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邻接权制度的体系化构建为目标,以邻接权制度功能的确认为逻辑起点,以客体进路作为邻接权制度体系化构建的路径选择,在明确界定邻接权客体的基础上展开邻接权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内容包括:邻接权制度产生的科技动因、制度原因,从著作权产业主体利益保护需求探讨邻接权制度的功能定位,邻接权制度体系化的路径选择,邻接权客体的界定,以我国现行法中的邻接权制度为基础,探讨邻接权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
本书从历史维度对邻接权制度功能价值进行确认,通过对邻接权制度产生的历史偶然性与制度妥协性的剖析,发掘出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等邻接权人的作品传播者的身份只是作者权理论为其披上的华丽外衣,其真实身份乃是产业投资者,邻接权制度的功能价值就在于保护产业投资者的投资成果。
王超政,男,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2007.9-2010.7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9-2013.7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截至目前,公开发表论文6篇,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2项。
导言 邻接权制度何以要体系化
章 历史视域下的邻接权制度功能探源
第二章 产业视域下的邻接权制度功能新定位
第三章 邻接权制度体系化的路径选择
第四章 邻接权制度体系的立法设计
第五章 我国邻接权制度体系立法评价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