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36 元
丛书名:“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丛书
- 作者:田超,韩梅,於方,齐霁 等 著
- 出版时间:2019/12/1
- ISBN:9787511141897
- 出 版 社:中国环境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X503
- 页码:94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还提出了若干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出:“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就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这些文件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方向的指路明灯。一方面,随着我国依法行政治国理念的不断完善,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政管理将受到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党中央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思路指引下,鉴定评估行业社会化管理将会成为发展趋势,司法部门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购买鉴定评估社会服务将成为发展方向。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研究》正是站在这一角度,对目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深刻反思现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考察国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管理方式,进而提出逐步走向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管理为补充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2011年,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下同)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同年,印发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2014年后,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开推荐了两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目前,全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已经顺利推开。2015年12月以来,司法部、环境保护部陆续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成为第一个由司法部商“两高”纳入司法鉴定体系的鉴定类别。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试行,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区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机构建设,推动组建符合条件的专业评估队伍,尽快形成评估能力。研究制定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独立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和环境公益诉讼、污染环境刑事诉讼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成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发展的“催化剂”。
然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问题也愈发凸显。第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概念还有待厘清,环境受害者甚至是法律援助机构、鉴定评估机构自身都还对这些概念缺乏认识,仍然存在损害发生后找不到鉴定评估机构的问题。第二,损害事实发生后,鉴定评估成为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执法的依据,甚至成为执法机关“甩包袱”的借口。受我国长期以来将司法鉴定作为“证据之王”的观念影响,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面临巨大的压力,我们需要重新定位鉴定评估作为一项证据的法律地位。第三,对比国外,各国鉴定评估日益走向市场化、社会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之间如何平衡,也成为后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还提出了若干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出:“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就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这些文件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方向的指路明灯。一方面,随着我国依法行政治国理念的不断完善,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政管理将受到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党中央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思路指引下,鉴定评估行业社会化管理将会成为发展趋势,司法部门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购买鉴定评估社会服务将成为发展方向。
本书正是站在这一角度,对目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深刻反思现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考察国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管理方式,进而提出逐步走向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管理为补充的建议。
第1章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基本范畴
1.1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1.2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1.3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第2章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现状
2.1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情况
2.2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问题分析
第3章 国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现状
3.1 美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3.2 英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3.3 德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3.4 意大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3.5 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3.6 各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总结
第4章 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对比分析
4.1 管理依据比较
4.2 管理主体比较
4.3 机构人员情况比较
4.4 行为规范比较
4.5 监督制度比较
第5章 构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体系
5.1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管理模式
5.2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的基础
5.3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的主体
5.4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的客体
5.5 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