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建筑与中国文化大系是中国艺术研究院所属建筑与公共艺术研究所承担的院级重点科研项目,内容涉及中国传统建筑体系,包括宫殿、礼制、寺观、民居、公共、园林、陵墓等七个主要类型,以及与之相关的传统营造技艺。
中国学者研究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历史可追溯至中国营造学社创立之际。该学社是以建筑文化研究为主旨的,在述及学社缘起时,社长朱启钤在中国营造学社开会演词中说:吾民族之文化进展,其一部分寄之于建筑,建筑于吾人生活密切,自有建筑,而后有社会组织,而后有声名文物,其相辅以彰者……因此,研求营造学,非通全部文化史不可,而欲通文化史,非研求实质之营造不可。早期营造学社虽然有此初心,但囿于历史条件,实际的研究工作还是侧重于建筑考古和实例调查方面,重点是营造法式的诠释和考证,解译法式与则例的密码。早期除寻访佛寺遗存外,逐渐将调研范围扩展到宫殿、陵墓,而后又将园林、民居等纳入了研究的视野,研究对象基本涵盖了传统建筑的主要类型。至于对中国建筑史作整体性、贯通性的研究,主要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情,如国家建设部门在 20世纪 50年代和 80年代两次集中全国学术力量,组织撰写了中国古代建筑史,其中对建筑体系类型的研究继续成为传统建筑研究的重点,如对各朝代的建筑体系论述基本还是以类型来进行的。与此同时,对古代建筑体系的研究范围和视角也有了更广泛的扩展,如建筑技术、建筑艺术、建筑空间,以及各种建筑专题研究等,如《中国建筑技术史》《中国建筑艺术史》《中华艺术通史》之建筑艺术部分等。从营造学社开启的中国传统建筑与文化研究迄今已近百年,人们对研究的内容和取向越来越持开放的态度,建筑文化也越来越成为共同的话题,其中的一个重要趋向就是由对物的研究转向对人的研究,这既是一种研究的深化,也是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现实反映,表明了人们对人自身的关注和反思,实质也就是对文化的普遍关注。
建筑是文化的容器,缘于建筑是人们生活的空间。容器也罢,空间也好,其主角是人与人的活动,人的活动应包括设计、建造、使用、思想、赋义等在内,由此也构成了建筑文化的全部。古人将中国传统建筑分为屋顶、屋身、台基三段,所谓上、中、下三分,并将其对应天、地、人三才。汉字堂原指高大的台基,象征高大的房屋,若从象形角度看,其中也隐含着建筑基本构成的意味,上为茅顶,下为土阶,口居中间代表人,并以口为尚,表示对人及活动的重视。汉字室也有相近含义,强调建筑是人的归宿及建筑的居住功能。堂室二字常常连用表达建筑的社会功能和空间划分,如生活中常说的前堂后室登堂入室等。
再如古汉字
(京),与堂一样也具有高大、尊贵的含义,杨鸿勋先生考证其原指干栏建筑,上为人字形屋顶,中为代表人的口,或指人活动的空间,下为架空的基座。由此可见,无论是南方干栏木屋,还是北方茅茨土阶,建筑的构成都是反映了古人意念中的天、地、人之同构关系。古人把建筑比同宇宙,而宇宙二字都含有代表建筑屋顶的宝盖,所谓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等。反过来古人又把自然的天地看成一座大房子,天塌地陷也可以如房子一样修补,如女娲以石补天,表明了古代中国人对建筑与宇宙空间统一性的思考。
对建筑文化研究而言,需要理清什么是建筑,什么是文化,什么是建筑文化等基本问题,以及三者的关系等。建筑文化研究不是单纯的建筑研究,也不是抽象的文化研究,不是历史钩沉,也不是艺术鉴赏。在叙事层面,是以建筑阐释文化,还是以文化阐释建筑,还是将建筑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的本体,这又将涉及如何定义建筑文化,进而确定建筑文化研究的对象、范围、特征、方法等,以及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就像对文化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一样,关于建筑文化也会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归根结底,建筑文化离不开建筑营造与使用,离不开围绕在建筑内外和营造过程中的人与人的活动等。梁思成先生在其《平郊建筑杂录》等著作中的很多观点都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如建筑之规模、形体、工程、艺术之嬗递演变,乃其民族特殊文化兴衰潮汐之映影……今日之治古史者,常赖其建筑之遗迹或记载以测其文化,其故因此。盖建筑活动与民族文化之动向实相牵连,互为因果者也。中国建筑之个性乃即我民族之性格,即我艺术及思想特殊之一部,非但在其结构本身之材质方法而已。即一个建筑体系之形成,不但有其物质技术上的原因,也有缘于环境思想之趋向。相应于其他艺术作品中蕴涵的诗意或画意,梁思成先生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筑意的用语,即存在于建筑艺术作品中的这些美的存在,在建筑审美者的眼里,都能引起特异的感觉,在诗意和画意之外,还使他感到一种建筑意的愉快。
