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
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将加强司法案例研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布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自2012年编辑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9套,受到读者广泛好评。近年来,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需要,响应读者需求,丛书2014年度新增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3个分册,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个分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丛书编委会现编辑出版《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案例。二是方便读者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21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良好系列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各方建议,不断扩宽深化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1年2月22日
一、确认劳动关系
1在第三方代发工资的情形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陆某诉中材公司劳动争议案
2公司与个人开办的加工点是否构成混同用工情形的认定
——罗某诉匠师公司、廖某确认劳动关系案
3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劳动者可择一主张用工主体责任
——胡某诉三秦公司劳动争议案
4快递员与APP平台企业间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中“从属性”有无的审查要素
——郭某诉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5如何区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内部承包关系与承揽关系
——华国公司诉刘某确认劳动关系案
6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认定
——介某诉普瑞森公司劳动争议案
7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者的劳动关系认定
——高某诉紫梧桐公司劳动争议案
8委派用工的劳动关系认定与解除
——孙某诉中盐国贸公司、油盐公司劳动争议案
9再就业的停产企业劳动者与原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某实业公司诉魏某劳动争议案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10“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因果关系认定
——黄某诉对外公司劳动争议案
11劳动合同变更中“协商一致”的认定标准
——田某诉雕刻时光公司劳动争议案
12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单位异地调动是否合理
——佳丽公司诉姚某劳动合同案
13劳动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认定条件
——吴某诉中都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
14企业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陈某诉某行彭水支行劳动合同案
15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行为的实体合理性与程序合法性的审查要素
——英飞凌公司诉朱某劳动争议案
16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时限及法律后果
——黄某诉钢宇公司劳动争议案
17约定到期可无限次顺延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某诉中庚公司劳动合同案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18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所附“条件”或“期限”的效力认定
——高某诉甲骨文公司劳动争议案
19劳动者能否就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列明的劳动争议事项另行主张相关权利
——丁某诉雪花公司劳动争议案
20劳动者请假权与用人单位审批权的权衡
——范某诉某某饭店劳动争议案
21劳动者违反基本职业道德时用人单位能否行使解除权
——贸易公司诉孙某劳动争议案
22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在缺少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医院诉高某劳动争议案
23以手机定位方式统计考勤时对劳动者旷工的认定
——天下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
24用人单位拒绝与符合条件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同违法解除
——孟某诉资和信公司劳动争议案
2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职场性骚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诉优比速公司劳动争议案
四、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26待岗生活费不应计入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腾翔公司诉潘某劳动争议案
27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约定支付条件
——中安消公司诉郭某劳动争议案
28人事经理未签劳动合同能否享有二倍工资补偿的认定
——郑某诉立成公司劳动合同案
29海外用工加班费的支付
——中航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30加班费的微信电子记录证据认定
——宋某诉同仁堂公司劳动争议案
31《劳动合同书》中劳动者笔迹鉴定不能的法律后果
——恒润公司诉曹某劳动争议案
32劳动者主张年终奖应尽到初步的举证责任
——张某诉众信公司劳动争议案
33离职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标准认定
——王某诉地铁一公司劳动争议案
34网络配送行业加班的认定
——刘某诉点米公司劳动争议案
35未出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
——田某诉淘气公司劳动争议案
36医疗期满继续病休劳动者的工资应予以支付
——王某诉玛丽公司劳动争议案
37以报销形式兑现的补助是否属于工资
——张某诉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38以非货币形式发放工资行为的法律效力
——吴某诉两极公司劳动争议案
39员工离职原因不明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宏福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
五、竞业限制
40竞业限制协议“通知履行”条款的效力认定
——张某诉更美公司劳动争议案
41竞争关系的认定与竞业限制违约金畸高的酌减
——刘某诉安迅公司劳动争议案
42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和解除权规则
——姜某诉博恩公司劳动争议案
43未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认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夏某诉基金公司劳动合同案
44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劳动者自行填写的择业去向选择是否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蔡某诉麒麟公司劳动争议案
六、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
45工伤保险报销外的合理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杨某诉蒂森公司劳动争议案
46劳动者声明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又反悔的效力认定
——安龙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47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险种选择不当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李某诉公交客运公司劳动争议案
48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如何认定
——曾某诉新三洲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
49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还能否主张生育津贴差额损失
——朱某诉康洲公司劳动争议案
50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李某诉腾丰公司劳动争议案
七、劳动争议仲裁
51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纠纷的仲裁时效与计算方法
——陈某诉XX中专劳动争议案
八、其他
52《安全承诺书》能否成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的依据
——群星公司诉董某劳动争议案
53被派遣员工权益费用分担约定不明时原则上应由派遣单位负担
——九方公司诉华堂公司合同案
54劳动者的言论自由与合法维权的边界
——沈某诉某某客车公司劳动争议案
55劳动者服务期未满提前离职应赔偿相应培训费用
——叶某诉海湾公司劳动争议案
56人事聘用合同中服务期违约条款的效力认定
——汪某诉某区医院人事争议案
57以“风险激励”为名将回款风险转嫁给劳动者的约定无效
——李某诉登跃公司劳动争议案
58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违法退回的法律责任认定
——外企公司诉英美矿业代表处、董某劳动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