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辈发明新世界 后裔寻根苏格兰
夫君易安虽然出生于澳大利亚的悉尼,但是他父母的祖先均来自苏格兰。易安非常以拥有苏格兰血统而自豪,每每看见哪个名人是苏格兰姓氏,就得意洋洋地指出来—言外之意就是,瞧:我们苏格兰人多么出色!而且他经常引用温斯顿·丘吉尔的名言:“在世界上所有小民族之中,苏格兰对人类的贡献,只有希腊能够超越。”不仅如此,易安还列举一些事实和数据加以证明。例如:从作出划时代贡献的瓦特(蒸汽机)、弗莱明(青霉素)、贝尔(电话)、摩斯(电码),到雷达、电视、传真机、胰岛素、世界上第一只克隆哺乳动物“多莉”羊,直到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弯管下水密封??苏格兰人对世界贡献如此之大、如此之多,以至于在Google搜索“苏格兰人的发现和发明”,下面罗列了几百条,涵盖科学、技术、工程、交通、航空、医学、文学、艺术等几十个领域。美国历史学家亚瑟·赫曼(Arthur Herman)写出了《苏格兰启蒙运动:苏格兰人发明了现代世界》(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The Scots invention of the Modern World)这样一本通俗历史读物,一直畅销不衰。
事实上,“现代世界”这个概念不仅仅指现代科技,还涵盖了现代政治、经济、艺术,而在这些方面都有苏格兰人(及其后裔)的身影:亚当·斯密(《国富论》等),大卫·休谟(《人性论》等),帕特里克·亨利(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不自由毋宁死”的演讲人);美国历届总统之中,50%是苏格兰裔,包括大小罗斯福在内;苏格兰(及苏格兰裔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可列出一长串名字。那些远涉重洋来到澳洲的苏格兰人,也在各个领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将落后蛮荒的殖民地、流放地,建设成了民主繁荣的现代化国家。
至于苏格兰的文学家更是家喻户晓:史蒂文森(《化身博士》等)、诗人彭斯(谁不会唱“友谊地久天长”?)、司各特(《撒克逊劫后英雄传》等)、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等),连著名美国作家梅尔维尔(《白鲸》等)、爱伦·坡(推理小说鼻祖)、马克·吐温(《百万英镑》等)也都是苏格兰裔。怪不得他们的作品个性这样鲜明,语言如此生动,形象令人难忘,情节脍炙人口。原来他们的共同点在于:真诚直率、热烈奔放、爱憎分明,却也不乏幽默感。也许是他们身上流淌的苏格兰血液,给予他们的作品那种直击人心的震撼力吧。
苏格兰这片土地上,一万多年前就有人类居住,现在还有5 000年前的石墓、石屋等遗址。苏格兰历史上,许多部落相互争斗,又时而联合。严酷的自然环境锻造了苏格兰人坚忍、剽悍、豪爽、自尊、勇于探索、不畏艰险的民族性格。苏格兰在中世纪大致形成国家,有了自己的苏格兰王。此后一直是个独立的国家。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在1603年继承了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位,这样一来,一个事实上的联合王国就已经初具雏形(威尔士早在16世纪中叶已被英格兰吞并)。1707年,联合王国建立,称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1801年爱尔兰并入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南部26郡脱离,成立“自由邦”)。因此,现在我们所说的“英国”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虽然我早就知道这个大不列颠联合王国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组成,但却误以为这仅仅是四个地区的联合,不了解它们是四个独立的国家,更没有想到苏格兰人有着强烈的民族认同感。
话说2011年,我在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参团旅游,出发那天清早,在市内一个小广场集合,导游兼司机和他的中巴车在那里等候我们这些散客。此时有警察来催促我们尽快离开小广场,原因是恰巧英国女王那天要来爱丁堡(女王年年来避暑—苏格兰夏天“凉快”到什么程度,马上就要领教),警察需要维持治安。那个苏格兰导游阿兰悻悻地对我们说:“她又不是我们苏格兰的女王!”这位导游有所不知,伊丽莎白二世确实具有苏格兰血统呢。
幸好我平时与英国人交谈时候,注意了不使用“英格兰(England)”代指英国,而是称为UK或者the United Kingdom/the Britain;不使用“英格兰人(English people)”代指英国人,而是称British people。否则,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会不高兴的。这也多亏了我阅读过一点英国文学和历史,知道一点他们的民族矛盾。其实,所谓的“民族矛盾”不过是表面现象或者政治烟雾而已。
虽然易安现在苏格兰已经没有五服之内的亲戚,但是一直特别想看看祖先生活的地方。这也算是听从内心召唤,实现多年愿望的寻根之旅吧。2015年,我随易安从澳大利亚飞往英国,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太平洋到大西洋,踏上苏格兰的土地,沐浴苏格兰的野风,亲近苏格兰的山水,仰望苏格兰的星空。我们在6—8月两个半月的时间里,旅行在苏格兰各地大城小村,饱览苏格兰东南西北的自然风光,亲历许多生动、有趣、温馨、感人和奇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