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书单推荐
新书推荐
|
经济与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民商法建议 900条(上下册))
作者认为:在当今人类社会迈向资本生产工具时代的宏大跨越时期。设立法律整体降低资本价格水准,盈余专用于租买生产工具,普及大众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资本价格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和转化为技术装备的效率,决定就业总量、收入增长和经济水准,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这一进步,十分简易,而困难在于大众依法协力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
原始资本有野性,必须通过法律管护资本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资本生产工具”为参照,1984年“拨改贷”为起点,中国迈入生产共同体市场,“租买”成为企业获得生产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拨改贷”生产方式,应是经济转型和法制改革的纲领。
该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增加了经济与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和“拨改贷”之民商法建议900条。在区间内,抽象出“正义经济的数学公式”,逻辑清晰简洁,建设性强、便于操作。
本书揭示,西方工业革命的秘密武器,是公平量化自然法的三大箴规,盈余得专用于做成生产工具创新、创业、创造。自然法,是各民族共有的,可以学习互动。中华民族正在复兴文化自信,西方“主奴好战冲突”文化,将世界走向和谐自由文明。
正义经济学系列研究,填补了我国法制经济学领域的空白。
正义经济学系列研究,《经济与法律》试图找寻当今经济发展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希望通过建立法治经济秩序,预防问题、解决问题。填补了我国法制经济学领域学术理论建设的空白。
蒋爱群,1966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光学精密仪器系。正义经济学独立学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成员。
曾在国防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和军工企业工作30年。从事过光学精密仪器设计、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劳动工资等工作,文革期间当过五年装配工人。对企业财务、基本建设预决算比较熟悉,对国家相关政策和运作有一定了解。结合本职工作和国家经济改革实践,自学社会科学知识,坚持研究和写作28年,终于取得成果。曾对“物权法草案”提出67条意见,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在国际台播出。
主要著作:
《公平价格与持久效率.就业利息工资税赋与持久经济》
《法制经济学?经济转型与法制改革》
上
第一卷法制资本论(修订本)(Capital)
第一篇法律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3
导论生产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3
第一节社会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劳动剩余率,租买
资本生产工具3
第二节法制作用力,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5
一、资本生产工具法律创新5
二、就业观:资本价格水准,最终决定就业总量、经济水准7
三、收入观:争取收入随资本工具生产力同步提高7
四、法律观,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业8
第三节“法制作用力”生产要素,与科斯四大定律猜想9
一、市场、政治、组织、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9
二、经济与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11
三、科斯寄希望于中国 12
第一章共同体市场的兴起15
第一节 欧洲教堂地缘“避难港”文化偶然,与共同体市场15
一、欧洲逃亡农奴和光蛋贵族寻找新生活15
二、欧洲三大法制变革运动,价值规律法制化,有形的手16
第二节英国土地保有分占制,与共同市场在英国率先兴起18
一、关于英国的那种共同市场18
二、英国土地保有分占制,共同体市场的法律文化土壤19
三、英国第三阶级以贷款和纳税交换法定分配率的权利20
第三节“Rely Right Law”,宣示中国选择共同市场22
第四节“拨改贷”,中国迈入共同市场时代24
一、中国租买资本生产工具沿革25
二、“拨改贷”,租买资本生产工具普遍化25
第二章国民财富的性质:劳动创造的财富。
商品价值的度量衡27
第一节劳动创造价值,法定果实原始归创造者所有27
第二节劳动所创造商品之价值的度量29
第三节劳动作为价值尺度的根源性、大众性、稳定性30
第三章生产力上台阶的原因:资本生产工具大众普遍化(Capital)34
第一节驯化资本生产工具的七个法律篱笆,生产力成倍提高34
一、资本生产工具是经济与法律过程34
二、资本生产工具的标准样态:博尔顿——瓦特模式36
三、禁止资本价格高利贷的7个篱笆,租买工具大众化37
第二节资本工具,法制对效率的二次加速度(科斯第一
定律猜想)39
第三节法律驯化资本成为载体,法制对科技转化的二次加速度41
一、知识转化为生产力,法制变革是要件41
二、资本生产工具法律创新,保护和限制知识产权42
第四节资本生产工具,契约循环积累、扩大再生产机制44
一、租买资本生产工具,20年期循环积累44
二、资本超越时空集结46
第五节无限债务资本主义四宗罪47
一、资本性本恶,自由放任资本是洪水猛兽吸血鬼47
二、无限债务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是孪生兄弟47
第四章市场价值法则之一:正义、权界、顺位50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之契约预分配:正义、分配率、权界、
顺位50
一、公平分配法之一,道德阶梯法50
二、生产预分配的四环节52
第二节劳动与资本工具,权界53
一、创造财富,治产劳动是充分必要条件53
二、资本是生产工具,产权是随附变量55
三、劳动与资本生产工具之间,存在合作空间56
四、劳动与资本工具之间的债“权界”56
第三节治产人实际占有利用物,法律特加保护58
一、占有是劳动的前提条件58
二、对治产占有行为特加保护59
第四节共同市场,负有工具义务的财产权61
第五节资本生产工具,契约预分配,顺位64
一、延时之债,法律强制预分配65
二、租买资本工具,契约强制生产的预分配65
三、贷款治产,分配的排序66
四、生产的分配之历史沿革67
第五章市场价值法则之二:公平分配率69
第一节等价交换自然规律,趋利自然规律,邻里(共同体)
自然规律69
一、市场交换,关于人的行为的一般自然规律69
二、邻里一般自然规律,是债法的源泉70
三、就业治产为本,价值法则管护趋利自然规律73
四、趋利自然规律不确定性,无形的手自由滥用是杀手74
第二节商品生产的等价交换自然规律76
一、等价有偿76
二、价格在价值上下波动允许的区间,禁止高利得78
三、劳动所创造价值的分配:用途分配法和随附比率法79
第三节劳动力价格=工资+延时偿付+不直接偿付-剥削81
第四节社会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全体劳动之普通
剩余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 83
