼吸声听起来像风暴在树林中呼啸,因为我还没有把自己训练得听而不闻。妈妈牵起我的手,她柔软的一握使我为之久久感念。这女人用她的触摸,在我心中生出深沉的宁静。我想起亨利盥洗架上的书,就问她能否给我读个故事。 我们去到我的房间,一起爬上床。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成人是彻底的陌路人,而与换生灵共处的生活也已经扭曲了我的视角。她的体形是我的两倍有余,看起来那么坚固结实,特别是跟我所假扮的这个清瘦的男孩相比,简直不像真的。我的位置似乎既脆弱又不稳定,假如她翻一个身,就能像一捆柴火一样把我压扁。但她硕大的尺寸像碉堡一样把外间世界隔开,保护我不受所有敌人的侵害。双胞胎睡觉时,她给我读格林童话——《寻找害怕的年轻人》、《狼和七只小羊》、《汉瑟尔与葛莱特》、《唱歌的骨头》、《无手的姑娘》,还有其他许多故事,有熟悉的,也有不熟悉的。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和《小红帽》,她朗读时,音色适中,娓娓动听,对那些令人难过的童话来说,是过于欢快了。在她音乐般的嗓音中,传来许久之前的回音,我躺在她身边,数十年的时光为之消却。 很久之前,我听过这些故事,但是听的是德语,讲故事的是我的亲生母亲(是的,我以前也有母亲),她从《儿童与家庭的童话集》中给我读灰姑娘和小红帽。我想忘记,也觉得自己正在忘记,但她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如此清晰。 “曾经,在一个很深、很深的树林里。” 虽然我许久之前就离开了换生灵的社会,但在某种意义上,我仍然停留在那片黑森林中,对那些我爱的人隐瞒我的真实身份。直到此刻,在去年那些奇怪的事情过后,我才鼓起勇气来讲述这个故事。这是我姗姗来迟的告白,我一直不敢启齿,如今说出来,是因为这些过去威胁着我的儿子。我们改变着。我改变了。 我走了。这不是童话,而是我双重生活的真实写照,我把它留在故事开头的地方,这样或许我还能为人所知。 我的故事开始时,我是个七岁男孩,没有现在的种种欲望。将近三十年前,在一个八月的下午,我离家出走后再也没有回去。我已忘怀那些让我出走的琐事,但却记得自己是准备了一次长途旅行,往口袋里塞满了午餐剩下来的饼干,轻手轻脚地出门,母亲也许并不知道我已离去。 我们的院子沐浴在日光下,从农庄的后门一直铺陈到森林稀疏的边缘,好似一处边陲之地,使人小心翼翼地穿过去时,还惴惴然地怕被发现。一进入这片野地,我立刻有了安全感,躲进昏暗幽深的树林里。走在里面,沉寂在树木的空隙间筑巢,鸟儿停止了歌唱,虫儿也在休息。一棵树在炽热的温度下感到倦怠,它呻吟着,仿佛根部正在晃动。偶尔一缕清风掠过,碧绿的树冠就发出声声叹息。阳光在沿途的树木间洒落,我看到一株巨大的栗树,它的底部有个大洞,我爬进去藏在里面,等着听搜寻人员的呼唤。但当他们接近到可以招呼的时候,我却一动不动。傍晚时分,在褪去的夕阳下,在凉爽的星空下,大人们不停地呼唤着“亨——利”。我拒绝回答。手电筒的光芒疯狂地在树林里跳跃,搜寻人员经过我的身旁,他们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在树桩和倒下的树干间磕磕碰碰。不久,呼喊声遁入远处,渐渐变成回响、低语,最后四周一片寂静。我决定不让他们找到我。 我又往我的小窝里钻深了一些,把脸蛋贴在这棵树的筋络上,呼吸着它陈腐的芳香和黑暗的滋味,粗糙的树皮摩擦着我的肌肤。远处传来低沉的声音,汇聚成一片嘈杂。随着它的接近,低语声渐响渐快。它朝这棵空树快步而来,树枝啪啪地被折断,树叶沙沙地被踩碎,它停在我藏身处的附近。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轻轻的说话声,还有脚步声。我紧紧地蜷成一团,有什么东西爬进洞里,碰到我的脚。冷冰冰的手指环住我光光的脚踝,拖动起来。 他们把我扯出树洞,按在地上。我才叫了一声,就有一只小手钳住我的嘴,另一双手塞了个东西进来。黑暗中,他们的轮廓模糊不清,但他们的身材和体形和我相似。他们飞快地扒了我的衣服,把我绑得像个蜘蛛网里的木乃伊。这些小孩子,这些异常强壮的男孩和女孩绑架了我。 他们扛起我就跑。我被一双双手和细瘦的肩膀举着,以极其危险的速度仰面朝天在森林里疾奔。头顶上的星星刺破天幕,如流星泻雨般飞驰,我周围的世界在黑暗中飞快地旋转开去。