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冲突与融合1:现代科技主导背景下的乡土农业知识的抢救、管理与创新研究
定 价:70 元
- 作者:旷宗仁 著
- 出版时间:2016/1/1
- ISBN:9787565513350
- 出 版 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H31
- 页码:390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在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主导下,我国经济与社会驶向了科技化、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快车道,虽然我们获得了日益丰富、舒适方便的物质享受和日益扩大的生活空间,但我们不得不同时忍受由此而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破坏、文化断流、社会诚信丧失、社会矛盾激化、人类人文精神追求迷失、经济风险和对外依赖性加大等众多负面效应。我国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威胁。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重新认识和开发利用蕴含着我国积淀千年民族智慧与当前广大人民创造群众智慧的乡土农业知识以促进我国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和国家的崛起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文化冲突与融合、知识管理、农村发展、乡村传播等多学科视角出发,对我国乡土农业知识的内涵、特点及其保护、管理和创新发展面临的威胁进行调查和分析,试图从中寻求乡土农业知识保护、管理和创新的发展策略与方法,从宏观、整体和长远视角为我国政府制定经济、社会、自然、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乡土农业知识管理、传播与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奠定知识基础。
本书研究起源于现代科学技术给我国乃至世界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所引发的反省。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生物多样性消失等现代严重社会问题的产生,使得我们不得不对日常生产生活中赖以生存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做出必要的反思。知识是人类决策与行为的基本依据,是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本质基础。具有知识决定了人类是自然界中最强大的生物。本书站在乡土农业知识保护、创新、管理的立场上,在科技哲学、知识管理学、传播学、发展学等多学科的视角下,借用亨廷顿“文明冲突与融合”的分析思路,对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乡土农业知识”两大知识系统的冲突与融合现象进行比较分析,讨论其各自主要特征、内在发展传播规律及相互影响关系。立论前提假设包括:(1)人类和社会需要全面可持续发展;(2)知识是任何社会发展的内在核心要素;(3)知识的产生、发展与人类的不同思维方式、生产生活需求、外部环境条件密切相关;(4)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乡土农业知识分别是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发展的内在核心知识基础。
陈寅恪先生1929年在王国维纪念碑铭中提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深刻地体现了其对于一个人作为独立主体的高度重视。这种主体性也可以引伸到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上去。西方科学家认为批判与质疑是科学精神的本质。这实际上也是在强调科学及科学家作为一个个体的主体性和独立性,认为必须具有个体独立的精神和思想。然而,回顾我国近现代的发展历程,却发现其几乎是一个不断否定传统、否定自我、全盘西化的历史。如今,我国已经基本上按照西方的模式构建了新的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分工、城市建设体系,科学、民主、现代化等西方话语成为我国社会不可质疑的主流话语,个体、民族乃至国家的主体品格、文化自信几乎丧失殆尽,逐渐沦落为外部环境的工具、西方社会的附庸——简单的学习者和盲目的追随者。近年来,学术界开始倡导和宣扬我国传统文化与思想的复兴,这是我国学术界个体和民族主体意识的一种觉醒和回归。
马克思主义原理和我国传统思想告诉我们,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面性。西方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体系和我国传统乡土农业知识体系当然也是各具优缺点,不宜全盘否定或接收。我国当前对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的全盘接收和对我国传统乡土农业知识体系的全盘否定是一种极不合理的事情。人类虽然是自然界具智慧的动物,但仍然远不是无所不知的万能上帝,在做出决策和行为的时候也很有可能做出对自己不利的选择。例如,如今通过新科学技术的采用,生活方便了,但人类新的疾病产生了;工作轻松了,但世界的污染严重了;收入高了,但很多人并没有感觉到幸福快乐!大自然的奇妙远不是我们在有限时间内所能认识和掌握的。事实上,我们离其内在的规律、真谛还有太远的距离,因此必须时刻保持一种敬畏之心,不断探索和思考,而绝不能狂妄自大,自以为无所不知,以致做出许多愚昧的事情——例如文革时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情景和现象现在仍然经常以新的形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
