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尘世的安慰
刘大先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因为这句歌词,高晓松在网络上被挖苦嘲笑为一个居高临下、何不食肉糜的奸佞。其实,这句话本来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在当下的时代,将诗与远方的田野联系起来,作为当下生活的对立面,已经落入了全无想象力的俗套,并且带有令人厌恶的指手画脚和道德优越感。诗与现实生活之间的隔膜,本来只是一种现代想象,是在凡庸俗世中超越出来的欲望,隐约包含着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疏离,在海子和王小波的时代可能还有它的现实针对性,并于他们的作品中形成了一种诗意抒情模式。这种抒情模式最初是真诚的,带有切肤可感的体验性质,然而这一切已经在消费语境中被败坏了。尤其是从高晓松那类时代成功人士那里说出来,就显得矫情和虚伪,并且有种阴暗的欺骗营销性质。
因为,诗最根本的底色是真诚我没有用诗歌,而是用诗,是因为吟咏传统断裂已久,诗和歌早已分为二途,诗更多诉诸于视觉阅读和沉思,歌则日益在大众文化中走向声光电音的娱乐一道。真诚是一条红线,它似乎若有若无,但在敏锐的诗歌读者那里,无论怎么掩饰都遮蔽不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绍玺的诗是素朴的、真诚的,尽管他未必那么花哨,未必那么富于我们习惯在媒体信息中所接受的那些刻板、印象化、几成套路的诗意。他的诗发自本然,写的是故乡、母亲、青春、山川田野和最亲密的爱人。即便是那些思考时光、爱情和人生的诗篇,也并没有走入缥缈的玄思,而是通过亲身的经验性感悟表达出来。他难得地保留了一颗来自边地的赤子之心,这正是诗在当代最可贵的品质。故乡和母亲最大的魅力,就是/把襁褓变成永恒的行囊/让游子像候鸟/千山万水/也要背着行囊回家//人生和远行的唯一目的,就是/用一生的蜕变和寻找/把行囊再次变回襁褓/埋进故乡/等待又一次新的起航(《襁褓与行囊》),这是一个当代归去来辞,构成了这本诗集基本的意象状态和情感结构,和他的人生履历形成互文:从边地来到城市,到京城求学,在省城高校中任教,成为城市里普通一员。但是诗让他与满大街行走的面目模糊的市民区别开来,因为他的心中有着源自生命本源处的诗意与高晓松们的将生命体验抽象与空洞化的诗意相区别的诗意。
我和马绍玺最初是2004年在成都的一次学术会议上认识的,距今已经有十二年了。这中间大约每年可能会因为开会见一次面,他属于比较腼腆敏感的人,话不多,所以聊得也并不多,但印象很好,可能我直觉他是个善良的人。记得2005年12月从中越边境返回南宁,等飞机的时候,我们找了个咖啡馆坐一坐,我也不善言辞,两个人半晌也没有讲几句。2008年9月一起去新疆天山,我刚好感冒,无精打采,也没有说什么话。2013年11月在广州开会正好住在一起,那时候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他从北京读完了博士,在昆明也评上了教授,换了单位。但是这些日常琐事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聊的,几天里我们更多谈的是他在云南乡间田野调查里的轶事和趣闻骨子里他是个诗人,感兴趣的是与故乡有关的大地、民众和质朴的感情。就像他在《怀念》中写的:那时,天上的云是说着话的/湛蓝蓝的/星星们结队走过它们的门/那时,鸟们栖居宽广的大地/秋天染红了它们的嗓音/只是,起飞后/就再也飞不回来了/那时,我走在孤寂沉思的林间/像那率领春天一齐开花的黑少年。他在云南的边境小城腾冲长大,虽然年纪比我大一些,已过不惑,但在我的印象中,还是一个外表害羞内心丰富的黑少年。
