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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生态文明实践
自2017年苏州市被评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以来, 苏州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区、常熟市分别获得第四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称号。至今, 苏州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5 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 56 个、示范村(社区) 64 个。立足沪苏同城化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 全力打造太湖生态岛, 高标准建设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 出台《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 这是苏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以立法形式保护太湖岛屿生态的新进展, 在江苏省内也是先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科学而严肃的系统工程, 是一个长期性、战略性、持续性进程, 必须以科学规划为指导。苏州市“十四五” 期间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批准实施。本书汇集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 展示了苏州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和亮点工程, 以示范引领苏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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