一、汉穆拉比佃农定律,普通劳动剩余价值率边际为1比183
二、普通剩余率租买资本工具,普通劳动出力出钱、拘束自由85
第五节劳动报酬总额,与制度成本之间均衡分配86
第六节资本生产工具,制度五要素禁止高利得四阶梯普适90
一、英国市场共同体禁止高利贷四阶梯成为一般尺度 90
二、租买资本生产工具,诉求禁止高利贷普适90
第六章货币、货币价格、货币总量管制92
第一节货币,商品价值的普遍中介物92
一、信用中介,金融中介机构92
二、货币的六大职能93
三、信用纸币,信用票据94
四、货币名义价格和货币实际价值95
第二节货币管制96
一、货币管制是宪法的内容96
二、流动性,货币发行总量控制96
三、社会融资总量100
第三节国际货币101
一、国际货币兑换率101
二、大金融合作102
三、外汇储备控制在GDP的25%103
四、货币战争;金融危机周期104
第七章公平价格与成本构成106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公平价格预算法106
一、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106
二、价格公平,允许波动区间的控制107
第二节生产商供给价格构成公式108
一、生产商供给价格构成公式,是历史范畴108
二、价格构成之添附法112
三、法定要素分配率,财务簿记法之价格构成公式112
第三节生产使用者价格法,购买者价格法114
第四节供给价格规律122
一、资本生产工具:供给创造它的需求122
二、资本生产工具,货币与经济123
三、后发展国家三元劳务市场,跳水价格现象125
第五节短期价格供求波动与控制126
一、欲望与替代126
二、命脉商品的供给与价格控制128
三、引起物价短期波动的因素128
第二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利息、利润、还本积累;地租)130
第八章节制资本价格,禁止高利贷四个阶梯130
第一节货币用益租赁:借方有利润,贷方分享利息130
一、货币用益租赁,借方预期有利润130
二、产权法定孳息是分享,不劳而获131
第二节世界性禁止高利贷比率的历史沿革134
一、法定孳息率的伦理基础:邻里、兄弟、伙伴关系134
二、中华什一中正,世界性禁止高利贷尺度135
三、禁止高利贷是文化自觉法制,不是自然进化138
第三节法定资本价格利息率的四个阶梯:法律禁止、
法律中庸、法定基准、约定139
一、法定孳息139
二、法定孳息四阶梯各自的法律尺度141
第四节资本价格利息率成为一般尺度144
一、资本利息率成为分配的一般尺度144
二、最困难企业决定最后贷款之最低利息率,资本价格
——就业率——经济水准146
三、富国资本价格自然低148
第五节资本名义价格、实际价格,资本市场149
第六节政府依法禁止高利贷154
一、禁止高利贷边际,是政府依法行为,而非自然回归所谓
第三世界实质是高利得世界154
二、高利贷随财主所欲,与货币供求无关155
三、利息率适度市场化≠放纵高利贷156
第九章资本生产工具,契约积累之一:普通利润率=付息
+还本积累161
第一节普通利润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预算161
第二节利润率的衰减与限度164
第三节借用资本利润、自有资本利息现象165
一、固定资本所有权分享利润,与法定比率的边际165
二、借用资本利润,自有资本利息或利润166
第十章资本生产工具,契约积累之二:债务人权收入=利润
-利息169
第一节债务人权平等的权利责任169
一、债权,债务人权169
二、债权与债务人权双方之权利责任均衡170
三、保护债务人权收入的相关法律171
四、资本是生产工具,对债务人权的特别救助172
五、债务人权的历史沿革172
第二节企业主债务人权积累=普通利润-利息174
一、区别单纯企业主、企业家、资本家174
二、单纯企业主无作为收入,债务人权176
第三节永久产权,保值增值的法律制度安排178
第十一章土地生产工具与资本生产工具180
第一节保有土地生产工具,持有、流转和管护180
第二节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债务优先,地租在超额利润中收取182
第三节级差地租是自然赐予之物,法定剩余社会化184
第三篇公平价格区分财税法186
第十二章财税制度,以发展经济为要务186
第一节“井田制”税道,与“避难港”资本生产工具税法接轨186
一、中华民族“税”道德伦理186
二、税捐的“井田制”分配四环节188
第二节资本生产工具债务价格法,优先大于税务价格法191
一、资本生产工具,财税成为价格要素191
二、“租买工具还本付息”债务,优先大于税捐192
第三节公共财政,与社会契约194
一、宪法制约公共财政194
二、财税必须以发展生产为大前提197
三、公共财政量能原则198
四、公共选择,防止官僚主义滥用纳税人的钱198
第十三章公共财税,“市场+计划”置换关系200
第一节财政三大收入和三大用途200
第二节总财政之社会保险责任,占GDP的15%左右203
第三节财政最终消费控制在占GDP的8%~15%204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税均衡搭配205
第五节公共财政之“市场+计划”置换207
一、公共财政与价格要素之间的置换207
二、“利息率+税率”置换,与“市场+计划”208
三、资本生产工具,财税的经济指标209
第六节税率阶梯与贷款治产经济、自给经济、失业率210
第十四章净剩余所得税212
第一节个人剩余所得税,是每个公民(赤贫除外)的义务税212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计算213
第三节企业利润所得税215
第十五章流转税216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对流转税的限制216
一、流转税之转移不出去,落在弱势群体身上216
二、资本生产工具为尺度,测评营业税率217
三、消费税217
第二节消费型营业增值税219
一、普通商品增值税率与营业税率同率,为5%;普通奢侈品
增值税率与普通奢侈品营业税同率,为17%219
二、消费型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置换关系220
三、保护民生治产,欧盟消费型增值税的6项配套政策222
四、消费增值税专用于保险补贴和公共事业223
五、增值税的缺点224
第三节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受阻20年225
一、高税率生产型增值税:馒头与巧克力同税率,杀贫济富;
生产设备与玩具同税率,税食创业225
二、高税率生产型增值税六项包袱227
三、馒头与巧克力同税率17%;2010年弱势从业人员平均
间接纳税率为17%228
四、设备与玩具同税率,停滞在手工密集型产业228
五、“增值税包袱财务制度”,工具价值名实相差一倍229
六、高额税率生产型增值税是对债务征税,资本债务空转,
财政赤字转嫁到企业账目上231
第十六章当期资本保全:折旧成本233
第一节提取折旧费的法理依据和计算233
第二节购买者价格法包袱,与重置折旧率计算235
第三节物价膨胀,与实际利息、折旧、所得税率236
第四篇就业,收入与资本工具生产力238
第十七章委托合伙法劳务关系238
第一节委托合伙法之雇佣劳动238
一、法律关于委托合伙法劳动关系238
二、委托合伙,与劳务的三种租赁形式239
三、使用劳务契约,用益劳务契约240
四、按劳分配,是以劳动创造财富为正义的效率优先241
第二节对劳动者特加保护,避免奴隶制之嫌243
第三节雇主以财产连带责任。劳动保险法244
第十八章劳动者报酬四个阶梯247
第一节公定劳动者报酬247
一、阶梯工资制的自然依据:人类有差别,差别不大247
二、公定劳动者报酬,相关法律249
三、原始工资、商品工资、税后工资、实际工资250
第二节最低工资率的计算253
第三节宏观收入分布255
第十九章资本生产工具,就业、工资、经济258
第一节投资——就业——工资率258
一、机械自动化岗位数量与工资率的关系较小258
二、手工密集产业:支垫工资总量、低工资率,决定就业岗位数量260
第二节适度提高工资,家庭劳动置换为市场劳动260
第三节合伙区间内:劳动阶级地位与工资率261