以宫殿建筑体系文化研究而论,宜以皇帝起居、朝政运行、仪礼制度为中心,分析宫殿布局、空间序列、建筑形态、建筑色彩、装饰细节、景观气象等。在这种视角中,宫殿作为彰显皇权至上的殿堂,是弘扬道统的器物,宋《营造法式》中说过:从来制器尚象,圣人之道寓焉……规矩准绳之用,所以示人以法天象地,邪正曲直之辨,故作宫室。 《易传》中将阴阳天道、刚柔地道和仁义人道合而为一,转化成了中国宫殿建筑的设计之道。礼制化、伦理化、秩序化、系统化,成为中国宫殿建筑设计与审美的标准。反过来,建筑的礼制化又加强了礼制的社会效应,二者相辅相成;以园林建筑体系文化而论,园主的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文化身份等,往往是园林形态与旨趣的决定因素,园林虽然可以地域风格等划分,更可根据园主不同身份、地位、认知、理趣等进行分类,如此可有皇家、贵胄、文人、僧道、富贾等园林,表达各种不同人群不同的生活方式与理想等;以民居建筑体系文化而论,表现了人伦之轨模。以其文化为锁钥,可以将民居类型视为社会生活的外在形式,如在中国传统合院式住宅的功能关系就是人际关系以及各式人等活动规律的反映。中国重情知礼的人本精神渗透在中国社会各个阶层生活之中,建筑作为社会生活的文化容器,从布局、功能、环境,到构造、装修、陈设等莫不浸染着这种文化精神……
再以营造技艺为例,其研究对象不等同于建筑技术,二者虽有关联但也有区别,区别之关键就是文化。对于中国不同地域风格的建筑,现在多是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加以归类和论述,但实际上很多建筑风格是跨地区传播的,如藏族建筑就横跨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内蒙古,且藏族建筑本身也有多种不同风格类型,按行政区划归类显然完全不适合营造技艺的研究。基于地域建筑的文化差异,陆元鼎先生曾倡导进行建筑谱系研究,借鉴民俗学方法,追踪古代族群迁徙、文化地理、文化传播等因素,由此涉及族系、民系、语系等知识,有助于对传统建筑地域特征、流行区域、分布规律等有更准确的把握。按民俗学研究成果,一般将汉民族的亚文化群体分为 16个民系,其中较典型的有八大民系,即北方民系(包括东北、燕幽、冀鲁、中原、关中、兰银等民系)、晋绥民系、吴越民系、湖湘民系、江右民系、客家民系、闽海民系(包括闽南、潮汕民系等)、粤海民系。由于建筑文化的传播并非与民系分布完全重合,实际上还有材料、结构、环境、历史等多重因素制约。基于建筑自身结构技术体系和形成环境原因,朱光亚先生提出了亚文化圈区分方法,如京都文化、黄河文化、吴越文化、楚汉文化、新安文化、粤闽文化、客家文化圈七个建筑文化圈,加上少数民族建筑圈如蒙古族、维吾尔族、朝鲜族、傣族、藏族文化圈共 12个建筑文化圈。
营造是人的建造活动,就营造技艺研究而言,围绕着以工匠为核心的人来展开研究,应该更切合非物质遗产研究的特点,例如以匠系及其人文环境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其形成演变过程及规律,以求为技艺特点和活态存续做出合理的解读。从近年来申报国家非遗项目中的传统营造技艺类项目来看,项目类型大多与传统民居有关,说明民居建筑营造技艺与地域、民族、自然、人文环境的关系更为密切,也反映出活态传承的根基在民间。立足于代表性的营造技艺现在活态传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文化地理、民俗学(民系)、建筑谱系研究的成果,也可尝试按照活态匠艺传承的源流,将较典型、影响较大且至今仍存续的中国传统营造技艺划分为北方官式、中原系、晋绥系、吴越系、兰银系、闽海系、粤海系、湘赣系、客家系、西南族系、藏羌系等匠系。此外,在匠系之下,又有匠帮之别。匠帮不同于匠系,匠帮是相对独立的工匠群体、团体,并有相对流动、交融、传播的特征。匠系强调源流、文脉、体系,而匠帮较强调技术、做法、传承。匠帮是匠系的活态载体,匠系则是匠帮依附的母体。只有历史、地域文化、工艺传统共同作用才能产生匠帮,他们在营造历史上留下鲜活的身影,如香山帮、徽州帮、东阳帮、宁绍帮、浮梁帮、山西帮、北京帮、关中帮、临夏帮等。
中国建筑文化可以同时表现为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两种形态,并存于典章制度、思想观念、物化形态和现实生活当中;也可以表现为精英文化与草根文化,前者光耀乎庙堂,后者植根于民间,二者相互依存、交融,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血脉和基因,共同构成了中国建筑文化的整体。从文化角度而言,建筑虽有类型体系之分,而并无高下之别,宫殿、礼制、寺观、民居、园林等建筑体系类型,都是人们应因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等而结成的经验之树和智慧之花,都需要我们细心体察。如果说结构是建筑的骨架,造型是建筑的体肤,空间是建筑的血脉,那么文化可以说是建筑的精气神。执此观念并将其表达在建筑文化叙事中,或可成为这套《中国传统建筑与中国文化大系》的初衷,也是这套丛书区别于一般建筑史或建筑类型研究的特色。同时,这套丛书主要也是以文化艺术史论的形式,对中国传统建筑相关的文化内容等进行较全面的阐释,适合建筑学专业的研习者、设计师、大学生和传统建筑与文化爱好者阅读。由于各种体系的传统建筑营造目的多有不同,其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也自然会有所不同,因此《中国传统建筑与中国文化大系》中每一本专著的体例和字数等也会有所不同,如此或更适于不同的读者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