基于以上研究目标、背景和立论假设,本书通过对两种知识体系的内涵、特征、传播规律和应用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乡土农业知识是一种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截然不同的知识体系。乡土农业知识从属于古老的农业文明而不属于现代工业文明,仍然没有从习俗、观念、习惯、情感、信仰等知识内容和人的头脑中以及农业文明的其它实体部分中分离出来,蕴含和丰富的民间和民族智慧,具有独特的思维方式、表现形态、功能作用和人文价值,对于传承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与历史、保持我国的民族特色、促进我国自然、生态、社会、文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至今仍然是支持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的最主要知识体系。乡土农业知识根源于社会分工未能明显分化的农业文明,从而导致其形成了与社会分工高度发达工业文明中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截然不同的独特特征。乡土农业知识在思维方式上以整体综合体验感悟思维方式为主要特征而不是归纳分析推理实证式思维方式;在知识体系结构上属于整体、系统和综合的农业生产生活知识体系而不是分学科的知识体系;在功能作用目的上是为了满足当地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而不是为了征服自然、世界和他人以及追求普遍适用真理;在创新应用环境上主要存在于具体特殊自然社会环境而不是普遍适用的工业化环境;在知识创新主体上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者为主,是集体与个体智慧的共同积累,而不是专门研究者的智慧体现;在形成传承过程上是人民群众智慧的长期积累与实践检验的结果而不是小范围内的人工控制实验验证然后大范围推广应用研究的成果;在知识表现形态上以隐性知识、物化知识形态为主而不是以显性知识形态为主;在知识的包容性上具有更大的宽容性,容忍生物、社会、文化的多样性,而不是追求唯一与普遍真理。
旷宗仁,男,博士,1976年3月出生,现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媒体传播系副教授。长期从事乡村传播与农村发展管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农业科技推广、乡土农业知识传播与创新、科技交流与传播等。现已经在《中国科技论坛》、《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东南学术》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20多篇,撰写《乡村传播中的农民认知行为研究》、《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两部专著,参编《乡村传播学》、《乡村传播与农村发展》、《普通发展学》、《农业推广学》等学术专著与教材10余本。
第1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目标与内容
三、研究基本思路与方法
四、研究关键概念与假设
五、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
第2章 乡土农业知识创新、管理与保护文献综述与理论研究
一、乡土农业知识的内涵与定义研究
二、乡土农业知识的类型与特征研究
三、乡土农业知识系统及其创新、管理过程研究
四、乡土农业知识创新发展面临的威胁研究
五、乡土农业知识的保护管理方法研究
六、乡土农业知识研究的现有理论基础与研究视角
七、乡土农业知识研究现状评述
第3章 乡土农业知识发展创新面临的知识冲突与融合
一、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
二、传统乡土农业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冲突
三、乡土农业知识发展创新面临的知识融合趋势
第4章 乡土农业知识的创新、转化、共享、传播与发展规律分析
一、分析思路及主要理论基础
二、乡土农业知识系统构成与要素关系
三、乡土农业知识创新、转化、共享、传播过程与规律
四、小结
第5章 抢救、保护、管理、发展、创新乡土农业知识的策略与方法
一、影响当前乡土农业知识保护、管理和创新的主要因素
二、保护、管理和创新乡土农业知识的策略与方法探讨
第6章 结论
一、人生与社会发展之理想追求
二、乡土农业知识现有研究及相关保护策略方法之不足
三、乡土农业知识创新发展面临之威胁与未来之趋势
四、乡土农业知识之内涵、特征、主体与功能意义
五、乡土农业知识创新、传播与发展之过程与规律
六、乡土农业知识创新发展之问题本质与策略选择
七、本研究之努力追求与不足
参考文献
《知识的冲突与融合1:现代科技主导背景下的乡土农业知识的抢救、管理与创新研究》:
4.现有法律制度不利于乡土农业知识的保护、创新与发展