一、集体议价261
二、劳动争议的尺度263
三、刚性货币工资规律,与适度通货弹性264
第四节“劳动—休闲”,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265
一、就业与休闲265
二、生产共同体,存在失业常态267
第五篇宏观经济结构269
第二十章租买工具经济、自给工具经济、服务经济、失业
-再就业经济269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划分经济类型269
第二节资本生产工具循环经济,自我修复之法律安排270
一、资本生产工具领头羊,高技术产业布局270
二、产业均衡结构,与就业271
三、租买工具与经济周期272
四、资本生产工具投资—工资率—就业率—经济水准273
五、法律控制,与可持久自我修复循环274
第三节实质经济与消费服务对半分规律275
第四节政府、社区和个人的再就业工程277
第五节国际自由霸道贸易,生产国不参与利润分配,工具
自给经济281
第六篇资本生产工具,与组织(科斯第二定律猜想)283
第二十一章经济组织,委托合伙准则283
第一节委托合伙法,经济组织的共同行为准则283
第二节生产商企业是经济的主体286
一、工商管理法,企业共同而办286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人是经济的主体286
三、生产商销售网制度,商业环节为实质经济服务289
第三节合伙委托之银行、金融机构289
一、中央银行,金融职能289
二、企业合伙设立银行为实质经济服务的历史292
第四节票据市场,虚拟经济为实质经济服务294
第二十二章政府控制,国有经济,私有经济296
第一节宪法赋予政府发展经济的责任296
一、政府依宪法干预经济296
二、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性:降低交易费用替代市场298
第二节政府之“货币与经济”299
一、政府经济指标:就业、物价、收支均衡、经济增长率299
二、货币与经济,是政府特有的经济行为301
三、政府之财政经济302
第三节面对“他杀、劝自杀”,第三世界适度国有经济必要性303
一、国有经济,与政府和社会目标一致303
二、适度国有经济,对第三世界的特殊意义305
三、第三世界,私有经济处于幼稚阶段307
第七篇资本生产工具,经济分水岭309
第二十三章资本价格水准与经济历史阶段309
第一节地缘文化偶然,与人类历史走向309
一、人类文化的传承性与偶然性309
二、划分历史阶段的各种参照310
第二节生产方式,与市场、法律312
一、禁止高利贷阶梯,与欧洲历史阶段(科斯第四定律猜想)312
二、历史横向:产权价格,与经济水准(科斯第三定律猜想)314
三、纵、横生产方式,市场及其法律形式315
第三节社会主义,选择共同市场方式317
一、社会主义的共同市场经济317
二、社会资本生产工具: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表征318
第二十四章中国经济文化的多样性320
第一节中华民族地缘偶然,井田制分配率及文明320
一、季风—黄河—黄土高原自然循环地缘320
二、“井”文化偶然321
三、农商文明:天地人,和为本;2200项顶级科学发明322
第二节什一中正:自由自耕农工商市场325
一、什一中正,中国自由自耕农325
二、资本利息率、商税历史沿革327
三、什一中正,市场素养329
第三节“井田”家国观,良政的合法性330
一、良政,中央集权的合法性331
二、内圣外王担当责任,中央集权的合法性333
三、集体领导,自我矫正机制335
第四节“井田”亲和自由平等,文明开放型国家。国家
与民族认同的统一合法性338
一、井田制“请野”,社会自主流动性338
二、“井田制”文化,创造出它特有的平等价值观339
三、中国文明开放型国家,国家与民族认同的统一合法性340
第五节中国经济的非均衡、多样性特征343
一、顺应民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计划与市场相结合343
二、四面八方非均衡经济结构,缓冲了货币陷阱346
三、经济转型,中国不缺少增长因素348
四、农业多样性自给自足,城乡人口对半分比率自然准则349
五、法制改革与经济转型同步351
第二卷经济与法制
第一篇法制:对生产方式的条件反射355
第一章商品生产的普通法355
第一节中华民族商道自然355
一、自然适度法,公平正义355
二、商法、道法、礼法356
第二节正义与法律358
一、自然正义358
二、法,社会、大众、宽容性特征359
三、法,与理性、习惯、道德、政治361
第三节自然比率,实在正义363
一、关系,比率法363
二、哲学之正义、量、比率363
三、宪政比率原则364
四、市场交易,量化的公平分配率365
第四节“法”的多个区间范围367
一、律法阶梯367
二、公法财产368
三、公权与私权不能绝对分离368
第二章法律是规范化的道德阶梯370
第一节成为真正的人,哈耶克“个人”是社会园丁370
一、合伙自力更生之生态位,成为真正的人370
二、家庭伦理,成为真正的人371
第二节自由是社会范畴,平等的自由372
第三节合法私(self),不法私(ego)375
第四节哈耶克关于个人自由与法律376
第三章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凌驾于阶级之上,强制调整阶级关系379
第一节法律行为是经济基础379
第二节法律是对商品生产方式的条件反射381
一、条件反射边际: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381
二、商品生产形式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律形式382
三、法律上层建筑必须遵循价值规律383
第三节商品生产价值法则,凌驾于两大阶级之上385
第四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法制和政治改革389
第一节顺应共同体市场的法律和政治变革389
第二节法制在民间393
第三节关于民商法的建议396
一、民商法建设值得商榷的问题396
二、民商法建议各章的要点398
第二篇经济与法律之科斯定律猜想定义、公式或定律403
论证: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3
定义一,市场403
定义二,共同体市场403
定义三,分配404
定义四,法制404
定义五,工具是生产力的综合标志405
定义六,无形体(可变形体)生产工具——资本生产工具405
定义七,法制作用力406
定义八,制度成本与要素构成407
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8
表述一,法制,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409
表述二,资本与技术转化,法制变革是充分必要条件410
表述三,法制的经济指标,可持久发展410
论证:科斯第二定律市场费用替代定律411
定义一,组织411
定义二,替代411
定义三,边际411
定义四,产权412
定义五、产权交易413
定义六,价格机制413
科斯第二定律市场费用替代定律414
表述一:完全市场交易费用零至最大,组织有利可图415
表述二,组织替代市场及其边际415
表述三,广义政府干预市场及其边际416
表述四,权利责任;作用与反作用417
表述五:多样性,动态均衡418
论证:科斯第三定律广义产权定律419
定义一,假设“完全市场”419
定义二,假设“完全竞争市场”交易费用为零419
科斯第三定律广义产权定律419
表述一,广义产权定律收益率阶梯,与生产方式跳水421
表述二,假设完全竞争市场421
论证:科斯第四定律生产方式、市场与法律定律423
定义,生产方式423
科斯第四定律生产方式、市场与法制定律423
表述一,古代经济和现代经济424
表述二,历史沿革:生产方式与市场形式424
表述三,生产方式多样性,弹性、可循环经济425
第三篇科斯、哈耶克关于“经济与法律”426
第一章市场与法律426
第一节降低市场成本的方法:组织与法律426
一、市场配置资源费用从零到最大,法制的必要性426
二、商品生产的世界性法律427
第二节竞争与法律429
第三节分配与法律431
