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源标准实施系列知识手册》丛书将分册出版,分别介绍移动源标准体系,汽车、摩托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各类移动源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测试技术和排放控制技术等内容。该丛书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组织技术力量研究编写。
《移动源环境保护标准实用手册》梳理了现行有效的、重要的移动源排放标准,简要介绍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控制要求和具体实施时间等主要内容,以便大家快速了解各标准的基本要求。相比于固定源排放标准,我国移动源排放标准较为复杂:一是具有技术法规的特征,标准文本中有大量管理内容,并且对新车和在用车有区别化要求,与固定源管理方式有较大差异;二是测试方法复杂,以汽车为例,仅是尾气排放就有多种测试方法,且测试工况复杂、分析精度要求高;三是达标判定方法较为复杂,新车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检查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达标判定,新发布的国六标准对此进行了适当的简化。
当前,移动污染源(以下简称移动源,包括机动车、非道路机械、船舶、火车和飞机等)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17年,我国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结果表明,移动源对PM2.5的贡献率为10%—50%。在极端不利的气候条件下,机动车排放对本地污染积累的作用更为明显。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党的十九大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守住绿水青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2018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1部门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柴油车污染治理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战役。
环境保护标准作为实施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自1983年发布第一项汽车排放标准以来,在30多年的实践中,移动源环保标准和污染防治工作同步发展,在产品覆盖范围、排放控制要求和达标监管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可以归纳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起步阶段(1983-1998年),排放标准采用怠速法和强制装置法控制排放污染,实施主体主要是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第二阶段为移动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阶段(1999-2015年),以淘汰含铅汽油、汽油车全面采用电喷加三元催化转化技术为标志性起点,伴随着燃油低硫化进程,汽车排放标准从国一前跨越到国四水平;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和实施了摩托车、三轮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排放标准;形成环保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制度;以总量控制工作为抓手,促进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完善新车注册环节环保检验;在用车实施标志管理和检查维修(I/M)制度,重点城市划定高排放车控制区,鼓励高污染老旧车(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快燃油清洁化进程。自2016年进入第三阶段,即移动源污染控制创新发展阶段。汽车排放控制水平基本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始关注实际道路(或实际工作状态)排放,并注重创建和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监测方法和管理制度,移动源环保工作开创全新局面。
第一章 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
一、轻型车
二、重型车
三、三轮汽车
第二章 新生产摩托车排放标准
一、摩托车国四标准
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
第三章 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排放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船舶
第四章 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一、汽车在用车排放标准
二、摩托车在用车排放标准
三、非道路移动源在用车排放标准
第五章 移动源噪声标准
一、汽车
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