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儿童社会规范教育的合理性研究》是在本人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研究的选题来源于幼儿园社会规范教育的实践与理论,因为当我投身于幼儿园生活实践时,我发现“混淆各类规范的功能和规范范围”、“侵犯幼儿个人领域”、“规范价值诉求的工具性和滞后性”、“忽视规范的建构本质”等不合理现象的存在。“前台”不合理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后台”理论研究的不够深入。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该如何去解决,研究从理论根源上进行探寻,从社会学、哲学等多学科中吸取营养,理论分析表明:社会规范的合理存在应是“形式”、“实质”与“实践”三位一体的合理性存在。这为分析幼儿园规范教育的合理性提供了有机的理论框架,即合理的幼儿园规范的应是“形式合理、实质合理和实践合理”三者的有机统一。形式、实质合理关注规范的意识、静态层面,而实践合理关注规范的实践、动态层面,形式与实质合理在实践合理中达成了有机结合。
繁荣社会科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也是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发展和繁荣的过程。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这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于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增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集中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社会科学的生命在于创造,在于创新,“若无新变,不能代雄”。新的世纪,新的千年,呼唤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呼唤着社会科学研究的突破和创新。换言之。没有社会科学研究的突破和创新,也就没有社会科学真正的发展和繁荣。理论贵在创新,创新需要勇气,需要智慧,需要执著的追求和艰辛的探索;理论重在创新,创新需要有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理论功在创新,只有创新的理论成果,才能探索规律、把握规律,才能启示实践、指导实践,才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坚持理论创新,是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必须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幼儿社会规范教育合理性问题的凸显
一、形式层面:规范类型缺乏划分、表述不合理
二、实质层面:规范价值诉求的工具性及对个人领域的侵犯
三、实践层面:忽视规范协商生成的特性
第二节 关注的视阈和框架
一、以往研究的反思
二、方法和结构
第二章 幼儿社会规范教育合理性的分析框架
第一节 合理性及其范畴
一、合理性的内涵
二、合理性的范畴
第二节 幼儿班级规范的合理性分析
一、幼儿班级规范的合理性内涵
二、幼儿班级规范的合理性分析框架
第三章 构建与规范类型相适应的教育
第一节 幼儿班级规范类型划分的必要性
一、从几则“违规”说起
二、“混淆”规范类型
三、“单一化”的反应
四、规范教育实效低下
第二节 幼儿班级常规的类型划分
一、规范类型划分的理论基础
二、班级规范的具体划分
三、规范间的相对独立性和关系
第三节 幼儿与教师对各类规范的理解和反应
一、幼儿对各类规范的理解和反应
二、教师对各类规范的反应
第四节 构建与规范类型相适应的教育
一、做出与规范类型相适应的反应
二、生成与规范类型相适应的课程
第四章 规约的限度与幼儿个人领域的形成
第一节 个人领域的界定及其特性
一、个人领域的界定
二、个人领域的特性
第二节 幼儿个人领域受侵犯现象之透视
一、幼儿个人领域受侵犯的现象
二、幼儿个人领域受侵犯的缘由分析
第三节 幼儿与教师对个人领域的理解和反应
一、幼儿对个人领域的理解
二、幼儿和教师面对个人事件的反应
第四节 规约的限度与尊重幼儿的个人领域
一、凸显幼儿的个人领域
二、监督的需要与幼儿个人领域的形成
第五章 自由与平等、秩序与效率的价值诉求
第一节 透视规范价值诉求的不合理现象
一、价值诉求的工具性
二、价值诉求的滞后性
第二节 规范价值诉求的理论依据
一、社会层面:“小公民”素养的要求
二、幼儿层面:身心需要的满足
第三节 规范的目的性价值:自由与平等
一、目的性价值:自由
二、目的性价值:平等
第四节 规范的工具性价值:秩序与效率
一、工具性价值:秩序
二、工具性价值:效率
第六章 班级常规制定中的幼儿参与
第一节 幼儿参与规范制定的前提性分析
一、作为生活共同体存在的幼儿班级
二、规范生成的建构性本质
第二节 幼儿参与班级规范制定的实践探索
一、三类班级中幼儿参与的分析
二、幼儿参与规范制定的指导策略
第七章 规范协商生成的博弈分析
第一节 共同参与的博弈
一、博弈论的视角
二、博弈论的内涵
第二节 规范协商生成的博弈分析
一、互惠的规范价值定位
二、规范协商生成的前提条件
三、规范协商生成的路径分析
第三节 规范博弈生成中的教师指导
一、“行为窗”与问题归属
二、规范协商生成中的教师指导策略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附录2
后记
发展自理、自律能力,形成群体意识,促进社会性发展和良好的个陛品质的形成。①刘焱(1999)认为,常规帮助幼儿适应幼儿园环境;帮助幼儿学习在集体中生活;维持班级活动的秩序。②
从以上几种观点中可以看出,对幼儿班级规范的价值定位可以从工具性和目的性两个层面进行,这为我们进一步分析规范的价值提供了良好的视角。但美中不足的是,以往研究较为注重的是规范的工具性价值,如规范的秩序、约束、保障班级活动正常运转等功能。对于规范自身的教育(目的)性价值虽有涉及,但重点强调的是幼儿集体意识、社会生活知识技能的培养,而规范对培养幼儿的自主、平等、互惠、权利、正义等价值理念的功能却受到忽视。同时,以往关于影响幼儿班级规范价值定位的相关因素的研究不够深入。如规范价值定位的理论论据、幼儿社会性发展所具有的层次性等就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这势必影响幼儿班级规范的价值定位。因为从规范价值定位的理论依据看,要求我们从当代社会所需求的“小公民”素养、幼儿的主体性、幼儿的身心需要等视角对规范价值进行思考;而关注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层次性,是因为幼儿利他的道德品质,是幼儿社会性发展中较高的层面,它的发展要以幼儿基础性的合群素质和能力,如轮流、分配、合作、表达、协商等为基础,否则,势必造成规范价值目标拔高现象。又如,在讨论幼儿班级规范时,我们不能忽视对幼儿班级的独特性进行研究,因为,幼儿班级与正式的社会团体的高组织性不同,它是一个非科层管理的、注重情感的、强调幼儿参与自治的、保教结合的生活共同体。在共同体中,幼儿同伴间对称性的、平等的交往是主导型交往,因此,互惠平等与自由的必定成为班级规范价值诉求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