一、契约预分配431
二、公平价格,与法律432
三、产权,与法律434
第四节企业与法律436
一、组织的预测与经营管理职能436
二、企业组织与法律436
第五节广义政府发展经济权,与法律438
一、哈耶克广义政府9项任务,补充或替代市场438
二、广义政府的法治责任439
三、法治政府,权力边际440
第二章哈耶克个人自由主义修为,如耶稣442
第一节哈耶克个人自由主义4类23项修行442
一、哈耶克上帝观个人自由主义442
二、哈耶克承认个人自由主义迄今是少众文化445
第二节哈耶克悖论:自发自由,通往奴役之路446
一、哈耶克“自发”,与自然选择“适度”相悖446
二、痴迷完全自由竞争,到痴迷滥用自由夺权448
第三节哈耶克“避难港”文化背景449
第三章假设与现实,不存在完全市场452
第一节人各不同,完全市场交易费用从零至最大452
第二节不存在费用为零市场453
第三节帕累托最优,与帕累托修改454
一、帕累托最优假设,无费用交易拐点454
二、帕累托修改:产权最大化,生产者不参与利润分配自给经济455
第四节迷信自由滥用市场——知识分子的自负,和脱离实践456
第五节法制市场,与法制经济学457
一、宏观正义,管护效用机制457
三、效用派失落了共同正义459
三、机械论、自由论,不能避免自由滥用464
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有待从“你死我活”论,向“价值法则”
改革464
概念或术语简编467
下
第三卷民商法建议900条
提案:民商法建议900条
第一编主体、客体、时间、空间
第一章总则(第1~16条)
第二章自然人(第17~81条)
第一节人身登记(第17~26条)
第二节权利能力(第27~42条)
第一款一般规定(第27~30条)
第二款人身权(第31~42条)
第三节民事行为能力,治产人(第43~46条)
第四节民事行为的四个人格阶梯(第47~61条)
第五节法律自助行为(第62~65条)
第六节监护(第66~81条)
第一款监护人(第66~68条)
第二款监护代理(第69~76条)
第三款对监护的监督(第77~81条)
第三章团伙人(第82~119条)
第一节团伙人的类型(第82~83条)
第二节法人(第84~103条)
第三节社团(第104~109条)
第四节基金会(第110~116条)
第五节民事公权(第117~119条)
第四章诉讼时效(第120~133条)
第一节时效(第120~130条)
第二节日期及期间(第131~133条)
第五章物(客体)(第134~157条)
第一节物的分类(第134~136条)
第二节治产物(第137~150条)
第一款自然物,治产物(第137~144条)
第二款使用物、替代物(第145~150条)
第三节权利作为无形体物(第151~157条)
第一款无形体物(第151~153条)
第二款知识财产(第154~157条)
第二编债关系
第一章债的类型(第158~161条)
第二章合同的一般规定(第162~289条)
第一节同意(第162~189条)
第一款意思(第162~168条)
第二款要约(第169~173条)
第三款承诺(第174~178条)
第四款无效意思,无效有过错赔偿(第179~189条)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190~209条)
第一款合同成立(第190~199条)
第二款无效有过错合同(第200~206条)
第三款定金、违约金(第207~209条)
第三节履约的一般规定(第210~227条)
第一款债权、债务人权之成立(第210~219条)
第二款债务人给付,与公平尺度(第220~223条)
第三款债权、债务人权的利益保全(第224~227条)
第四节损害责任与赔偿(第228~247条)
第一款个人责任与连带责任赔偿(第228~236条)
第二款债务人迟延、损害赔付酌定(第237~243条)
第三款债权人领受迟延与赔付(第244~247条)
第五节债之消灭(第248~287条)
第一款合同中止、解除(第248~256条)
第二款合同终止(第257~259条)
第三款清偿(第260~276条)
第四款债务人提存(第277~281条)
第五款抵消(第282~287条)
第六节其他规定(第288~289条)
第三章公平价格法(第290~337条)
第一节一般规则(第290~298条)
第二节价格公式(第299~306条)
第三节民事价格行为(第307~312条)
第四节政府价格行为(第313~317条)
第五节行会价格行为(第318~319条)
第六节财务会计簿记(第320~337条)
第四章买卖(第338~369条)
第一节买卖的一般规则(第338~355条)
第一款一般规则(第338~348条)
第二款瑕疵担保(第349~355条)
第二节特种买卖(第356~363条)
第一款样货、试验品(第356~358条)
第二款拍卖,招投标(第359~363条)
第三节买回(第364~367条)
第四节互易,交互计算(第368~369条)
第五章赠与(第370~380条)
第六章借用(第381~396条)
第七章租赁(第397~471条)
第一节租赁的一般规则(第397~426条)
第一款租赁合同设立(第397~407条)
第二款租金法(第408~413条)
第三款不动产租赁之留置权(第414~417条)
第四款租赁的消灭(第418~426条)
第二节使用(住房)租赁(第427~438条)
第三节用益租赁(第439~447条)
第四节耕地用益租赁(第448~458条)
第五节融资租买合同(第459~471条)
第八章治产人借贷法(第472~520条)
第一节货币租赁的一般规则(第472~498条)
第一款借贷(第472~484条)
第二款资本价格的四个阶梯(第485~494条)
第三款借款担保(第495~498条)
第二节治产人借贷(第499~505条)
第三节自然人借贷(第506~509条)
第四节消费借贷(第510~512条)
第五节金融机构居间(第513~518条)
第六节法律责任(第519~520条)
第九章委托合伙法劳务关系(第521~541条)
第一节劳务关系的一般规则(第521~529条)
第一款委托合伙劳务(第521~526条)
第二款劳动者报酬(第527~529条)
第二节使用劳务合同(第530~532条)
第三节用益劳务合同(第533~536条)
第四节责任酌定(第537~541条)
第十章承揽(第542~606条)
第一节承揽合同(第542~566条)
第一款合同内容(第542~554条)
第二款过失与赔付(第555~563条)
第三款合同终止(第564~566条)
第二节国家专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第567~602条)
第三节技术合同(第603~606条)
第十一章委任(第607~684条)
第一节委托(第607~629条)
第一款一般规则(第607~614条)
第二款委托双方权利义务(第615~625条)
第三款委托终止(第626~629条)
第二节企业经理人(第630~635条)
第三节居间(第636~644条)
第四节行纪合同(第645~651条)
第五节寄存(第652~673条)
第一款寄存合同(第652~662条)
第二款过失与赔偿(第663~667条)
第三款寄托物的返还(第668~673条)
第六节无因管理(第674~678条)
第七节无因公平责任(第679~684条)
第十二章合伙(第685~732条)
第一节合伙的一般规则(第685~703条)
第一款共同所有,共同分享(第685~692条)
第二款合同、退伙、解散、清算(第693~703条)
第二节无限合伙(第704~716条)
第三节有限责任合伙(第717~725条)
第四节两合合伙(第726~732条)
第十三章博弈(第733~736条)
第十四章保证(第737~745条)
第一节和解(第737~738条)
第二节人事保证(第739~745条)
第十五章无因侵权之债(第746~767条)
第一节不当得利(第746~747条)
第二节无因侵权(第748~767条)
第三编物权法
第一章通则(第768~810条)
第一节物权法的一般规则(第768~775条)
第二节公法物的归类分属(第776~795条)
第三节不动产登记(第796~810条)
第二章占有(第811~842条)
第一节占有的一般规则(第811~822条)
第一款占有,占有权(第811~817条)
第二款占有行为(第818~822条)
第二节使用权和居住权(第823~828条)
第三节用益权(第829~833条)
第四节无因占有(第834~842条)