这个黑少年有着一颗对万物同情与体察,并能够通过文字将这种同情与体察书写出来的心。《你蓝色忧郁的内心》写道:玫瑰/你的内心是泥土和美丽/路/你的内心是孤独和远方/星星/你的内心是蓝色的忧郁/今夜照亮着山坡上的我。从意象的选择和诗句的结构来说,其实玫瑰路星星都是俗滥的意象,三者也并没有形成逻辑上的递进,而是一种平行的排列,因而也就没有构成彼此推动的互文,但总体构成的意境组合和主体形象依然让人能够沉浸其中感同身受。原因就在于他并没有刻意去经营,诗意本身自主流露出来,自然天成。类似的还有《河岸上的村庄》:我将睡去/在河岸上的村庄/像怀抱安详的孩子/日落之前/梦见自己/梦见秋天手中那颗发亮的种子。这温馨、静谧而又熠熠生辉的形象正是他本人及他的诗的最好的代言。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诗是比较古典的,尤其是参照时下诗歌主流的奇崛险怪和口语泛滥的多样形态。比如《时与日》:生命是时间给我的一座花园/但我不知道她的边际与大小/我一日又一日走在其中/孤独地,像那匹失群的狼/翻越她的山峰与湖泊/迎接她的风暴与雷电/感激她的抚摸与抛弃/可是,我始终没有遇到她/也无法说出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在路的尽头/她手里拿着的/是荆棘,还是/花冠。荆棘和花冠显示了他在美学上的趣味,而这样的自然、质朴与古典意味放在当代诗的潮流之中自有其意义。
当代诗从《今天》、朦胧诗算起,因为对此前政治抒情诗的宏大、空洞与僵化的反叛,带来语言和思想上的革新,一度形成热潮。1980年代各种思潮、流派的纷至沓来:他们、非非、倾向、莽汉、撒娇、海上诗群……无论是诗到语言为止(韩东),还是诗从语言开始;无论是于坚的口语,还是杨黎的废话,都内缩到语言技巧的纠结当中。应该说意象、语言、形式、内在律动和观念变革在当时的语境中是起到了话语转型的作用的,即语言作为此在存在的方式,它的变化必然带来思想与精神的变革,进而作用于现实的文化政治。它的成就显著,但局限也很明显,并且决定了后来诗作中的两种倾向,一种是生冷硬僻、莫名所以的玄谈,一种是口水遍地、伧俗无聊的絮叨。两者都在扼杀原初的诗意,一种用所谓的哲思其实大多数不过是精神分析理论、存在主义与现象学的蹩脚投射;一种用对日常生活的认同,在貌似宽容之中矮化、抽空了本来并不矛盾的精神与日常两个维度。其结果是到了世纪之交,大我式的主体进一步瓦解,诗人之死成为一个时代的隐喻,大雁塔与黄河及其象征都已经远去,剩下的是结结巴巴我的命/我的命里没没没有鬼/你们瞧瞧瞧我/一脸无所谓(伊沙),当解构对象已经转变了的时候,诗歌就变成了这种无赖式的絮语。至新世纪的下半身,则将欲望的非道德化发展到极致,关心的是一把好乳(沈浩波),为什么不再舒服一些(尹丽川)。因为失去了对话对象或者有意疏离了现实中重大问题的关切,边缘化就必然成了诗的命运,这将诗转化成了圈内人士自娱自乐的游戏。日渐兴起的消费社会中,边缘化了的诗需要靠话题才能吸引被信息狂潮分散了的注意力。在这条邪僻道路上,必须惊世骇俗才能抓人眼球,此后的底层诗歌、打工诗歌更多也是以牵涉广泛的社会性议题才在整体的文学生态中获得一点些微的关注,而曾经淳朴、真挚的情感也要通过哗众取宠式的表述才能唤起公众的窥视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余秀华),说是勇敢和孤注一掷也可以,但对于诗歌而言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古典的素朴之诗,马绍玺这样的诗,就显得比较笨拙。比如他写青春,写献给温森特·梵高的《耳朵》,写《萨福》,写《想念艾米莉·狄金森》,其实是一些单纯的念头、刻板的想象,这在那些时髦人士看来是多么过时和不得要领啊。但我不认为作为一个长期浸淫现代诗学研究的教授,马绍玺不了解那些先锋与新潮。比如《法署村》就是一个含而不露的叙事小品,《在福建,我们谈论》也颇显技巧。他写道:在福建/我们谈论的/是大海和陆地的融合/是茶叶的翅膀,石头的翅膀/是海上丝绸之路的离去与归来/我们谈论古人的雄奇和执着/谈论他们阔别故国时/忍着没有流下的眼泪/谈论他们在浪尖上书写的/正楷书信/谈论穿越历史的笔画勾勒的/文化的根须与枝干/甚至是血泪,甚至是/生死轮回/我们无话不说/只是车过泉州/迎面打来的浪翻开了舌头的另一面/戴黄斗笠、穿风的衣裳的惠安女/用女性的纤弱,守住了/陆地的梦想和大海的狂野。到最后几句的逆转,原本顺畅的既定抒情思维一下子打断,并且逆转,构成内在的颠覆和升华。这说明他完全有能力进行语言、结构、节奏的试验,但他依然只写这些质拙的诗,因为这是他真实的本性与本心。诗意于他而言,具有个体救赎的意义;于诗而言,也有着回归源头的单纯的诗意的意义。这个诗意显然不是远方的田野,而是内心的家园和生活自身。
