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诉求法律知识速查手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根据百姓日常生活中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把百姓的诉求分为民事诉求、行政诉求、刑事诉求及信访诉求四大类。《百姓诉求法律知识速查手册》以问答的形式对诉求可能遇到的基本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梳理与归纳,使百姓遇到法律疑问时,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对应查找需要的法律知识进行维权。《百姓诉求法律知识速查手册》还收录了最新诉讼法方面的法律条文,方便读者查阅。
牛海亮,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北京友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员。主要从事民商、经济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和服务。长期兼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热心公益事业,曾作为公益律师团成员赴法国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热衷于法律服务及普法活动。
第一篇 诉求概述
1.什么是诉讼请求?
2.什么是打官司?
3.打官司有什么特点?
4.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特征?
6.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7.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8.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9.什么是民事官司?
10.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点?
11.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12.什么是刑事官司?
13.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4.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15.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有什么区别?
16.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哪些特征?
17.什么是行政诉讼?
18.行政官司具有哪些特点?
19.什么是人民调解?
20.人民调解具有哪些优点?
21.哪些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22.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23.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4.什么是仲裁制度?
25.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
26.哪些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27.仲裁具有哪些特点?
28.仲裁裁决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第二篇 民事诉求
第一章 民事诉求的一般原理
1.打官司解决民事纠纷具有哪些优势?
2.上法院打官司解决民事纠纷要有哪些心理准备?
3.哪些纠纷可以打民事官司?
4.法院不予受理哪些纠纷?
5.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去法院打民事官司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7.一场民事官司最多经过几级法院的审理便告终结?
8.哪些民事官司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9.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打民事官司是否有期限规定?
10.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如何处罚?
11.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2.人民法院根据什么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第二章 民事诉求当事人
1.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
2.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民事官司的原告?
3.何谓民事诉讼第三人?有什么特殊性?
4.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是否可以打民事官司?
5.一方人数众多,怎样去打民事官司?
6.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拥有哪些权利?
7.被告收到原告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后,应当怎么办?
8.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是否可以反悔?
9.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审判法官?
10.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是否有期限规定?
11.民事纠纷一审没能达成和解,二审是否还可以协商和解?
第三章 民事诉求代理人
1.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替自己打民事官司?
2.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具有哪些特点?
3.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本人是否还需要出庭?
4.当事人如何委托、变更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
5.委托律师替自己打民事官司有哪些好处?
6.外国律师是否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
第四章 民事诉求起诉立案
1.民事纠纷要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2.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协议约定民事纠纷管辖法院?
3.去法院打民事官司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4.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应当由谁负担?
5.原告在打民事官司起诉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6.原告在打民事官司起诉立案时必须提交哪些证据?
7.怎样写民事起诉状?
8.单位、组织怎样起诉打民事官司?
9.民事案件原告起诉后,是否可以撤回起诉?
10.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是否还可以再起诉?
11.上诉人逾期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会有什么后果?
第五章 民事诉求证据规则
1.打民事官司由谁负责举证?
2.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什么事实无需举证证明?
3.民事诉讼中哪些证据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
4.民事诉讼证据有哪几种?
5.民事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帮助调取证据?
6.哪些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案件的证人?
7.民事诉讼案件的证人是否可以不出庭作证?
8.证人在民事诉讼中出庭作证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9.当事人偷拍、偷录的资料是否可以作为民事官司的证据使用?
10.录音、录像是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民事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章 民事诉求开庭审理
1.民事纠纷去法院打官司的大致流程是什么?
2.什么是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有哪些特点?
4.什么是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有哪些特点?
6.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如何处理?
7.人民法院在民事纠纷开庭审理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8.人民法院如何开庭审理民事纠纷?
9.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如何回答法官提问?
10.民事案件法庭辩论依照什么顺序进行?
11.当事人在民事案件法庭辩论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2.当事人在民事案件法庭辩论中应当掌握哪些策略?
1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是否有审理期限?
14.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延期审理?
15.民事案件当事人不领人民法院传票会有什么后果?
16.民事诉讼被告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到庭?
17.民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对案件有什么影响?
18.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立案时提供的被告住址已经变更无法送达的,应当如何办理?
19.民事诉讼中债务人故意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的,应当如何办理?
20.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先申请人民法院查封债务人财产,然后再起诉打民事官司?
21.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2.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民事裁判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起上诉?
23.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不服,如何提起上诉?
2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与一审程序有哪些不同?
2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
26.民事案件的二审判决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27.当事人对一审、二审民事判决都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28.当事人如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29.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案件决定再审?
30.人民法院决定对民事案件再审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七章 特殊民事诉求
1.债权人是否可以依据借条申请人民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支付令具有哪些特点?
4.什么是选民资格案件?
5.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和审理具有哪些特殊性?
6.什么是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7.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8.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9.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0.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1.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的,应当如何处理?
12.什么是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13.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4.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15.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6.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在异地依然生存的,应当如何处理?
17.什么是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18.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具有哪些特殊性?
19.人民法院如何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0.什么是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21.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具有哪些特殊性?
22.人民法院如何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23.什么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4.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5.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26.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
27.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具有哪些特殊性?
28.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第八章 民事诉求执行
1.哪些民事纠纷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然后再进行诉讼?
2.当事人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是否有期限规定?
4.民事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是否可以自行和解?
5.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或公司关门停业的,应当如何办理?
6.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足额偿还债权人债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7.案外人对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8.被执行人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强制执行?
9.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形下裁定中止强制执行程序?
10.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形下裁定终结强制执行程序?
11.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怎样才能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2.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第九章 劳动仲裁
1.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应当如何解决?
2.当事人可以到哪个部门去申请调解劳动争议?
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4.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哪些特点?
5.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为?
6.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哪些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8.劳动争议应当在什么期限内申请劳动仲裁?
9.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0.仲裁庭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
第三篇 行政诉求
第四篇 刑事诉求
第五篇 信访制度
《百姓诉求法律知识速查手册》:
第一章 行政诉求的一般原理
1.行政官司所要解决的是什么纠纷?
行政官司,即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打行政官司具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1)行政诉讼是一种最公正、最有效的监督行政方式;(2)通过行政诉讼,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行政诉讼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4)行政诉讼具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5)行政诉讼有利于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6)行政诉讼是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有力武器。
3.什么是行政复议?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
4.行政复议具有哪些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