第一款善意占有(第834~838条)
第二款恶意占有损害赔偿(第839~842条)
第三章所有权(第843~907条)
第一节所有权的一般规则(第843~850条)
第二节所有权的分离(第851~864条)
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第865~866条)
第一款取得所有权的一般规则(第865~866条)
第二款附合、混合、加工取得(第867~871条)
第三款占有取得时效(第872~879条)
第四款先占、拾得、善意受让(第880~886条)
第四节共有(第887~895条)
第五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896~908条)
第四章役权(第909~927条)
第一节不动产之役权的一般规则(第909~910条)
第二节相邻权(第911~918条)
第三节地役权(第919~927条)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第928~984条)
第一节多种所有制的一般规则(第928~938条)
第二节政府代表国家所有权(第939~944条)
第三节国家土地是生产工具(第945~949条)
第四节供给国家机关使用物权(第950~952条)
第五节国家供给事业单位用益物权(第953~955条)
第六节国有企业之有限责任经营国有资产(第956~963条)
第一款国有资产民商法经营(第956~960条)
第二款国有企业专项建筑用地使用权(第961~963条)
第七节国家专项建筑用地使用权的租金售卖
(第964~984条)
第六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农民承包经营制
(第985~1014条)
第一节土地资本生产工具,持有、流转和管护
(第985~990条)
第二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第991~994条)
第三节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第995~1006条)
第四节承包地的转租赁(第1007~1010条)
第五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第1011~1014条)
第七章公法居住权(第1015~1031条)
第一节公法住房(第1015~1022条)
第二节住房的最低公平价格计算公式(第1023~1026条)
第三节国民住房的财税、金融配套制度(第1027~1031条)
第八章担保(第1032~1073条)
第一节担保的一般规则(第1032~1044条)
第二节抵押担保(第1045~1059条)
第三节质权,留置权(第1060~1066条)
第四节第三人担保(第1067~1073条)
第四编公平价格区分财税法
第一章财税法的基本准则(第1074~1106条)
第一节税捐的一般规则(第1074~1086条)
第二节专税专用(第1087~1096条)
第三节公平价格法节制财税(第1097~1106条)
第二章综合个人所得税(第1107~1135条)
第三章企业盈利所得税(第1136~1187条)
第一节一般规则(第1136~1141条)
第二节企业应税利润计算(第1142~1163条)
第三节应纳税额(第1164~1166条)
第四节税捐优惠(第1167~1176条)
第五节源泉扣缴(第1177~1180条)
第六节特别纳税调整(第1181~1187条)
第四章流转税(第1188~1239条)
第一节流转税的随附规则(第1188~1194条)
第二节营业税(第1195~1204条)
第三节消费型营业增值税(第1205~1224条)
第四节消费税(第1225~1239条)
第五章财产税(第1240~1274条)
第一节房产税,房产营业税(第1240~1259条)
第二节大型动产税(第1260条)
第三节遗产赠与税(第1261~1274条)
第六章民商法之政治改革配合法(第1275~1286条)
第一节政治改革的经济指标(第1275~1277条)
第二节法制是三方以上的事情,三权协商民主合法性
(第1278~1286条)
法条
目录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卷
法制资本论(修订本)
(Capital)
导论生产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
普通劳动剩余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当今,继石器、青铜器、铁器之后,人类正在从铁器时代迈向资本生产工具的宏伟时代。资本生产工具,是现代经济与古代经济的分水岭。
也许,亚当?斯密自己也没有料到,需要從历史的最大跨度、云集大数字,宏观大略,才能清楚明白回答他的经济学问题。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3+1个课题:
第1问:“国民财富的性质”?
第2问:“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
+1问:当资本是生产工具,充分就业的决定?
第3问,“并劳动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对上述课题,正义经济学简约回答如下:
1.国民财富的性质,是劳动创造的那种财富,包括收入和资本生产工具。
2.资本工具生产力,是社会劳动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
3.资本价格水准,最终决定充分就业和经济水准。
就业是社会国家[台湾]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第5版,第49页“社会国家原则”。稳定发展的第一要务。而资本价格利息率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制度成本水准、资本与技术转化为生产装备的效率,决定铸成钢铁的生产岗位总量,从而决定宏观就业总量、收入水准、经济水准。
4.收入观变革,争取收入与资本工具生产力同步提高。
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契约合同,实际就是对预期创造价值的预分配,合同已经预先安排下了“遵循自然准则的、各阶级的收入分配和顺位”。
1.古巴比伦佃农之普通剩余率,为普通边际
我们用克拉克的“效用边际”理论,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汉穆拉比法典》第四十六条“倘彼非收取佃金,而系按收成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出租田地,则田中之谷物由农人与田主按约定比例分之。”传递了一个生产力信息:早在3800年前,农业的生产力水准,一个佃农家庭劳动生产率,起码可以养活两家人,佃农的一般剩余率为1∶1。这一大数分配率,通过宗教辗转传到欧洲,在劳动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分配中,迄今适用,详见本书封底。
同时,佃农地里的麦子可以肯定是佃农生产的,没有劳动,再好的土地也只能长草。并且地主也承认麦子原始归佃农所有,并没有派狗腿子直接到地里割麦子。
以佃农为最困难、最普通劳动的替代边际,则有:
普通剩余价值率是普通劳动创造的;
普通利润率是普通剩余价值支付的;
资本价格利息率,来源于普通利润;
由以上,租买资本生产工具还本付息的普通利润率,是普通劳动所创造的普通剩余率支付的。
再看市民法,后面将介绍,自然箴规,一半是动物都能做到的本能,例如“众生”、趋利;一半是“邻里”规则。民商法,只要稍加自律、拘束、敬畏法律权威,是99%的市民都能够做到的行为规则;是95%的企业都租买得起资本生产工具的法律规范。95%~99%,可以肯定属于“普通、一般”范畴,包括企业家、技术人员的普通劳动。而超额利润才是创新劳动创造的,包括企业家、科技专家的创新劳动。
毋庸置疑,普通劳动是资本生产工具之社会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
简而言之,社会整体上台阶,除了大众自己,还有什么力量抬升得起全社会那样宏大的事业?
