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笺证稿》以元稹、白居易诗为研究对象,分别论述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和《琵琶行》,元稹的《连昌宫词》和《艳诗及悼亡诗》,以及“元白诗”中篇幅最大的《新乐府》和《古题乐府》,共六章及附论五篇,达25万字。
陈寅恪认为唐诗与作者的社会阶级及政治生活有密切关系,而“元白诗”具有其他唐诗不具备的史料特点,这既与白居易与元稹所在的中唐时代有关,也与“元白诗”的内容和数量有关。作者以考据的形式对元稹、白居易最重要的诗歌作品进行笺证,借助唐诗考证唐史,旁及唐代制度、器物、风俗习惯、文坛风气等许多问题,对唐代文学的研究影响极为深远。考证精密详实,征引繁复,如对“七月七日长生殿”中“长生殿”进行史实考证,对“江州司马青衫湿”之“青衫”作唐代官阶考证,演绎绵密,提出创见。堪称兴起于俗而又俗之掌故逸闻,成就大雅之雅的学术名著。
本书不仅是文学的研究,也是历史的研究。全书最精彩处,即在于既能引诗证史,又能以诗看史,诗史互证。是陈寅恪“以诗证史”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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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长庆集》二八 《与元九书》云:
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 《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
《全唐诗》第十六函白居易一六 《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云: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寅恪案:自来文人作品,其□能为他人所欣赏、□能于世间流播者,未必即是其本身所□得意、□自负自夸者。若夫乐天之 《长恨歌》,则据其自述之语,实系自许以为压卷之杰构,而亦为当时之人所极欣赏,且流播□广之作品。此无怪乎历千岁之久至于今日,仍熟诵于赤县神州及鸡林海外“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元微之《白氏长庆集序》中语)也。
虽然,古今中外之人读此诗者众矣,其了解之程度果何如?“王公妾妇牛童马走”固不足论,即所谓文人学士之伦,其诠释此诗形诸著述者,以寅恪之浅陋,尚未见有切当之作。故姑试为妄说,别进一新解焉。
鄙意以为欲了解此诗,□□,须知当时文体之关系。第二,须知当时文人之关系。
何谓文体之关系?宋赵彦卫 《云麓漫钞》八云:
唐之举人,先借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 “温卷”,如 《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
寅恪案:赵氏所述唐代科举士子风习,似与此诗绝无关涉。然一考当日史实,则不能不于此注意。盖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德宗本为崇奖文词之君主,自贞元以后,尤欲以文治粉饰苟安之政局。就政治言,当时藩镇跋扈,武夫横恣,固为纷乱之状态。然就文章言,则其盛况殆不止追及,且可□□贞观、开元之时代。此时之健者有韩、柳、元、白,所谓
“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运动,即发生于此时,殊非偶然也。又中国文学史中别有一可注意之点焉,即今日所谓唐代小说者,亦起于贞元、元和之世,与古文运动实同一时,而其时□佳小说之作者,实亦即古文运动中之中坚人物是也。此二者相互之关系,自来未有论及之者。寅恪尝草一文略言之,题曰 “韩愈与唐代小说”,载《哈佛大学亚细亚学报》□□卷□□期。其要旨以为古文之兴起,
乃其时古文家以古文试作小说,而能成功之所致,而古文乃□宜于作小说者也。拙文所以得如斯之结论者,因见近年所发现唐代小说,如敦煌之俗文学及日本遗存之 《游仙窟》等,与洛阳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志等,其著者大致非当时高才文士 (张文成例外),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体,骈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极端公式化,实不胜叙写表达人情物态、世法人事之职任。其低级骈体之敦煌俗文
学及 《燕山外史》式之 《游仙窟》等,皆世所习见,不复具引。兹节录公式化之墓志文二通以供例证如下:
《芒洛冢墓遗文四编》三 《安师墓志》云:
君讳师,字文则,河南洛阳人也。十六代祖西华国君,东汉永 平中,遣子仰入侍,求为属国。乃以仰为并州刺史。因家洛阳焉。
又 《康达墓志》云:
君讳达,自 (字?)文则,河南伊阙人也。
□以□
因家河□焉。
今观两 《志》文因袭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则知非大事创革不可。是昌黎、河东 《集》中碑志传记之文所以多创造之杰作,而谀墓之金为应得之报酬也。夫当时叙写人生之文衰弊至极,欲事改进,一应革去不适描写人生之已腐化之骈文,二当改用便于创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则其初必须尝试为之。然碑志传记为叙述真实人事之文,其体尊严,实不合于尝试之条件。而小说则可为驳
杂无实之说,既能以俳谐出之,又可资雅俗共赏,实深合尝试且兼备宣传之条件。此韩愈之所以为爱好小说之人,致为张籍所讥。观于文昌遗书退之之事,如 《唐摭言》五 “切磋”条 (参 《韩昌黎集》一四 《答张籍书》注,《重答张籍书》注,及 《全唐文》六八四张籍 《上韩昌黎书》《上韩昌黎第二书》)云:
韩文公著 《毛颖传》,好博簺之戏。张水部以书劝之。其一曰,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以累于令德。其二曰,君子发言举足,不远于理,未尝闻以驳杂无实之说为戏也。执事每见其说,亦拊抃呼笑,是挠气害性,不得其正矣。
可知也。
是故唐代贞元、元和间之小说,乃一种新文体,不独流行当时,复更辗转为后来所则效,本与唐代古文同一原起及体制也。唐代举人之以备具众体之小说之文求知于主司,即与以古文诗什投献者无异。元稹、李绅撰 《莺莺传》及 《歌》于贞元时,白居易与陈鸿撰 《长恨歌》及 《传》于元和时,虽非如赵氏所言是举人投献主司之作品,但实为贞元、元和间新兴之文体。此种文体之兴起与古文运动有密切关系,其优点在便于创造,而其特征则尤在备具众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