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物种敏感性评估筛选了我国水质基准的本土淡水水生生物,介绍了本土受试生物的分类特征、地理分布、物种敏感性等,可为我国水质基准研发提供重要参考。
水质基准在发达国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历史,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水质基准得到关注。美国是水质基准研究相对的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水质基准的正式研究,陆续发表了蓝皮书、金皮书等系列国家水质基准文件,后期又陆续开展了保护人体健康的水质基准以及基于分区的营养物基准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水质基准技术体系,也陆续发布了上百项的水质基准值。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也都相继建立了自己国家的水质基准体系和基准值。
我国水质基准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70-80年代陆续翻译了一些发达国家的水质基准著作,也有学者基于我国的水生生物区系特征开展了零星的水质基准研究。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特大污染物事故引发了我国学界关于硝基苯水质基准的讨论,也使水质基准研究得到社会一步关注。我国在2005年正式提出了“科学确定基准”的国家目标,从“十一五”时期设立了一系列的国家课题支持本土水质基准研究。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更是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我国环境基准研究的工作要求。2017年,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实验室牵头制定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831-2017)、《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837-2017)和《湖泊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838-2017),标志着我国水质基准研入了新阶段。2018年,在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的部门职能一步了我国生态环境基准的研程。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和《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_氨氮》(2020年版),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关项目的修订提供了有力支撑。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是基于污染物对淡水生物的毒性数据而制定的,因此水质基准受试生物的筛选是前提。目前尚未见发达国家有关于基准受试生物筛选的研究,仅在美国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指南的附录中见到有北美地区水生生物的名单,但未见相关筛选过程。我们认为从环境基准的本义出发,基准的重要作用是保护敏感生物,保护了敏感生物则相对不敏感的生物自然也会受到保护,对于污染胁迫而言整个生物群落也就受到了保护。因此我们将水质基准受试生物定义为对污染物相对敏感的生物。
第1章 受试生物筛选方法的建立
1.1 概述
1.2 受试生物筛选方法
第2章 中国代表性淡水生物筛选
2.1 代表性鱼类筛选
2.2 代表性两栖类筛选
2.3 代表性甲壳类筛选
2.4 代表性软体动物筛选
2.5 代表性环节动物筛选
2.6 代表性水生昆虫筛选
2.7 代表性其他水生动物筛选
2.8 代表性藻类筛选
2.9 代表性大型水生植物筛选
第3章 代表性本土生物毒性数据分析
3.1 鱼类毒性数据分析
3.2 两栖类毒性数据分析
3.3 甲壳类毒性数据分析
3.4 软体动物毒性数据分析
3.5 环节动物毒性数据分析
3.6 水生昆虫毒性数据分析
3.7 其他水生动物毒性数据分析
3.8 藻类毒性数据分析
3.9 大型水生植物毒性数据分析
第4章 污染物物种敏感度分布分析
4.1 鱼类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2 两栖类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3 甲壳类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4 软体动物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5 环节动物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6 水生昆虫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7 其他水生动物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8 藻类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4.9 大型水生植物毒性化合物SSD分析
……
第5章 中国水质基准受试生物名录
第6章 水质基准受试生物评估卡
参考文献
附录
第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章受试生物筛选方法的建立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1 概述
美国环境保护局(LISEPA)于1985年制定了《推导保护水生生物及其用途的水质基准的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理论方法,并规定了数据的收集范围及质量要求。《指南》规定推导基准至少需要来自“三门八科”的水生生物急性毒性数据,分别为脊索动物门硬骨鱼纲的鲑科;脊索动物门硬骨鱼纲中的另一科,是商业或娱乐上重要的温水物种;脊索动物门中的第三科,如硬骨鱼纲和两栖纲等;浮游甲壳类动物,如枝角类和桡足类等;底栖甲壳类动物,如介形亚纲动物和端足类等:昆虫;节肢动物门或脊索动物门之外(如轮虫动物门)的一科;昆虫中的一科或上面没有提到的门中的一科。至少需要3个不同科的急慢性比数据,其中至括一种鱼类、一种无脊椎动物和一种对急性暴露敏感的淡水物种。至少有一个淡水浮游植物或大型水生植物的试验数据,如植物对该受试物质最敏感,则应有另一个门的植物试验数据。根据《指南》规定的物种选择要求,选择受试生物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选择代表性物种,以保护整个生态系统;选择商业或娱乐上重要的物种:选择对污染物敏感的水生物种,以保护受试物种之外的物种;选择北美的当地物种。同时,要求有代表性水生动物的急性和慢性毒性数据,以保证获得的数据可作为其他物种的敏感性指标,并且要求有少量水生植物的毒性数据。
加拿大于1999年制定了《加拿大保护水生生物的水质基准纲领》,考虑了水生态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浮游植物、大型水生植物、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等),制定的水质基准旨在保护所有水生生物全部生命阶段。2007年加拿大又发布了《保护水生生物的水质基准推导纲领2007》,纳入了水生毒理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将基准分为长期暴露基准和短期暴露基准,并给出水质基准推导的步骤以及各类水质基准推导的数据要求,物种选择主要考虑了物种的全面性和敏感性。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于2000年颁布了《淡水和海水水质基准》,给出了水质基准推导程序及所需的物种选择和数据要求。采用高可靠性触发值、中可靠性触发值和低可靠性触发值对水生生行不同层次的保护,根据所获得数据的质量、数量和类型,使用评价因子法或统计外推法推导触发值。水生生括鱼类、无脊椎动物、植物和其他四大类,括鱼类、甲壳类等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个不同的生物种类。采用统计分布法推导高可靠性触发值至少需要4个不同类群(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种鱼类、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种浮游植物或大型水生植物)的5个或以上不同物种的慢性毒性值,代表基本的营养级(水生植物、甲壳类和鱼类),至括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种鱼类、2种无脊椎动物(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种浮游动物)和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种浮游植物或大型水生植物至少3个物种的慢性毒性值;采用统计分布法推导中可靠性触发值需要至少5种单一物种的急性毒性值。物种选择考虑的因素主要有:选择最敏感的浮游植物、无脊椎动物和鱼类;选择当地的重要物种和经济重要性的物种;选择对污染物最敏感的物种,确定物种的敏感生命周期:选择的物种要代表不同的营养级,一般来自生产者(如大型水生植物或浮游植物)、初级消费者(如水蚤类动物)和脊椎动物捕食者(如鱼类)三个营养级,以代表营养级的适当范围;选择物种时还应考虑适当的地理分布范围。
荷兰于200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年颁布的《推导环境风险限值的指导文件》给出了不同类型环境风险限值的推导方法及数据收集和数据评价等内容,用于保护水生态系统中所有生物免受不利影响。环境风险限括严重风险浓度、允许浓度和可忽略浓度三类,以对水生态系行不同的保护。该文件将水生生物分为细菌、原生动物门、软体动物门和大型植物等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个不同类群。根据所获得数据的数量和质量,选择物种敏感度分布法或评价因子法推导环境风险限值。当获得4种或4种以上不同类群物种的慢性毒性值时,采用物种敏感度分布法;当数据不足或仅有急性毒理数据时,采用评价因子法。该文件对具体的物种选择没有明确的要求,主要考虑物种的敏感性和代表性,以尽量代表不同的营养级。
欧盟于2003年颁布的《风险评价技术指导文件》给出了水生态系统的风险评估方法,提出了预测无效应浓度(predicted no effect concentration)的推导方法及数据要求。预测无效应浓度表示某物质在环境中的浓度低于该浓度时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效应,用于保护水生态系统中绝大多数生物免受不利影响。当毒理数据充足时,使用物种敏感度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