效用派的问题,其一,生命遵循“物竞天择,适度者生存”规则,以适度为正义,是生物的一般自然规律,而区别于无生命物质。而“效用、效率”纯属物质概念,失落了正义准则,具有不确定之破坏性。其二,“效用派”鼻祖萨伊承认“唯有当作生产工具使用的财产,才叫做资本”。[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1页:“金银如不用在劳动上面,就没有生产力。”西方效用派,是在资本生产工具高效用平台的基础上,却不愿意区别普通效用与“超额”效用。只不过他们是在西方法律健全的肌体上做一些小手术。其三,对于法律不健全的后发展国家,还没有越上“资本生产工具”平台,没有解决对谁有利的效用?什么方法的效用?权力、权利最大化,停滞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给古代经济。
2.国民财富的性质,劳动创造的那种财富
获得财富的方法有两种,生产它或掠夺它。亚当?斯密定义,经济学研究的课题是“劳动产物”,国民财富的性质,是劳动创造的那种财富。
关于国民财富的具体内容,他指出,“收入和资本(Capital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上卷第63页。在罗马法文化圈,Capital一般指资本生产工具。[英]H?卡特、I?巴丁顿:《实用银行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84年版。资本是生产工具,见第447页。租买资本生产工具,见第2、466页,例如分期付款购买设备。
而当下投机经济学问题之一,不能区别财富的性质,将掠夺财富也算在内,例如高利贷“资本下金蛋”,是零和交易,不能增加一国财富总量。
第二节法制作用力,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一、资本生产工具法律创新
当承认是普通劳动之普通剩余价值率租买了资本生产工具,这一正义原则,大众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就很简明,实现大众齐心协力实施租买活动,这属于道德和法律的范畴。
市场规律的实质,是市民的一般行为规律。
共同体市场,是市民唯一的谋生场所,借贷租赁成为获得工具的主要方式,逼迫两大阶级合伙法律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周文《为野性资本寻找良性出口》,环球时报2014年1月22日。“资本并非天生就是良驹,而是‘烈马’,有内在的野性”,需要“给资本套上法律与道德的缰绳”。“任由资本的逻辑无限制发挥作用,将是赢家通吃的反社会结局。”劳动生产力成10倍地提高(与工具自给手工密集相比较),价值法则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
例如,亚当?斯密举例,当资本价格利息率下降到4%~5%,租地农场主只要预期有8%~10%的利润率,就有还本付息能力,就借得起钱改良沼泽地。这样低的门槛,95%的企业都做得到,英国租地农场主资本生产工具主义萌芽。
亚当?斯密的这个例子严格地遵守着一款著名的基督教会法,1545年亨利八世钦定,资本价格利息率绝对地不得超过10%(未包括货币通胀因素),中立适度的利息率为5%,约定利息率,还有政府债券法定利息率。这成为资本生产工具法的分配率一般尺度。
英国法律之坝,内含的自然一般规律:
正义原则。基督教、第三阶级、社会主义运动均认同并捍卫劳动创造价值观念,“劳动被视为唯一(人类的)财富的原因,又被视为对占有财富的唯一正当要求。”[英]威廉?詹姆斯?亚斯莱著作:《英国经济史及学说》,中国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74年翻译出版,第574页。在英国财产法中迄今适用。
市民行为的三大自然规律:
其一,众生平等一般自然规律,包容等价交换;
其二,趋利一般自然规律,有不确定性,依蜘蛛网的三种走向,最大、最小、均衡,包容等价交换规律;
其三,邻里最大幸福一般规律。资本(借贷)的最大幸福是,财产被当作生产工具使用,邻里之间可以分享财富增长和幸福。邻里规律是价值规律与趋利规律共同适用的区间。
英国共同体市场的变革,形象一点,就是设立法律大坝管护资本价格利息率不得超过10%,利润适度流向治产人,用于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反之,利息率超过10%,当权力、权利之利润最大化,生产者不参与利润分配,就买不起先进工具、借不起钱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就停滞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给古代经济。
资本有野性,趋利规律有三种可能走向。
普及资本生产工具,最直观的方法,立法降低资本价格水准。例如,英国16世纪以来的变革的核心,是设立禁止高利贷四阶梯,适度降低资本的价格利息率水准,直至达到95%的企业都有还本付息能力来租买资本生产工具。
就好比,古代采用食物引诱和限制,条件反射方法,驯化野兽马牛羊成为工具,是一个道理。
二、就业观:资本价格水准,最终决定就业总量、经济水准
社会国家,市场、政府都是手段,必须随附于资本生产工具的普及工作。
共同体市场,是市民唯一的谋生场所,只有征得他人同意才能劳动、才能生存,就业是首要问题。当今政府最关心的是就业、物价、国际收支、经济增长率,如果处理不好,将导致这种经济社会的崩溃。
在1776年以前,就业问题尚不突出,亚当?斯密是在资本价格利息率为4%~5%,资本利润率在8%~10%的范围内讨论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尽管已经注意到固定资本总量决定就业总量。50年后,从李嘉图,至凯恩斯的100余年间,发现资本价格利息率是变量,有一个资本价格水准,就有一个投资引诱总量,对应着一个钢铁铸就的生产岗位总量,就有一个就业总量,尚没有充分就业,经济已经均衡,是存在失业大军主要原因。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实现资本生产工具普遍化,价值法则超越并管护趋利配置资源自然规律。
效用派炒作稀缺对抗正义。实际情况是,需求与稀缺是作用与反作用关系,如果产权价格太高,治产人买不起,就不存在稀缺。而效用派以“稀缺”作为经济的出发点,萨缪尔森:《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上册第4~5页。又承认稀缺源于欲望无穷,经济学成了无解的游戏。
市场逻辑、资本逻辑、效用逻辑、稀缺逻辑的实质,都是趋利逻辑,有三种不确定性,正如科斯所指出,产权最大化也可能导致资源浪费。趋利资源配置代理人萨缪尔森:《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上册第65页。产权利益最大化,引诱投资脱离生产领域,制度成本上升,资本与技术的转化效率下降,后果是还没有充分就业,经济已经均衡,总体经济水准下降。机会主义盛行,引诱发达国家实质经济空壳化衰退。
三、收入观:争取收入随资本工具生产力同步提高
工业革命以来,资本成为生产工具,生产力大幅度提高,萨伊指出,“供给创造它的需求”,生产的预分配决定收入的分配。
当资本是生产工具,尽管“收入”是目标,“工具”是手段,但是在“过程”中,生产准备的契约预先分配比率和分配顺位决定收入的预分配和顺位,例如,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契约强制预分配,和购买劳动力(收入)的预分配,优先顺位。并且,治产劳动者运用资本生产工具所创造的财富,将供给收入的分配,并制约收入的分配。总之,价值法则为核心,决定各阶级人民收入分配比率和顺序。
