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就是故乡
陈文芬
曹乃谦终于完成大作《母亲》三部曲:《流水四韵》《同声四调》《清风三叹》。
乃谦与我跟悦然常常联系。陆续写书,他就寄来,我一本本看。
头两本《流水四韵》《同声四调》,读了十分的诧异,竟然有狄更斯《戴维?柯博菲尔》那种古典英国文学缓缓悠悠的味道。我忍不住写信告诉乃谦说,简直写得跟《戴维?柯博菲尔》一样好。随后我写《同声四调》序文,没来得及提出这个看法。
我留意到乃谦写《母亲》,跟《到黑夜想你没办法》选择完全不同的语言技巧。《到黑夜》极简微型,一个篇章能说完一个人物的一生,一个字不浪费,每个篇幅的艺术张力极大,经常踩到故事的地雷,情感就爆炸了。像初次听闻斯达文斯基的音乐,音符有欢愉也必须享受艺术的痛苦。《母亲》文字朴雅日常,故事细水长流。我猜,这个语言的艺术的启发可能跟他常年阅读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有关系。
我们头一次知道乃谦能把一个真实经历发生的故事写成这样纯洁的语言,是早在2005年秋天,悦然跟我在乃谦的家里订婚。当时是给了他一个惊喜,有李锐、蒋韵在场。以后他给香港《明报月刊》写了一篇文章《好日子》,说这个事。悦然读了说,噢,一种很天真的、孩子气的写法,那也是只有真心纯洁的人才能写出的文字。
读过头两本书我常常想,有这样的语言艺术作为基础的《母亲》,其实是寻常百姓家的贾母与宝玉。而百姓家的寻常故事,我们却越来越不容易知道了。写实主义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读到第三部《清风三叹》这个完结篇,我不由地想起鲁迅的《故乡》。
鲁迅是现代中文学的巨神,所有鲁迅作品,马悦然最欣赏《故乡》。他认为那是鲁迅作品当中最为至情至性、也最为伤感的一篇作品。
故事耳熟能详,几乎不需要重述。
少年时代的朋友闰土来探望返乡的主人翁。年轻的闰土,像个小神仙一般地无所不能,是一部小百科全书,认识生活周遭所有的东西,夏天能在金色沙土刺一只獾,冬天可在雪地猎到罕见的鸟儿。此刻再见到闰土,闰土表现得谦卑怯弱,唤他老爷。迅哥的后辈宏儿,闰土的儿子水生,他们一见面就一起出去玩。主人翁(应该是鲁迅自己)眼看着他们,心里想着是一种希望,也许将来的后生能够在多年以后见面,并不有这种隔膜。然而,这个愿望一旦升起,他又嘲笑自己,这不就像闰土执着于崇拜偶像,想着庇佑自己的家庭事业与健康,那么迅哥的这种希望,岂不也是一种毫不可能的想望吗,为什么闰土想要那些偶像时,心里觉得那想法不切实际,而自己的这般愿望,岂不是更加不切实吗?
2012年莫言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在瑞典他只接受了瑞典广播电台书评家、汉学家夏谷的专访。莫言回国发表新书《盛典》,记录夏谷访谈。夏谷问莫言的作品《白狗秋千架》是不是也像鲁迅《故乡》这样的题材,是不是也想过自己与故乡同一辈的人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太有意思了。夏谷是马悦然的学生,也许马悦然在课堂讲过鲁迅与《故乡》对他有一点影响。莫言说都是从一个角度,写一个在外边成为知识分子的人,或者成为一个作家的人,总之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回到故乡,遇到童年的伙伴,然后发现彼此之间已经有很多精神上的隔膜。莫言的回答好极了,鲁迅所开辟的题材或者这样一种思路一直延续到现在。莫言以前接受一些书评家访问,曾经说过插队的知青写作的农村跟他本身是农民出身的作家写出来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
由于文革的缘故,许多知识青年有了机会下乡,过了一些年他们回到城市生活,而莫言的根砥就在农村。我觉得莫言早意识到自己跟其他作家的区别,按照台湾社会的新词语,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决定了一切。莫言、贾平凹、阎连科以及曹乃谦,悦然所说的乡巴佬作家,各自乡巴佬的等级程度不同,他们笔下的故乡也生出不同的细节。
