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海洋学会和中国太平洋学会主办的以“五大发展理念”与“海洋强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八届海洋强国战略论坛的论文汇集,共收到论文55篇,《第八届海洋强国战略论坛论文集》内容涉及到海洋政治与战略、海洋经济、海洋军事、海洋文化与旅游、海洋自然科学和技术等方面。
以五大发展理念解决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五大问题
“海上丝绸之路”经略与中华民族兴衰考察
经略“21世纪海上丝路”:战略支撑点的构建
“一带”和“一路”如何成为“一带一路”——基于国家战略安全的整体思考
东盟国家“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指数聚类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道路
西方国家经略海洋经验对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启示
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统筹监管体制与机制探讨
辽宁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供给侧改革路径研究
天津滨海湿地实施生态红线制度的思考
天津市海洋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探究
基于海陆统筹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研究
协同演化视角下沿海地区陆海复合系统互动发展研究
我国海洋安全研究综述与展望
南沙岛礁地方进驻人员集群的原则与实现路径研究
清初浙江海禁的实施及其影响
日本“海洋立国”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海军装备建设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试论德国北极政策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一东盟经济合作的未来空间拓展——基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倡议的分析
我国波浪能产业化进展现状分析
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的海洋灾害间接经济损失评估
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研究
河北省海洋产业竞争能力发展报告
上海和新加坡引航服务费用对比研究
法国诺曼底地区海洋能产业发展分析
我国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研究——以连云港市为例
海洋科技文献翻译研究与发展建议
旗帜、基地、摇篮:“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张家港高等教育使命研究——基于江苏科技大学的发展与定位
滨海旅游业效评价及时空演变分析
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北海旅游如何适应新常态
基于大数据的海岛旅游业的发展研究
基于网络文本的韩国济州岛旅游吸引力研究
温州海洋旅游业发展的方向与选择
舟山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研究
舟山海洋休闲运动与海洋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海岛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澳大利亚菲利普岛为例
新海上丝绸之路视域下南海旅游开发初探
发展南沙旅游: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海南行动
海南省海洋旅游产品的创新理念研究
山东省海冰灾害特征分析及防灾减灾对策
南海中部海域台风“格美”过境前后海洋流场变化特征的诊断分析
广西北海涠洲岛东海岸地质遗迹及其新认识
基于既定损失分级和历史数据的港口自然灾害指标权重研究
大连市沿岸警戒位值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
四点长基线深海定位模型建立方法及精度分析
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观测网
全球视野下的海洋信息化技术构架研究
基于区间多属性决策的舰载机起降安全性风险评估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北极通航可行性评估建模技术
基于组件式地理信息系统的南海区基础GIS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
“征服者”无人测量船系统及其在路由勘察中的应用
海水自适应型水中可见光无线通信系统
产品价值创新模型建立及在水族馆中的运用
China's observation of dissolved oxygen in polar waters as a hydrological parameter
《第八届海洋强国战略论坛论文集》:
4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统筹管理模式的选择
在管理主体问题上,我国目前的海洋管理模式存在着严重的碎片化问题,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将统一的海洋生态系统分解成不同的领域,由不同的部门来行使单个的监管或部门管理,从总的来看,我国目前海洋管理模式基本上属于模式2,即部委下的行政部门管理模式。国家海洋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虽然是负责海洋综合管理的行政部门,但其行政级别低,这就决定了在跨部门的协作方面,其协调能力弱,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能力不足,很难将综合性的海洋管理覆盖到所有的涉海部门和远海地区。我国沿海地市,目前在海洋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模式是与国家的海洋管理模式在地方的复制,因此存在这以上问题也是必然。从对世界各国海洋综合管理的研究发现。虽然世界沿海国家对海洋管理的模式、形成路径和发展道路不同。但海洋具有统一性的特性,决定了世界各沿海国家的管理模式最后必须要适应海洋管理发展形势的要求,与时俱进推进体制和机制以及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对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海陆统筹管理模式建设来说,在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政府海洋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即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认为有两种模式值得借鉴或选择。
一是实行跨部际的专门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常务委员会具体执行的统筹管理模式。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沿海发达国家的海洋管理实践说明,建立跨部际间的专门委员会或一般委员会,由多个部门,机构、组织的代表共同组成,有效地制定或实施海洋政策,及时地进行海洋事务的协调和决策。参照该模式,为了有效推动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实现高效的统筹管理,我国很有必要成立“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与统筹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国家海洋局局长或国家海洋局常务副局长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环保部及所有涉海部门、沿海和涉海流域的省市主要领导人担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在专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对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法规及实行程序进行统筹制定和设计。专门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以及专业委员会日常的运行服务工作。专业委员会设置一个常务副主任,该常务副主任同时担任常务委员会主任一职。常务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我国海洋渔业管理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与统筹管理一切具体工作,对专门委员会负责汇报工作。
二是实行强化行政部级管理模式。将我国现有海洋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升级,将目前我国海洋渔业局提升为副厅级行政管理机构——我国海洋及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在我国海洋及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对我国环保部门以及所有所有涉海部门、沿海和涉海流域的行政地区进行组织协调,具体实施推动我国海洋管理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在管理客体问题上,从长远角度考虑,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应当选择基于生态系统的统筹管理模式,而且基于我国海洋多头管理的现状,这种管理模式也是较好的统筹途径之一。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首先,在战略目标的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海岸带地区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的目标出发,制定我国实施“陆海统筹”战略详细化的目标。
其次,在管理机构方面。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岸带管理虽然强调从生态系统的角度进行管理,但这并不是要求通过一个统一的部门替代部门管理,其最终目标是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因此,在既有管理分工的基础上,不必强求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但是一个高效的、可操作的协调机制却是必须的。对此,可以通过专门委员会或者将我国海洋渔业局上升为一个副市层面的管理协调机构——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由涉海管理部门和各机构的领导参加,负责协调各机构对“陆海统筹”战略的执行以及协调相关机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冲突,指导地方政府开展“陆海统筹”战略的实施工作,审查各地管理目标的执行情况。另外,该机构可以设置顾问委员会,并可以由各地区涉海部门代表,以及研究和教育机构的专家、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有涉海利益的公民组成,负责向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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