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多年来,中国朝代更迭不一,但在世界古文明中唯有中国独自延续至今,zui主要的因素,当是传统文化能够长期保持优势。这个优势文化的基本要素,即本稿所指出的礼、律。从这个观点而言,近代以来的危机,zui严重的应该是丧失文化优势,此事才是关系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脉。基于此故,对传统文化要从事学术研究时,如何还原其历史真面貌,成为研究者的首要课题。本书作者首由教育史入手,接着推展法制史研究,就是由于此故。但追根究柢,必须寻找传统文化之核心价值所在,作者着重礼、律,而且重视其形成时期,也就是隋唐时期,其因在此。本稿是体现了二十多年来高明士先生潜心研究的成果,乃其集大成之作:上溯先秦,下至隋唐,详细阐述了礼法演变的关键环节,同时又不乏细微之处的突破,例如对唐律和开元礼举重若轻的把握;此外,本书更是结合中古史学界和法史学界对天圣令的研究,独辟蹊径的勾连唐宋变革的时代大问题,做出了创新性的解释,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们对中古时期的理解。
高明士,1940年生于台湾中清水。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毕业、日本东京大学文学博士,曾任: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主任,台湾大学教育学程中心主任,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研究员,韩国汉城大学国史学科研究教授。现任:台湾大学历史学系名誉教授。著作:《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2003)、《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2004)、《中国中古的教育与学礼》(2005)、《中国中古政治的探索》(2006)、《东亚传统教育与法文化》(2007)、《律令法与天下法》(2012)等书,以及论文多篇。主编:《唐律与国家社会研究》(1999)、《东亚文化圈的形成与发展》二册(2003)、《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为中心》(2003)、《东亚传统教育与法制研究》全二册(2005)、《东亚传统家礼、教育与国法研究》全二册(2005)、《中国法制史丛书》全十册(2005-2012)、《唐律与国家秩序》(2013)、《中华法系与儒家思想》(2014)等多种。
导论:中国中古的礼律 儒学的实践
上篇 中古礼律的法制化
第一章 中古时期的制礼
前言
第一节 先秦礼说三义
第二节 中古时期的制礼
结语
附表1—1:汉至唐国家礼典编纂简表
第二章 法文化的定型:礼主刑辅原则的确立
前言
第一节 法文化的定型 从礼刑合一到礼主刑辅
第二节 法文化定型的特质
一、以律典正秩序而大备于唐律
二、则天应时立法设刑
三、法典的伦理化
四、民族和谐的法理化
结语
第三章 东亚传统法文化的理想境界 “平”
前言
第一节 礼的身份差序
第二节 “(唐律)出入得古今之平”
第三节 从法文化释“平”
第四节 “平”在东亚传统政法的运用
结语
第四章 中古皇家宗庙的祭祀礼仪 礼律的考察
前言
第一节 从礼制上探讨宗庙祭祀的意义
一、庙数问题
二、祭礼问题
附表4—1:开元六年至廿七年(7侣一739)稀袷表
附表4—2:开元廿七年(739)以后的稀袷相代表
三、宗庙祭祀的意义
附表4—3:《开元礼》有关“馈食”皇帝跪读祝文仪节
第二节 从法制上探讨宗庙祭祀的意义
结语
附表4—4:宗庙祭祀统计表(220—580)
附表4—5:宗庙祭祀统计表(581—960)
第五章 唐代礼律规范下的妇女地位 以武则天时期为例
……
第六章 义合与义绝 兼论唐朝律令的非血缘法制秩序
中篇 隋唐礼制的探讨
下篇 隋唐法制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