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少数民族流入陌生的城市环境,谋求生存与发展,为城市生活增添多元色彩,构成了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进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伴生于改革开放,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与中国的城镇化发展进程相交织,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城镇化发展初期,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带有候鸟性质,半工半农牧的生活状态,城市边缘人的身份认同,导致他们始终无法扎根城市,成为城市中的陌生人。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过半,标志着中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发展阶段。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致力于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战略。国家政策光谱的深刻变化,反映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再满足于衣食住行的温饱型需求,对长期留居城市、成为市民有了发展型需求,城市民族工作因流动人口的需求转换与美好生活的期待,有了更加多样与丰富的内涵。
在城乡分割显著、人口流动缓慢的时代,居住在聚居区的民族成员,有一套基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但是,当少数民族人口流出聚居区,走向城市社会,基于区域的权利保障开始让位于以公民身份为特征的社会网络。这一转型过程,对具有文化异质性特征、社会边缘身份、宗教文化实践的少数民族成员,提出了结构适应与文化适应的双重挑战。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三个不适应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问题皆由此而生。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2016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中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民族工作的重心在向城市转移,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诉求与利益表达,对构建基于少数民族主体需求的权益保障体系,推进少数民族人口的市民化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