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在十九岁时,开始写部长篇小说。小说以两姐妹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取名为《埃莉诺与玛丽安》。十几年后,该部作品更名为《理智与情感》出版,这是奥斯丁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中,埃诺莉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埃莉诺明事理,言行谨慎,懂得克制感情,妹妹玛丽安天真热情,行事感性,因此面对爱情时,她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奥斯丁将理智与情感巧妙对比,细细描绘出两姐妹、爱德华、布兰登上校、威洛比等青年男女恋爱与结婚时的内心曲径,对角色性格的优劣细致全面地刻画,对话充满机锋,并借此多方面地幽默展现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
本书配有40幅英国插画家休·汤姆森经典插画。译本经细细打磨,贴合原著,流畅、雅致、易读。
前言
我们生活在这里,也生活在别处。无论现实如何完美,都阻挡不住异代和他乡的魅力,何况从来就没有完美的现实。消费社会里,人人都穿着红舞鞋,一面快乐,一面疲惫。简·奥斯丁的小说,大概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处安静的憩息地吧。一处宽敞的房子,无数闲暇的时间,弹弹琴,看看书,再有三五个邻居时常串串门,聊聊天。从楼上的窗户里向外望去,能看到院子里碧绿的草坪,还有远处起伏的群山……每当想到奥斯丁,这样美好而安静的场景就会出现在脑海中,而且不管你是否从红颜到鹤发,也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小说里的世界永远安如磐石,毫发无伤。你任何时候翻开书,那些熟悉的人物都在那里。他们的命运你已经知道了,不会太令人难以接受,所以放心读就是了。那些年轻的主人公,自然会经历一些挫折,可是生而为人,这也本在意料之中。只要后的结果还不错,那些波折就当是小感冒了。何况看看别人如何应对感冒,自己也能学到一些办法,或许可以用到自己的人生中来。所以奥斯丁的小说不仅是好的消遣,还包含着一些教益,当然也可资专业研究之用,自不待言。大概正因如此,这位生前寂寞的作家,才在今天拥有如此多的读者吧。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死于一八一七年,短短的一生为世人留下六部长篇小说:《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寺》(1817)、《劝导》(1817)。奥斯丁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众多的牧师家庭,在当时的社会上属于中产阶级,经济状况比较紧张。尤其是在父亲去世(1805)以后,家中只有奥斯丁姐妹和母亲三人,境况更为窘迫,很像《理智与情感》开篇的达什伍德母女。总的来说,简·奥斯丁的一生像她的小说世界一样,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件。关于她的生平,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奥斯丁的父母对女儿的爱重,一是奥斯丁在困境中对尊严的坚守。在奥斯丁生活的那个年代,女孩的教育是不受重视的。很多人认为,女孩只要学会操持家务和照看小孩就可以了。但是奥斯丁的父母与众不同,他们不仅教两个女儿料理家务,还鼓励她们大量阅读。正是在这种家庭氛围中,奥斯丁从十几岁就开始写作,写完后家人每每又成为她的热心读者。在当时,纸是很昂贵的奢侈品。在父亲的支持下,这个穷牧师的女儿一直享有这种奢侈品。当时的社会环境对女性从事写作并不友好,所以奥斯丁一直小心翼翼地写作,以免被外人发现,她生前出版的小说也从未署以本名。在这种环境下,只有自己的内心足够坚定,才可能顶住社会压力去做一件事。奥斯丁的坚定,无疑得益于父母的爱重。同样,当她面对一次结婚的机会而主动拒绝,也可视为这种爱重的延伸。一七九六年初,刚刚满二十岁的简·奥斯丁遭遇了一次失恋。男方终因为她的社会地位低而没有向她求婚,这让她非常伤心。一八○二年底,在奥斯丁大约二十七岁的时候,一个朋友的弟弟向她求婚。仓促之间她答应了,但马上就意识到:她不爱这个男人。经过认真的思考,第二天她就告诉了对方。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女性的结婚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像奥斯丁这样贫穷的女子,能有一桩可以带来经济保障的婚姻,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而且,二十七岁这个年龄在当时人看来也已经很危险了,老处女承受着相当大的污名压力。奥斯丁肯定也知道,这可能是她后一次结婚的机会了,但她还是坚定地拒绝了。她曾经写道:我认为每个人一生中都有权利为爱结一次婚。她看重尊严甚过衣食之安。奥斯丁无意颠覆那个时代的社会秩序,但是对写作和爱情的坚持都表明了她的独立与尊严,宁愿顶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也要坚守自己内心的意愿。这既是历史发展使然,也与她的家庭教育密不可分。