为什么乃谦写完《母亲》,我却想到鲁迅的《故乡》。
原来我想象的是一个孝顺的男儿写出一部母亲的大书,可是事情竟然不仅仅是这样。
乃谦是母亲的独养子,母子一直相依为命,因此乃谦写《母亲》不仅是写母亲也必须把自己的人生包括在内。那么受到母亲一生的庇佑,用他自己的话说仅有初中四年级学历,没有拜师学艺,仅仅靠着身边的朋友亲戚表哥同学,再加上自己的天赋,学会各种乐器,加入文工团。就这样踏上一个专业演奏家的职业。
我们不妨再把故事说一遍,因为演奏《苏武牧羊》这么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曲目,从此被惩罚到了铁匠房,在那儿遇到一个贵人,把他引上警察之路。全面爱好文艺的乃谦从没减少过对阅读的热爱,他收藏世界文学名著多达三千多本,收藏的方法竟然也只是靠着各方的朋友,就像他学会下围棋是跟着圆通寺的老和尚,学会做包子能够兑咸水连他母亲也佩服。作为一个连连能破案的警察,为了写作案例,最后竟靠着一个儿时朋友的激励,对着满屋子的世界文学名著打赌,书架上缺少一本他自己写作的书。三十七岁他于是有了作家梦,开始写作。
这不只是一本《母亲》的大书,书里也充满闰土,不只是母亲成就了曹乃谦,各种各样的闰土也成就了曹乃谦。乃谦的母亲是捅过狼的女英雄,在《灰灰》跟《地震》两个章节,晚年版的母亲依然不减当年威风。
通常原生家庭在底层的人发表著作成功,也等于一个完成阶级旅行的人。狄更斯的时代如此,鲁迅的时代如此。
狄更斯之所以成为英国人景仰的国民作家,他不只能描写上层阶级,他也写身边的闰土,这两个阶层都有他挚爱的那些阶级里良好的人品。阅读狄更斯的著作,我们往往能成为更美好的一个君子。这段话写出来好像在鼓励高中学生。而事实确实如此,在《清风三叹》乃谦写他怎么样阅读怎么样收藏世界文学名著,以及怎样一步步开始写作。看起来就像一个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应该回顾的文学之路,可他写得非常自然。
乃谦的亲友形容他的人品死相,由于不懂的研究研究(烟酒烟酒),又是个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人,他创造一个不可能也不应该的奇迹,做了三十六年警察,退休时还是一个基层的科员。这是他自己的故事,在《清风三叹》这本书里,他不吝啬地把自己的窘境写出来,可他心里却坦荡荡地非常自然,很可能是艺术的涵养与修维使然。在他一生的周围,很多人有涵养的人陪伴着他,像他妻子的二姊,是个文学修养很高的文艺爱好者,这个对于乃谦来说很重要的人物,在《同声四调·读书》里出现时,已经暗示了她的文学造诣;像姥姥家钗锂村,在原乡放羊的存金,是个民歌手;像圆通寺的老和尚,几乎什么都有一手,在乃谦母亲眼里,又是一尊永远保佑着儿子的菩萨。那么最后,让乃谦长大成人的居所圆通寺,原来还是曹雪芹爷爷的爷爷当大同知府时建造出来的。哎,按照乃谦的话,一切都有缘分。
乃谦受父亲母亲的教诲(读者如果留意的话,他母亲在书里说过俺娃也写他一本书这样的话),他却以自己的方式走出一条文学之路。读了《母亲》,我们终于知道钢铁是如何炼成的。
我的记忆又回到2012年,宣布莫言得奖时,悦然告诉瑞典记者,莫言是一个两只脚踏在土地上,实实在在的一个农民的孩子。莫言到了瑞典也说了一句话,他出门以前,父亲告诉他,不要忘记自己是农民的孩子。这段记忆的画面跟鲁迅的《故乡》见到闰土的霎那,是两个交错的瞬间。我觉得是文学史上必然交错也永不能遗忘的瞬间,就像一个奇航探险,这艘写作的船开了出去,没有人知道航行的目的地。
曹乃谦的《母亲》写完了,象征着这是一段没有人知道的天路历程。一个文盲母亲的养育解决了一个文学史上的课题。鲁迅想着文学的自身,如何与故乡的同辈人能同声一气,不再有隔膜。乃谦与母亲一起回答了鲁迅的愿望。
固然,曹乃谦创造一个别的作家没有的经验,他不曾离开过故乡,他一直在原乡写作,在原生家庭生活;可是他身边众多的闰土,以及这童话故事一般的母亲,滋润他的文学人生。他就像一个粗粝的蚌壳,在砂土与海水里游荡游荡,最后冲激上岸。我们看见蚌壳包裹着一颗晶亮的珍珠,那是鲁迅想要拥有的一颗明珠一般的理想世界。
这是一部多么可敬可爱的大书。
2017·7·30 于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