他的本性充满了深沉的悲悯。《妻子的出走》写道:你把叹息放在灌木的肩膀上/还把几根早白的头发埋在鹰的故乡/三天后/你还把高跟鞋也借给了瘦瘦的金沙江/那不是爱情的表达/你说/一条大江更不容易/双脚到处,不知撞碎了多少岩石/老茧变成了沙砾/都满河床的苦难和痛苦了/还得不回头地走……,能够从尔汝恩怨中跃升到亘古深沉的体会,将个人的情绪化为幽深广远的同情,这是一种来自本性的善良,无意识地暗合了普遍的道德目的。在《幸福》中可以看到他善良的疑惑:大路上刚刚升起温顺农民的大绵羊/我该走向何方,因而他祈祷:主啊,是时候了/秋天已在大路上/让贫穷的富足吧/让寒冷的温暖吧/让无家的归家吧/主啊,是时候了,而他终究是相信爱与美的:母亲,我知道你会给我一间房子/一间最好的房子/我要给流浪的天鹅一个家/要给冬天里寒冷着的小草一个家/要给雪白的腊梅一个家/要给血红的晚霞一个家/要给河岸上孤独的石头一个家/要给那棵刚刚被人砍倒的松树一个家/要给那滴快要干枯的泉水一个家/要给田野上还没来得及回家的稻草人一个家/要给所有大路上忙碌的一切一个家……母亲/你心灵的房子真大/那里才是爱和美的家(《我知道你会给我一间房子》)。他热爱世间一切,并且相信所有的辛酸与苦难都会有一个温暖的归宿。这种质拙因此而有着绝大的力量,那是来自于故乡、大地和母亲的力量。
我知道马绍玺在城市生活中要面对的种种龃龉和无奈,他感喟:这城市,人们忙着/拨打电话,出国旅行/花色名片与复杂称谓/却没有人愿意/在深夜,为生活/写下一封诚实的短信(《这城市》)。人们形形色色匆匆,为生计奔波,有时候甚至蝇营狗苟也成为一种常态。一个黑少年在这样的嘈杂、喧嚣、混乱和污浊之中,如何应对?诗在这个时候成为一种内心需要,古老的诗意又回来了,诗就是一束光,照亮那琐碎、灰暗的生活,成为尘世生活的安慰。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他的诗与时下流行之诗的区别:他是真诚地将诗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抚慰自己漂泊的灵魂,让自己和诗都得到的救赎:一方面从脑袋里沉溺于乱七八糟的奇思妙想中解放,一方面又超拔于身陷其中的黏稠浑浊的生存实务。这样的诗洗尽铅华,无须奇技淫巧,以自身的性灵呈现自足的状态:所有的天空都是太阳宽广的行程/树们举起高原挺立的手/而我,只是一个远离城市/一个想做一棵树的行人/只是作为一种渴望站在高原上/远处和近处的风/随时可能将我吹走(《想做一棵树》)。这个时候,他就可以无视任何诗歌的既定标准、潮流、风尚和批评的标准,让自己书写的人与事物和他自己一并获得了自由,带着生活的暗伤和隐疾,却又不至于迷失于怀疑、茫然和自我。
三十多年来,当代诗在思与言的纠结中,丢掉了原本在中国诗歌传统中最为重要的情与志。我在马绍玺的诗里看到了生活本身所具有的力量。这种生活是完整的,既有物质、身体、感性的需要,也有精神、心灵、理性的诉求,那就是饱含了情与志的生活。只要涵养、培育、发掘那颗生命的初心,并用文字抛光擦亮它,就能平息怒火和焦虑,抚慰创伤与恐惧,让生活在磨折之中得以继续。就像加缪所说:带着世界赋予我们的裂痕去生活,用残存的手掌抚平彼此的创痕,固执地迎向幸福。因为没有一种命运是对人的惩罚,而只要竭尽全力就应该是幸福的。拥抱当下的光明,不寄希望于空渺的乌托邦,振奋昂扬,因为生存本身就是对荒诞最有力的反抗。这样的诗是个人的,也是所有人的。我读这些诗,丝毫没有看到任何让我惊讶的语句或机巧,只看到一颗真诚的心。这是我们时代的每个不愿意被惯性生活所蒙蔽的人都有的心,我们都需要诗,只不过有的人迟钝一些,有的人更加敏感,马绍玺是后者。这部诗集的出版,我很为他感到高兴,因为他可以将自己的心灵和情感奉献出来,让更多人分享,增益于他自己,也丰富了我们这些读者。
是为序。
2016年3月31日
写于北京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