简·奥斯丁在十九岁的时候,开始写她部足本的小说。小说以两姐妹的爱情故事为中心,取名为《埃莉诺与玛丽安》。十几年以后,奥斯丁将其修改为《理智与情感》并出版。从书名的变化不难看出,作者着意强调理智与情感这一主题。姐姐埃莉诺明事理,言行谨慎,懂得克制感情;妹妹玛丽安天真热情,行事草率,拒绝节制感情,结果遭遇了重大的人生挫折。作者通过姐妹俩的故事告诉我们:感情应当受到理性的制约。
玛丽安和妹妹在山上散步,忽然下起了雨,玛丽安不小心摔倒,扭伤了脚,青年绅士威洛比恰好路过那里,见情况紧急,赶忙抱起玛丽安将她送回家。威洛比年轻、英俊,热情、坦诚,多才多艺,令玛丽安十分中意。玛丽安迅速陷入热恋,威洛比看起来也一样快乐。很快,玛丽安就跟姐姐说,威洛比要送给她一匹马。埃莉诺对此深感震惊,因为妹妹刚刚认识威洛比几天,就要接受他的礼物,这样做太不合适了。玛丽安还没来得及了解清楚威洛比是什么样的人,就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这样的草率和任性,为后面的悲剧埋下了伏笔。事实是残酷的:威洛比曾经让一个姑娘怀孕,然后抛弃了她,这件事让他的亲戚知道,剥夺了他的继承权,他因为贪恋富贵的生活,决定放弃玛丽安,与自己并不爱的格雷小姐结婚。这样看来,威洛比既缺乏道德,又没有尊严,并不值得托付终身。但这些内在的品质不是一眼就能看到的,玛丽安仅凭几次交谈就声称彻底了解这个人,在几周的愉快交往后就将他视为未婚夫,是多么地轻率!她拒绝接受姐姐的规劝,结果只能在残酷现实中接受教训:威洛比的辜负让她痛不欲生,差点搭上性命。
与玛丽安不同,姐姐埃莉诺对待爱情十分谨慎。她与嫂子的弟弟爱德华互生好感,但即便在家人面前,她也尽量不流露自己的感情。她担心说出来,会让她们空欢喜一场。不仅如此,埃莉诺在自己心里也有所克制。她对妹妹说:他是不是爱我,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的态度有时候叫人琢磨不透,所以在完全弄清楚之前,不管在心里还是在嘴上,我当然不想助长自己的感情。(卷第四章)事实证明她的谨慎是对的,爱德华一直都在遵守他和露西的婚约,虽然对埃莉诺有好感,但并没有想过要和她结婚。
虽然玛丽安和威洛比之间看上去比埃莉诺和爱德华之间亲密得多,但实际上这两对之间有两个重要的共同点:一是决定权都在男方手里,二是男方都没有求婚,也没有明确地表达爱意。可能玛丽安和威洛比的性格更加活泼、热情,也可能他们两个人之间确实更加情投意合,而埃莉诺和爱德华之间更多的是互相欣赏,但抛开这些表象,抛开小说戏剧性的结尾,其实两姐妹都是没有被选择的,一个是因为经济原因,一个是早有婚约在身。这并不偶然,而是奥斯丁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在当时的婚姻市场上,像达什伍德姐妹这样自身条件好却贫穷的中产阶级女子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人人都想找一个英俊富有的如意郎君,可事实是这样的男子少,而待嫁的姑娘多,所以女性处在被挑选的地位。奥斯丁的小说全部都围绕找丈夫这一情节展开,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外部环境如此不利,再加上人心叵测,体面人家的姑娘必须谨慎,不能放任感情,才有望获得一桩好的婚姻。
埃莉诺一直用理性引导、约束感情,让自己和家人都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爱德华早就跟露西订婚了,却又对埃莉诺产生了好感。他没有让埃莉诺知道他订婚的事,这无异于给了她希望。严格来讲这算不上是欺骗,因为他没有向埃莉诺求婚,甚至没有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感情。但考虑到两人之间的好感以及差不多半年之久的日常相处,爱德华的做法应该说有失厚道。埃莉诺知道了他订婚的事,一时间难免愤怒,但她很快就平静下来,并充分体察爱德华的处境,终没有怨恨他。平心而论,爱德华也没有做错什么。十九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姑娘,就跟她订婚了。后来又被埃莉诺吸引,但因为已有婚约,他只能克制这份感情,将它限定在友情的范围内。由于他跟露西是私下订婚,所以没告诉埃莉诺,也在情理之中。作为旁观者这样看并不难,但是埃莉诺作为当事人,能够克服自己的感情和利益关系替爱德华着想,实属难能可贵。她不仅不怨恨爱德华,还在他丧失继承权后帮他找到一个牧师的职位,希望促成他与露西早日结婚。这样的心胸与善意,使这个安静隐忍的姑娘身上散发出独特的光辉。埃莉诺能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并宽厚待人,使她收获了赞许和友谊,也得到了内心的平静和满足。