按照邻里效应,资本的最大幸福在于被当作生产工具使用,创造出更多财富,邻里共享。因此,资本的合理分配,比资本的分配抽血机收益更重要。而资本收益最大化必将毁掉资本生产工具,资本将回归野兽抽血机吸血鬼。
机会经济学问题之三,脱离生产工具的变革、生产力提高,讨论收入分配,不能避免分光吃光陷阱,退回古代经济。
四、法律观,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业
资本生产工具法制,是生产方式的条件反射、映像、形式,法律是规范化的道德阶梯。法律早已经华丽转身,公平正义的目的就是共同幸福,《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参见第101页。正如哈耶克所介绍的,“英国人道德观念中的重要箴铭:公正‘可使人事事如意,并能延年益寿。’”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2页。由于该书引用较多,后面引用采用括号形式。关乎我们每个人赚钱与心身快乐共赢,是大众都应当关注的事业。法律早已经远离了古代原始暴力之“严刑峻法”。
中文“市”字像天平,形象地演示“平准交易”。为了和平,市场至少由三个要素组成,交易主体双方,主持正义的第三方。如果缺失正义,就不是“市”场,而是披着市场外皮的掠夺场所。放松管控的方法释放市场力量注定过于危险。
200年来,无论西方哪个经济学派,尽管给市场取了各种各样的名称,例如,自由市场、自律市场、完全市场、法治市场、公开市场,但是榜样只有一个,都是特指200年来创造并养育着工业革命的那个英国“共同体市场”,市场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这只是昨天的事情。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平等交换、市场资源配置核心一般规律、市场价格机制、利率市场化等,这一切,都必须通过遵守价值法则来实现和管护。而自由放任和无所作为,是国际霸权主义劝自杀阴谋和陷阱。
价值法则是市场的核心机制
(1)∵共同体市场是市民唯一谋生的场所
∴就业治产是核心,价值法则管护趋利配置资源自然规律;
法律保护用于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普通利润率;
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
(2)∵市场存在大数字价值规律现象
∴是否遵守价值法则决定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一市场就灵
(3)∵产权趋利资源配置最大化=生产者无利润、工具自给市场、帕累托修改
∴市场趋利配置资源是有限范围一般规律≠一市场就灵
(4)∵所有制=生产方式及其分配率是核心,管护所有权要素
∴产权≠所有制核心
(5)∵市场规律的实质,是市民行为一般自然规律
∴政府下放权力的承接者,实际是法律、组织、市民。
关系大众的事情确实需要和可以这样简单,凯恩斯认为:持久资产经济“实在是异常简单,应为人所共知”。陈云同志用“鸟笼”来简单比喻市场需要篱笆。但是表述起来却很复杂,这是由于,需要观念或“常识”的更新或正名。
第三节“法制作用力”生产要素,与科斯四大定律猜想一、市场、政治、组织、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
工具是生产力的综合标志。前面介绍,亚当?斯密已经发现资本生产工具与法制比率的关系,从亚当?斯密到克拉克、马歇尔,只认识到组织是生产的第四要素,然而这并不到位,因为“组织”必须包括团体人、财产、依法规章制度三个部分,才能为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方面热衷于实践科学主义机械论、自由轮,引起工人阶级生存状况急速恶化;另一方面,将注意力放在阶级斗争较量上。关于经济与法律、特别是资本生产工具与法律公正的关系的研究,在150年后才逐渐开始,例如,康芒斯制度经济学派、凯恩斯供给学派。
在20世纪30年代,罗纳德?哈里?科斯向前迈进了一步,他在关于经济与法律的研究中,抽象出了“交易成本”理论。年轻时学习兴趣跨学科弱点,反而在日后成为在学术上跨学科的长项。初任经济学助教时,为了讲解“企业”,于27岁时写作了一篇1万多字的文章:《企业的性质》,而最著名的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他抓住市场的基本环节“交易”,解释了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存在的唯一理由:组织有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科斯的最大贡献在于,抽象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准则,他指出,“企业实质上是一个小统制经济……竞争性体制的优势并不是它消除了诸如此类统制经济,而是它保证了它们只能在比其他类似的统制经济或比市场运行的结果更有效率时才能生存下去。”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0出版,序言第2页。由于该书引用较多,后面引用多数采用括号形式。从而进一步推定政府、法律存在的理由也是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市场经济领域,交易成本率决定优胜劣汰,政治为经济服务。
科斯在研究过程中借鉴了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公式”方法,他开辟了宏观经济的力学数学的研究方法:例如“制度成本”、“法制作用力”、替代与边际。
上世纪60年代,首先由斯蒂格勒在他的《价格理论》中提出“科斯定理”概念,苏尔茨、布坎南等著名经济学家也都有研究。当今在网上流行的“科斯定理”大致可以归纳为两条: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
(二)(1)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2)产权制度的科学合理的设置或变革,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达到帕累托最优)。
本书在《正义经济学系列》之系列一、系列二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科斯的理论表述为“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其中:第一定律表述了科斯“法制作用力”加速生产力提高的意思,并有英国工业革命之蒸汽机“博尔顿——瓦特”运作模式为实证,迄今在守成国家适用;第二、第三定律包容当下流行的两个定理;设立第四定律,是因为随生产方式演变,经济运动有历史纵向性。
而自由放任派所谓“产权利益最大化”,则利润被权力、权利瓜分完毕,生产者不参与利润分配,就没有财力改良生产工具,停滞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给古代经济阶段,这显然不是科斯的目的。
二、经济与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
科斯第一定律适用范围:共同体市场生产方式,及其法制。
