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30 元
丛书名: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上海市高水平建设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项目资助
- 作者:魏琼著
- 出版时间:2008/1/1
- ISBN:9787100058827
-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 中图法分类:D937.03
- 页码:485页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本书阐述民法的起源—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形成与发展的论著。苏美尔、巴比伦、亚述、赫梯以及希伯来等诸民族共同造就了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
导论
一、民法起源的标志
二、民法起源的社会历史条件
三、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的存在形式
四、古代西亚民事法律的若干问题界定
五、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研究综述
第一章 苏美尔民事规范
一、苏美尔的社会经济结构
二、苏美尔的民事成文法
三、苏美尔的其他民事规范
四、小结:苏美尔民事规范的
第二章 巴比伦民事成文法
一、巴比伦的民事法律渊源
二、巴比伦诸法典的民事成文法
三、小结:巴比伦民事成文法的特性
第三章 亚述民事习惯法
一、古亚述的民事习惯法
二、《中亚述法典》的民事规范
三、新亚述的民事规范
四、小结:亚述民事习惯法的特点
第四章 赫梯民法制度
一、赫梯的社会经济状况
二、《赫梯法典》的民法制度
三、小结:《赫梯法典》的私法成就
第五章 希伯来民事规约
一、犹太社会的历史变迁及其法律发展
二、《摩西律法》和《塔木德》的民事规约
三、小结:希伯来民事规约的民法精神及其意义
结语
一、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
二、古代西亚地区各民族之间民法的传承
三、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与古代西方法律文明的交融
附录
一、古代西亚地区地图
二、古代西亚地区法律年表
三、古代西亚文明与古埃及、中国历史年表对照
参考文献
Abstract(英文摘要)
赘言
第一章 苏美尔民事规范
苏美尔社会秩序的维持概以法律为准。早在公元前2113年左右,即苏美尔(Sumer)社会后期,乌尔城总督乌尔纳姆(Ur—Namma,公元前2113年一公元前2095年在位)在统一两河流域南部并建立了乌尔第三王朝(URIII,约公元前2113年-公元前2006年)后,就颁行了《乌尔纳姆法典》(ThePLawsofUr-Namma,简称LU)。它代表了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文明的昌盛水平,是苏美尔人的成文法典。乌尔第三王朝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强盛,但随着周围边境游牧民族的侵犯和王国内部纷争不断,王朝权力开始瓦解。
公元前2017年,乌尔第三王朝旧将伊什比·伊拉(Isnbi—Erra);在两河流域南部地区建立了伊新王国(TheKingdomofIsin),其霸权一直维持到第五代统治者李必特·伊丝达(Lipit—Ishtar,约公元前1934年至公元前1924年在位)。他为后人留下了一部楔形文字法典,即《李必特。伊丝达法典》(The Lawsof Lipit—Ishtar,简称LL),这是两河流域在进入古巴比伦早期时,由苏美尔人颁行的又一部重要的楔形文字成文法典。
苏美尔人不仅适用楔形文字成文法典,而且他们还记录了大量的判例,在民间还有很多流传甚广的法律教本。这些文献所记载的内容包罗万象,所调整的民事关系丰富,有买卖、借贷、性行为、婚姻关系、收养、遗赠以及继承等,不一而足。调整这些关系的民事规范自然也成为了探究西方民法起源的要环节。浩如烟海的现代民法中,具体的术语、范畴、观念以及原则、制度等,已经能够在苏美尔民事规范中
可以找到很多痕迹与踪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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