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未进入传统乡村社会之前,乡土农业知识主体主要是按照当地社区习惯和惯例来保护相关权益人的权利,并促进乡土农业知识的创新与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日益侵入传统乡村社会之后,当地社区与外界联系更加紧密,面临着全球化、市场化、商业化、高科技化等多重外部强大冲击,原有的社区习惯和惯例在保护相关乡村社区成员和乡土农业知识拥有者权益时就显得捉襟见肘,难以发挥作用,外部依照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点建立的法律规则也同样无法对具有独特特征的乡土农业知识及其主体权益进行保护。张劲峰和耿云芬等认为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由西方国家制定的,在发达国家政府的视野中基本上没有乡土知识的地位,且乡土知识不符合现行知识产权体系所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或工业可用性,对乡土知识的法律保护模式也尚未达成共识,而且由于乡土知识的产生与发展往往是由某个民族、部落、社区或群体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中共同开发、创造和培育的产物,因而无法得知哪些人做了哪些具体贡献,从而导致乡土知识的主体不明确;同时,乡土知识绝大多数属于无形资产,如民族信物、原住民族聚居地人文及自然特征资源、原住民族乡土知识资源等,属客体范围不明确的知识产权,使其难以纳入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②。曾丽凌和肖平认为社区习惯和惯例的法律效力只在极少数国家得到承认,而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司法部门很少运用这种习惯法规则来处理与传统知识有关的纷争;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实践更多的是个别国家的行为,还缺乏在国际上统一的努力。由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品生产创新领域拥有经济和科技的领先优势,一方面发达国家力图在最大可能范围内推行知识产权的高标准保护,另一方面却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设置上的漏洞,不正当地占有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知识③。薛达元与郭泺认为现有专利制度的制定并未考虑传统知识的保护;许多传统知识是传统群体共同创造并世代相传的成果,其权属关系复杂,有的很久以前就已经文献化,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被现有知识产权理论视为进入公知领域,不符合现有制度保护的条件;还有的是以严格保密的方式由直系亲属或者师傅口头传授,没有任何文字资料,极易失传。所有这些,都给传统知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以及保护方法的制定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在传统知识尚未获得国际社会特别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充分认可之前,许多传统知识已经流失到国外,并被广泛流传和商业开发利用,而传统知识的持有人却没有分享到利益。一系列“剽窃”传统知识的案件也已发生,如前几年发生的“印度香米事件”、“墨西哥高油玉米事件”等,都是发达国家生物技术公司“剽窃”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典型案例①。
5.乡土农业知识主体缺少能力保护自身权益与尊严
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等社会发展趋势使得传统农业社会的成员不得不生活在一种陌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与体系之中。他们一方面意识到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比较效益低下,而失去了创新、传承乡土农业知识的动力;另一方面即使某项乡土农业知识具有商业化和为其创造更多价值的潜力,他们也由于处在不利的社会、法律环境中并且不懂现代技术、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方式而无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和尊严。再加上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和大众传媒的全盘西化,乡土社区日益远离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社会形式,从而导致其成员逐渐丧失了传承、创新和发展乡土农业知识的能力。邹雅卉与左停调查表明,云南临沧地区云县后箐乡勤山小流域20-30岁的社区成员,so%的人接受过完整的6年制义务教育,20%的人接受过初中教育,他们完全接受汉族教育,不会讲彝族话,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仅限于一些彝族的神话故事,他们的目标是摆脱农业劳动,进城打工,变成“吃公家饭”的国家干部,或者希望依靠做生意、搞多种经营发家致富,宗教活动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浮光掠影的“迷信活动”;在农耕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那种过年吃肉喝酒,过节穿新衣的年代离他们越来越远;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也已经不需要为疾病到神山跪拜祭祀,牲畜生病,也只要请兽医到家就能够解决②。邢启顺认为在生计的压力下,一些本属于自身文化创造的知识无法与市场对接,正在遭受不公正的廉价出卖待遇,更多的文化知识体系已经完全丧失本来的功能,成为符号化的遗存和象征,在旅游市场中商品化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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