第一定律:当资本是生产工具,法制作用力加速生产力的提高,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公式表示:
劳动者报酬总额相当于所创造价值的30%~67%区间,制度成本适度下降:
资本与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1-投资的当前制度成本所占份额)2
例如,蒸汽机工业革命“博尔顿——瓦特”模式,资本价格禁止高利贷允许的区间内、资本与技术转化期间安排制度成本为5%,资本与技术转化为生产装备的效率从0上升到95%;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生产工具;社会生产力10倍地提高(相比工具自给手工业),立竿见影。
科斯理论:
适用范围,“公开市场”见《企业、市场与法律》第7页,即给英国带来工业革命的那种共同体市场。“法律体系”,见《企业、市场与法律》中译本序第1页。
法制作用力,“我们正在开始理解那些形成经济制度的各种作用力,并开始对这些力量的作用进行评价。”(《企业、市场与法律》,第253页)
科斯第二定律市场费用替代与边际定律
使用市场会带来费用,则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将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公式表示:
∵完全市场交易费用=零~无限大
∴共同市场交易费用均衡=组织、制度、法律费用替代与边际
∴在市场领域,组织、制度、法律、政府、政治得服从“费用比率”竞争与替代原则,在经济领域,政治为经济服务。
科斯理论:
科斯指出:“低于完全市场体系下带来的交易费用时,组成企业就是有利可图的。”(《企业、市场与法律》第222页)
科斯第三定律广义产权定律
(一)产权随附于交换原则。市场交换原则,由平等正义、财产权界、契约分配率、分配顺位四要素组成。
(二)广义产权定律
财产权收益的比率,至少出现过四种状况:
(1)当产权是对他人的干扰,得补偿他人的损失,产权收益为负;
(2)原始市场、自由滥用市场、或完全市场,产权收益可能从负数到最大。
(3)高利得市场,产权利益最大化,生产者不参与利润分配,是手工密集工具自给古代经济;
(4)共同体市场,为了共同生存,法定产权收益禁止高利贷(得)四个阶梯,生产者有利润可以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生产力10倍地提高(比工具自给手工业),为资本生产工具主义现代经济。
(三)狭义产权定律:
假设市场交易的费用为零,产权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长期影响。公式表示:
假设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产权无意义≠产权最大化
理论依据:
科斯指出:“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企业、市场与法律》第83页)
科斯第四定律生产方式、市场与法制定律
不同生产方式,经济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相应地,法律对市场的介入程度不同,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同,决定资本与技术是否成为生产工具。
理论依据:
科斯引用的一个例子:“如俄国的例子,反过来也一样。价格机制不能运行是农奴制的本质。”[《企业、市场与法律》第22页注(32)]
三、科斯寄希望于中国
科斯或许只完成了狭义产权定律、替代与边际定律,他承认欠缺对“资本”的研究,关于生产方式与市场,也只是引用了他人的研究的例子。小时候受到马可波罗游记的熏陶,他特别寄希望于中国。他写道,“我已经到过中国”,在他79岁之际,表示要放下手头工作继续远航:“我打算再度扬帆远航探寻通往中国之路,即使我此刻所做一切可能是发现美洲,我也不会感到失望”。这是智者才会有的先知先觉。
当今,西方开始将中国放在世界的背景下进行研究。以世界为背景,中国这100多年经历了三次“被扔进开水”的凤凰涅槃生死跃进,可以说是历史的极度浓缩,精华、精彩版。
中国确实值得西方“发现”。也许,由于中国地缘“黄河—黄土高原”自然可持久循环构造,也许是“井田制”什一中正文化偶然,造就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一处可持久文明中心。世界其他古文明都陨落了,唯有中华文明绵延了5000年从未间断。特别是近代,中国三次“被扔进开水”的凤凰浴火涅槃的生死跃进,值得研究:
第一次,1840年以来鸦片战争历次失败至20世纪上半叶,因文化差异而对“自由”的混沌,从古代自由自耕农工商业资本主义经济及其中央集权制,被扔进自由民主滥用的开水中,经历了百年屈辱和战乱,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多民族人民共和以共产党为领导的多党协商立宪制度,实现了国家从战乱到统一。
第二次,建国前30年,经历被国际热战和冷战挤压,从自由自耕农小农经济,被扔进国家计划和集体化的开水中,终于找到自己的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留有余地。30年来,打下工业、科学、国防现代化基础,具备了两弹一星一舰之大国战略利器;抗美援朝、抗美援越,是全世界唯一打败美帝国的两大战役,争取到了60余年的和平建设时期。
第三次,改革开放30余年,从计划经济,被扔进国际自由霸道市场中,终于找到自己的路,继承以“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高远博大的“统制”文化传统积淀,坚持自己的路,摸着石头过河,和平崛起,计划与共同体市场相结合,互利共赢,良政合法性中国共产党集体领导并担当历史责任(有别于把责任推给某个人),不断粉碎国际霸权各色颠覆与陷害。
三级跳,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增强了民族复兴的自信心。
唯有中国,实现了这种置于死地而求生存的激烈跳跃式前进。而其他国家,例如日、韩,依附于国际霸权;东欧,依附资本主义;俄罗斯,25年过去迄今没有完全恢复元气;南美,几乎被国际霸权收购;非洲、中东,掉入铁血“自由、人权、民主”自杀陷阱,动荡已经50多年;台湾地区“宁静革命”依附美国、去中国化、族群撕裂。
中国人刚刚迈入共同市场租买信贷“资本生产工具”阶段,正面临第四次跃进:“建设法治国家”,科斯的“经济与法律、法制作用力、制度成本”理论,哈耶克的“多样性”理论,很是适用于对中国经济爬坡加速度的解释和指导。中国的实践,也必将推动科斯经济与法律之四大定律猜想的研究。
欧美国家“在价值理性层面,是以宗教文化为基础,有教堂的市场经济”王直板:《‘中国制造’须向‘德国制造’学什么?》,中国经营报,2013年6月3日。,欧洲“避难港”共同市场文化偶然,尽管带来了工业革命和200年繁荣,但是这种“避难港”政治经济文化建立在奴隶制废墟的基础上,无限债务资本主义与殖民主义无限制扩张是孪生兄弟,不可能持久。
科斯寄希望于中国。我们的眼光一定要超越西方眼下全面走下坡路的情况,要学习他们美好的东西,哪怕是曾经的。中国必将在“井田制”文化偶然传统“相友、相助、相扶持、亲睦”之和平不同文明的基础上和平崛起,创造出一条新路,超越西方好战文化、奴隶主自由价值观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4页“一切主奴权利的历史上观点”。,为世界自然和谐发展有所建树。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