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性既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属性,也是衡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效的关键性指标。本书在科学界定协同性内涵的基础上,在理论层面从理念、主体、体系、资源、绩效、目标六个方面探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与运作逻辑,在实践层面以S市为个案,客观分析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基本现状、“协同短板”及生成机理,并提出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实践路径。
刘敏,博士,副教授,现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教师,主要从事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2015年6月,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专著《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获全国党校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第一章绪论 一治理实践情境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组织关系视野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以“协同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二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的研究进展 一社会治理与现代化 二协同治理 三协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研究述评 五研究意义 六研究思路 第三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一市域社会治理 二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四章协同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一协同性的内涵界定 二协同性的理论依据 三协同性的实践依据 第五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运作逻辑 一各主体参与协同性的理论逻辑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运作框架 第六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性的基本要求 一理念协同 二主体协同 三体系协同 四资源协同 五绩效评估 六目标协同 第七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协同性现状:以S市为个案 一“一核多元”: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体系 二实践回应:“一核多元”组织间的协同 三协同困境:“一核多元”组织间的协同 第八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治理理念相对滞后 二多元主体行动不一 三制度环境不够理想 四信息资源难以共享 五效益评估机制缺失 六治理目标不太一致 第九章补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同短板”的对策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社会治理理念 二注重建立“一核多元”的治理组织体系 三以民主协商促进多元主体协同 四注重促进市域社会的资源整合机制 五以“智慧治理”推进信息共享 六构建复合型治理绩效评估模式 七建立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