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新兴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反思与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反思与构建》着力探究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价值、理论创新、学科定位等基础理论问题;系统研究了中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西方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中外思想政治教育比较;运用社会心理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传播学等相关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交叉学科研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对公民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理论反思与实践探索;基于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尤其是我国大学生思想问题的实际,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研究。
首都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首都师范大学是全国第一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办学单位,1990年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联合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授予权,与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并列成为该专业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独立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子项目,拥有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本学科已形成一支富有学术创新与协作精神、结构与梯次合理的高水平学术团队。本学科拥有23位教师,其中教授9人,8人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10人,9人为硕士生导师。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中,本学科侧重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中外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交叉学科研究。
第一篇 理论与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基本问题研究
唯物史观视野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
回到“思想政治”的思想政治教育学
全球化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制度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低效探因
思想政治教育学学科特点再思考
第二篇 历史与比较
儒家的道德叙事方法及其借鉴
论传统儒家道德意志的修养方法
我国传统孝德现代转化的困境——兼论孝德的认同机制
论儒家诚信的意志之维
新制度生成新民德——严复梁启超对新民的路径的思考
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理论的历史考察与现实思考
试论新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
建国初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西方政治社会化的基本评估与我国的公民教育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者学养提升的四个维度
第三篇 交叉与借鉴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构想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研究综述
关于公民教育的政治学解读:价值与意义
灌输:道德教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语境分歧与理论共识
思想品德心理结构形式细化的理论研究
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功能的路径初探
心理学视野中的感恩情绪研究
国外抗逆力研究及对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启示
浅谈心理疏导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价值
浅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心理疏导”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
从德育功能的角度看道德灌输——德育社会学的分析视角
第四篇 公民与社会
我国推行公民教育有待解决的若干问题探讨
公民身份与公民人格:和谐社会的身份基础与教育诉求
论公民道德建设的外在机制
美国公民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英国学校公民教育新解
法国学校公民教育浅析
当代俄罗斯公民教育的嬗变及发展趋势
香港公民教育的变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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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时代与青年
三、作为百年大计的公民教育:我国思想
政治教育的现实要求
1.公民教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观的与时俱进
我国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伴随着革命战争、社会主义革命与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起来的。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与国家的相互关系中大力推进公民教育,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在改革与创新的突破和飞跃,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观念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首先,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多元利益的竞争经济和理性规则的法治经济,要求社会成员排除血缘伦理和等级身份,以公民资格和平等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和利益分配,形成权利、义务与利益的有机联结。市场经济通行的公平与效率、竞争与合作、自由与平等和公共精神等新型经济伦理以及体现资源优化配置、权利义务的广泛性、一致性和平等性等各项市场经济规则,要求公民从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予以合理合法地认同和内化,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使命和责任。只有公民认识、认同并获得上述价值取向,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文化价值观念基础。公民教育的实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其次,公民作为社会成员普遍享有的主体身份和资格是民主宪政的产物,公民意识是从法律制度规范走向现实法治秩序的重要桥梁。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优良的公民意识能充分有效地使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公民意识孕育的积极守法精神有利于建立并维护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尽管已经实施的普法教育使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与法治秩序所需要的信仰基础还有距离,尚需从全方位加快公民教育的步伐。公民教育的实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需要。
再次,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对公民教育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实施公民教育是建立社会伦理秩序和法治秩序相统一的最佳途径。一方面,道德伦理价值内化的基础载体是公民,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塑造“四有公民”存在着逻辑上的契合;另一方面,法律制度的轴心是对权利义务的设定和安排,它所蕴含的价值也是借助于法定权利义务来实现的,这又主要表现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价值内化的基础载体同样是公民。可见,伦理价值和法律价值的内化并不是孤立分行的,在相互影响和促进中价值内化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都以公民为主体和归宿,这样普遍有效地确立公民意识消除了二者内在的逻辑紧张。公民民主意识与法制意识的形成,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中介点和精神支柱。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核心,而现代公民意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因此,公民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最佳切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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