这群运动健将举重若轻,毫不费力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表和碍事的树木间穿梭,连一个趔趄、绊脚都没有。我就像一头猫头鹰滑翔在树林的黑夜中,既兴奋又害怕。他们扛着我时,彼此间叽里咕噜地说话,听上去像松鼠的叫声,又像鹿粗声大气的咳嗽。一个沙哑的声音低声说着什么“走开来”或是“亨利·戴”。大多数人都沉默不语,但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像狼一样地嘘气。这群人像是收到信号似的放慢脚步,在一条小径上小跑而行,我后来发现这是一条开辟好了的鹿道,供森林里的居民们使用。 蚊子在我裸露的脸上、手上、脚上叮着,尽情地咬我,畅饮我的鲜血。我开始觉得痒痒,非常想抓挠。在一片蟋蟀、知了、偷窥的青蛙发出的噪音中,潺潺的流水在附近汩汩流淌。这群小魔鬼整齐划一地叫嚷着,直到队伍突然停下,我听到了河流的声响,接着刷地一下子,我被抛进了水里。 淹死是种可怕的死法。让我受到惊吓的不是腾空而起,也不是与河水的撞击,而是我的身体划破水面的声音。温暖的空气和冰冷的河水突然合而为一,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堵嘴的东西没有掉出来,我的手也没有松绑。我沉了下去,什么都看不到,有一阵子我屏住呼吸,但肺里被急速充满了水,随即就感到胸部和头部痛苦的压力。我眼前并没有闪过历历往事——我才只有七岁——也没有呼叫爸妈和上帝。我最后的念头不是正在死去,而是已经死了。水包围着我,也包围着我的灵魂,水在深处四合,水草缠绕在我的头上。 多少年后,我转变和净化的故事成为传奇,据说他们让我复苏时,一股子水激射出来,里面游着蝌蚪和小鱼。我最初的记忆是,我在一张临时凑合的床上醒过来,鼻孔和嘴里有干结的鼻涕,身上盖着一张芦苇毯子。坐在石头上,树桩上,围着我的是一群仙灵——他们就是这样称呼自己的——他们安静地聊着天,好像我并不在场。我数了数,连我在内刚好十二位。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发现我醒了,活过来了。我没有动弹,既害怕又尴尬,因为除了遮盖,我一丝不挂。整个场面感觉就像一个正在苏醒的梦,又仿佛是我死后重生。 他们指着我,兴奋地说着话。起初,他们的语言听起来很走调,像是勒着喉咙发出来的辅音和静电干扰的噪音。但是细听起来,我能听出这是一种变了调子的英语。他们为了不吓着我,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就像走近一只坠落的雏鸟,或是一头和母鹿走散了的小鹿。 “我们觉得你可能还没好。” “你饿吗?” “你渴吗?想喝点水吗?” 他们又凑近了些,我看得更清楚了。他们好像一伙走失的孩童。六个男孩,五个女孩,柔软、纤细,皮肤因为日晒和尘灰而色泽发暗。他们几乎是光着身子,无论男女都穿不合身的短裤或老式的灯笼裤,有三四个穿着破旧的运动衫。没人穿鞋,他们的脚底都长满茧子,坚硬一如他们的手掌。头发长而乱,鬈曲打结,缠成一团。少数几个有一副完整的乳牙,其他人牙齿脱落的地方露出牙缝。唯有一个较其余年长几岁的,门牙处长着两颗恒牙。他们的面孔漂亮精致。他们审视我时,黯淡空茫的眼睛边上积起淡淡的鱼尾纹。他们不像我认识的任何孩子,却像是裹在野孩儿身体里的古人。 他们是仙灵,但并非书上、画中或电影里看到的那种。一点儿也不像七个小矮人、芒奇金、侏儒、大拇指汤姆、棕仙、森林小仙 或者幻想曲开头那些几乎裸身飞行的小仙灵。也不像指引彩虹的尽头、红帽绿衣的小人儿。更不像圣诞老人的帮手、食人魔、北欧小矮人,或者是格林童话、鹅妈妈故事里的其他魔鬼。男孩和女孩都困陷在时间里,拥有不老的生命,凶猛得像一群野狗。 一个栗色皮肤的女孩蹲在我身侧,在我头边的积尘上划着图案。“我叫斯帕克。”这个仙灵微笑着看着我,“你得吃点东西。”她招了招手,唤她的朋友们过来。他们把三个碗放在我面前:一碗是蒲公英叶、豆瓣、野蘑菇做成的沙拉,一碗是天亮前从荆棘中摘来的黑莓,还有一碗是各种各样的烧烤甲虫。我没有动第三碗,只就着一只葫芦里干净的凉水,把水果和蔬菜风卷残云地吃了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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