小说本身当然远为复杂,理性在约翰·达什伍德夫妇那里就不怎么可爱,感情的泛滥在约翰爵士身上也常常和没头脑联系在一起,有些招人烦的詹宁斯太太在关键时刻竟能令人肃然起敬……
一千个读者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译者也是这一千中的一个。可能读得更仔细些,但也可能因为这仔细而失去了远观才会有的所见。奥斯丁并不是完美的,玛丽安后嫁给布兰登上校,虽然小说中一直埋有伏笔,但确实让人感到有些不情愿。我会担心这个感情热烈、崇尚青春的姑娘,是否真的能爱上沉默寡言、暮气沉沉的丈夫。这样的担心当然是多余的,因为作者已经为她们安排了不可更改的命运这算是小说家的特权之一。作为读者,我们只能祝愿自己偏爱的人物过上幸福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样多余。
简·奥斯丁去世后的两百年间,这个世界上发生了很多大事,但也有一些情况并没有改变。经济的压力,价值观念的分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女性的生存状态等等,我们跟奥斯丁之间还有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肯定的是,《理智与情感》主人公埃莉诺所代表的理性,对今天的人们仍有帮助。放下傲慢,消除偏见,充分尊重自己与他人,愿永恒之理性引导我们向前。
二○一三年初秋,我接到《理智与情感》的翻译约稿,二〇一四、二〇一五两年间断断续续完成。我自然知道翻译是一项繁难的工作,但因为从大学时代开始就喜欢读奥斯丁的作品,就不揣浅陋做了起来。在这里谈几点翻译的感受。翻译理论中,忠实是没有争议的原则,但实践起来却发现随处都有陷阱。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卷第十五章,威洛比说必须马上离开德文郡去伦敦,达什伍德太太听了说:This is very unfortunate.因为语言简单,翻译初稿时我没有多想,直接把unfortunate译为了不幸。在校读的时候我感到,这样理解应该有问题。以小说中的情境而论,威洛比说去伦敦办事,虽然走得突然,远不至于不幸,于是查证后改为遗憾。作为外语,我们的英语阅读经验很难达到母语者的水平。相应地,瞬时理解的准确度就会打折扣,就更依赖上下文语境的帮助。如果注意力停留在句子甚至单词这样短的语义单位,很可能看打眼。实际上,很多貌似熟悉的词,我们可能只是知道它的某一个或几个义项,对其用法的了解则更不全面。所以作为译者,必须时刻警惕,注意借助上下文和工具书消除错误的理解。不只理解环节,表达也不能大意。比如第三卷第十章有your example这样一个表达,意思是你作为我的榜样,而不是字面所示你的榜样。像这样的地方,就需要从原文思维中挣脱出来。译初稿时由于与原文距离太近,很容易受原文影响而察觉不到。还有一处,初稿译为:上校比她还要沉默,后来我意识到中文里是不会这样说的,于是改为:上校更是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如,第三卷章有这样一句话:回来的时候,她匆匆走进屋里,表情非常严肃。汉语中这种情况下匆匆往往后接动词连用格式,只接一个动词的情况恐怕比较少,而匆匆忙忙就独立得多,于是改为后者。表达的问题,多读几遍往往就能发现,但这里也有一个困难。反复阅读译稿,也会形成不尽正确的语感,译者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很难摆脱。如果在翻译过程中始终能以充足的中文阅读量来保护语感,那将是比较理想的状态。或者在译稿完成后放置一段时间再专门处理表达上的问题,这个办法可能更容易实行。以中文写作的标准来要求译文是难的,也是对的。此外,我还试图将原文的气质再现出来。无论是作者的叙述还是人物的对话,都时时想到:这是那个人说出来的话,依照他或她的思想、性格,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在翻译过程中尝试做出这样的努力,至于结果如何,还要请大家来指正。
《理智与情感》的翻译自始至终得到许多前辈的关心和帮助,我对他们深表谢意:感谢北京大学李猛先生帮我查找并复印翻译所据的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二○○六年版,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黄梅先生为我解答疑惑,感谢南开大学王志耕先生对我译文的指导,感谢英国朋友Benjamin Coles(寇哲明)博士给予我语言上的帮助,感谢天津师范大学李运兴先生为我通读译文并提出宝贵意见。此外,我的先生也对本书的翻译提供了直接的帮助。二○一四年夏,我因患结膜炎无法正常工作,录入工作全部由他完成。感谢所有人的帮助。译文中的错误由我本人承担。
步朝霞
二○二○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