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产业布局还是战略规划,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收集与应用的风险不能不加以正视。事实上,个人在其各种数据被众多网站大量收集几近成为“透明人”的情况下,大数据所有权该归谁?互联网公司进行数据竞争的边界在哪里?信息安全问题如何解决?政府监管如何着力?……《大数据战争》选取大数据引发不正当竞争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遗忘权案(任甲玉诉百度案)、大众点评网诉百度案、“头腾案”、Facebook“数据门”事件,以及美国CLOUD法案、欧盟GDPR应用等典型案例与事件,通过对判决的评析、立法本意的探寻、事件的追问等,谈论数据隐私、数据竞争、数据合规和数据共享,使我们能更好地面对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数据竞争、数据安全,数据是谁的财富,又是谁的游戏?
(2)大众点评网诉百度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头腾案”、Facebook“数据门”……解剖典型案例,探讨人工智能时代隐私保护原则、数据竞争规则。
何渊,法学博士,美国乔治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天册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数据法盟”主理人,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大数据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数据治理与安全产业专业委员会专家,江苏省大数据交易和流通工程实验室“数据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入选上海“浦江人才计划”,曾在上海市委办公厅挂职锻炼一年,为数十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在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篇 你的数据,谁的财富
**章 数据黑产:看不见的战争,看得见的威胁
一、一个营销电话背后的黑产阴影
二、看似合法的数据交易背后也潜藏黑产雷区
三、非法数据从何而来
四、数据黑产猖獗伤害了谁
五、如何驱散数据黑产的阴霾
第二章 你在看的,它都知道:中国cookie隐私**案
一、被“老大哥”注视着的朱烨
二、一审:个人权利“先下一城”
三、二审:商业利益“反败为胜”
四、cookie技术何去何从
第三章 互联网,请忘掉我吧
一、冈萨雷斯案:“被遗忘权”**案
二、GDPR中对“被遗忘权”的适用
三、适用被遗忘权的例外
四、被遗忘权在中国适用的困境:任甲玉诉百度案
五、被遗忘权、数据控制权及数据流通的逻辑
第四章 用户数据保护,企业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一、庞理鹏诉东航、趣拿公司案
二、寻找企业责任边界的平衡点
三、企业应承担适度而非**责任
第二篇 数据竞争,谁的游戏
第五章 数据石油:大数据产品的权益边界及不正当竞争
一、“生意参谋”产品不正当竞争案
二、什么是大数据产品
三、大数据行业与合规边界
四、大数据产品权益的边界——数据权益到底归谁
五、大数据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认定
第六章 大数据商业化的规则:大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
一、脉脉私自收集、使用了非脉脉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脉脉收集、使用新浪微博用户个人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什么是公认的商业道德
四、信息如果通过网络爬虫抓取而得,如何认定其合理性
五、对信息的使用,是否因提供同质化服务而有不同定性
六、用户同意就能免责吗
第七章 数据控制权、关系链及数据可携权:“头腾案”的三重门
一、“头腾案”裁定书:“数据特洛伊之战”的开端
二、数据控制权:“头腾案”的一重门
三、关系链:“头腾案”的二重门
四、数据可携权:“头腾案”的三重门
五、实现数据保护和数据流通的平衡
第八章 以技术为名,慷他人之慨:大众点评网案与LinkedIn案
一、由用户点评引发的争议——大众点评网诉百度案
二、公开简历信息的爬虫与反爬虫之战——hiQ诉LinkedIn案
三、中美司法逻辑上存在差异
四、爬虫的背后,数据权属知多少
五、展望
第九章 Facebook的“数据门”:开放平台的失败与重生
一、复盘Facebook“数据门”
二、科根和剑桥分析公司的“恶”
三、Facebook错在何处
四、开放平台的死结
五、给平台运营者的礼物:从免费到付费
六、给平台监管者的礼物:从标准化管理到基于风险的管理
第三篇 数据隐私,谁能保护
第十章 海外数据,给还是不给:微软诉美国司法部案与美国CLOUD法案
一、微软拒向美国政府移交用户邮件数据
二、CLOUD法案:手可以有多长
三、CLOUD法案:好的示范吗
四、中国企业应提升应对海外合规风险的能力
第十一章 被操纵的“民主”:欧盟GDPR生效后的首张执法通知
一、英国人民是如何“被脱欧”的
二、ICO如何抽丝剥茧
三、案例警示与展望
第十二章 保护的是人,而不是某个领域:美国法中的“合理隐私期待”原则
一、为什么要关注美国
二、前凯兹案时代——奥姆斯特德诉美国案
三、确立“合理隐私期待”原则——凯兹诉美国案
四、用热像仪观察屋内是否种植大麻侵犯隐私——凯洛诉美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