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生效。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众自治制度,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的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后,已经成为了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补充与有效助手。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与社会公德为基础,说服、教育产生民事纠纷的各方,引导他们达成共识,通过平等沟通与磋商,用自愿达成协议的方法来消除争端。在预防与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现代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往日,人民调解往往以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小区以及乡、镇为单位,配备同时兼备了社会影响力与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调解、处理民事纠纷。不过,在社会变革、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矛盾纠纷性质与内容日渐复杂,当事人心理需求日渐丰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面临了新的挑战,个人能力与素质皆受到了挑战。
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大政方针。在该方针指导下,2018年11月30日,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在内的10部委联合发布了行业重磅文件:《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基层应努力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将心理学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系统培养人民调解员的心理引导能力,成为了一件十分迫切且有必要的事情。
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虽然在调解过程中也会涉及习惯、伦理、风俗与法律等其他因素的作用,但调解活动的本质应该是社会心理学。前述种种因素在具体调解过程中,最终都要通过各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发挥作用。
所以,调解最核心的问题是双方的心理活动,同时也包括人民调解员与周围其他社会人员的心理活动对当事人的影响。它们相互作用、交互影响,并最终促使调解成功或失败。由此来看,我们有必要对实际调解经验、做法,系统地从心理学角度进行分析归纳与升华,使心理学真正地在现实调解工作中发挥作用。
《心理学在人民调解实务中的运用》正是为了这一目的而写作的。本书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需求,力求将心理学的规律与方法充分应用于人民调解中。书中运用了大量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中的精品案例,结合心理咨询相关技巧,介绍了心理学知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并重点阐述了如何在调解过程中,正确分析当事人的心理动机与心理需求,在展开心理疏导的同时,提升调解成功的几率。
我们希望,处于一线的人民调解员,可以通过对该书的学习,总结实践经验,从心理学角度找出规律性内容,进而提升自身调解水平,提高调解成功率。
由于该书立足于现实调解活动,而心理学作为具体科学一直在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一直在进步,因此,成书难免存在不足。但只要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怀有信心与热诚,在实践中共同努力,心理学与人民调解的结合、运用研究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