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应用伦理学丛书·科技伦理问题研究:一种论域划界的多维审视》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理解科技伦理,认为凡是科学技术本身或者科学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引发的所有关涉道德、义务、责任、价值等方面的问题均应属于科技伦理范畴。在此基础上,为了分类别梳理的方便,为了尽可能涵盖当前科技伦理研究的方方面面,笔者试图建立一套并列关系的论域分类体系,试图用科学技术本身为参照系,衡量科学技术与各种伦理问题涉及领域的关系为逻辑,尝试对科技伦理的不同研究领域进行划分,共划分为本体域、主体域、客体域、学科域、工程域和管理域六个部分。
导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科技伦理的凸显
一 科学技术概观
二 科学技术发展及其风险困境
三 科技伦理何以可能
四 当代科技伦理的研究论域及其界定
第一章 本体域:科学技术价值问题和伦理指向
第一节 科学技术与价值的关系问题
一 价值与科学技术的价值
二 科学技术的外在(外显)价值表征
三 科学技术的内在(内隐)价值争论
第二节 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一 道德与科学技术活动中的道德
二 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历史之维
三 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现实之维
第三节 科学技术的伦理指向
一 协调平衡的自然生态
二 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社会
三 自由全面发展的人
第二章 主体域:科技伦理责任主体的伦理责任
第一节 责任伦理与科技伦理的责任主体界定
一 责任与责任伦理
二 科技伦理责任主体的形成与界定
第二节 科技伦理责任主体的责任原则和目标
一 科技伦理责任主体的责任原则
二 科技伦理责任主体的责任目标
第三节 科技工作者的科技伦理责任
一 科技工作者伦理责任问题的提出和发展
二 科技工作者伦理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政府及科技管理者的科技伦理责任
一 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应对科技革命冲击的伦理责任
二 规范科技发展,防止科技成果滥用的伦理责任
三 完善科技体制,平衡各方科技利益的伦理责任
第五节 企业家和公众的科技伦理责任
一 企业家的科技伦理责任
二 公众的科技伦理责任
第三章 客体域:自然生态伦理与环境正义
第一节 科学技术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中介
一 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
二 科学技术发展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 科学技术引发的生态问题及其特征
一 科学技术引发的生态问题
二 科技时代的生态问题特征
第三节 科学技术伦理的生态转向与生态伦理的生成
一 科学技术伦理的生态转向
二 生态伦理的生成和发展
第四节 生态伦理研究的两大派别及其基本思想
一 人类中心主义
二 非人类中心主义
第五节 科学技术的生态关怀与维护环境正义
二 科学技术生态关怀和维护环境正义的基本原则
二 科学技术生态关怀和维护环境正义的基本路径
第四章 学科域:各门学科的自然科学技术伦理问题
第一节 生命科技的伦理问题及其思考
一 当代生命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
二 生命科技伦理应遵循的原则
三 生命科技领域的伦理治理
第二节 神经科学伦理问题及其思考
一 神经科学引发的意志自由危机与道德责任问题
二 脑神经成像技术中的隐私问题
三 神经增强中的安全与公正问题
第三节 纳米科技伦理问题及其思考
一 纳米材料的安全问题
二 纳米技术应用引发的个人隐私问题
三 纳米技术应用于人类增强的伦理问题
四 纳米技术的军事应用引发的伦理问题
第四节 信息网络科技伦理问题及其思考
一 信息网络科技伦理问题的表现
二 信息网络科技伦理产生的原因思考
三 信息网络伦理问题的解决之道
第五节 核技术伦理问题及其思考
一 核技术伦理的问题表现
二 核技术伦理问题的原因探析
三 核技术伦理问题的实践应对
第五章 工程域:工程价值与工程伦理分析
第一节 工程与工程伦理学的发展
一 工程的概念辨析
二 工程的一般特点
三 工程伦理学的兴起
四 工程伦理学的发展
第二节 工程伦理学目标和工程活动的伦理原則
一 工程伦理学目标
二 工程活动的基本伦理原则
第三节 工程的价值审视
一 工程活动的造物价值
二 工程活动的伦理道德价值
三 工程活动的环境价值
第四节 工程活动中的伦理问题
一 工程活动中伦理缺失的外在表现
二 工程活动中伦理精神的内在支撑
第六章 管理域: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伦理治理
第一节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当代形态和伦理治理意义
一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当代形态
二 科技社会运行伦理治理的意义
第二节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伦理治理的內涵和路径
一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伦理治理的内涵和任务
二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伦理治理路径
第三节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伦理治理的现实障碍
一 宏观层面的伦理治理障碍
二 微观层面的伦理治理障碍
第四节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伦理治理措施
一 宏观层面措施
二 微观层面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新世纪应用伦理学丛书·科技伦理问题研究:一种论域划界的多维审视》:
二科技工作者伦理责任的主要内容
科技工作者只懂得科技知识本身是不够的,还应该把关心人的本身当成一切科技奋斗的主要目标,要保证科学技术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是成为祸害。虽然科技工作者不是唯一的科技伦理责任主体,但作为科学技术的研发创造者,科学技术工作者是科技实践活动的发端与起源,应该是科技伦理的首要责任主体,承担着不可取代的科技伦理责任。他们应当承担的科技伦理责任是多方面的。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伦理责任
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是科技工作者最本职的工作要求,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技术知识生产和开发的源头动力加工工厂。一个科技人员在科技生产和发展的实践活动面前做出何种选择至关重要。一项科技研究是做还是不做?诚实地去做还是草率地去做?是能用还是不能用?这样用还是那样用?这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科技人员的伦理道德责任标准。
首先,科学技术工作者应该在研发过程中负有“求真”和“求实”的道德责任。科学技术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就是“求真”与“求实”,只有在“求真”与“求实”'基础上才能“求善”。科学专家应该首先追求客观真理,技术专家应该首先追求高效实用。勇于探索真理、造福社会历来被视为科技专家的天职,只有当科技工作者认定自己所从事的科技开发是一项人类伟大的事业,并且愿意为这一伟大事业奋斗终生,他们才会得到创造的最大动力。著名科学家居里夫人的科技实践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伦理责任,她能在极其困难艰苦的条件下克服重重障碍发现放射性元素,根本动力就来源于其探索真理、造福社会的强烈价值追求。当有人劝她申请专利时,居里夫人却详尽地公布了提取镭元素的方法,放弃利用它来为个人谋取私利。爱因斯坦为此赞叹道:“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
科技建制化的今天,虽然很多科技工作人员把从事科技生产开发作为谋生手段,工作本身带有“功利性”色彩。但在“谋生功利”的同时,还必须首先树立高度的科技荣誉感,把对客观真理与高效实用的追求和对金钱与权势等功利性追求结合起来,把“荣誉感”与“功利性”作为科技研发的双重动力。甚至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应该降低或抛弃对金钱和权势等功利价值的追求,把追求科技进步、追求真理与个人幸福联系在一起,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从事科研开发,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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