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充分表达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强调经济利益对恋爱和婚姻的影响。小说情节富有喜剧性,语言机智幽默,是奥斯丁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并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再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辛劳,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弄的同时,书中那位最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索。
译序
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常被二十世纪的文学评论家们和文学史家们誉为真正伟大的英国小说家,因为她使英国小说更臻完美,因此她的小说是最具经典意义的小说。难怪爱尔兰文学家、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弗兰克·奥康瑙尔(Frank O'Connor)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最伟大的小说家。绝对是最伟大的!”他还认为奥斯汀是“英国文学最伟大的技巧巨匠之一,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完美无缺一样”。戴维·塞西尔也说:“最成功的作家是最严格地遵循支配他所挑选的艺术的规律的人。在所有挑选小说这种艺术的人中,没有谁比简·奥斯汀更细心地遵守着小说艺术的规律,正是这一点使她胜过其他英国小说家。由于她的小说艺术技巧高超,她使得所有其他英国小说家都相形见绌。”其实,奥斯汀之所以成为十九世纪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不仅只是因为她小说天衣无缝的结构和精湛精确的刻画技巧,而且也是因为她的小说有着深刻丰富的思想内容和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开创性意义。正如英国文学评论家W.F.波洛克(Pollock)所说,由于奥斯汀开创描写日常生活的小说,奠定了现实主义小说的基础,“她向小说家们表明并且开发了无处不在的日常生活表面现象下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因此,“所有后来的小说家们都无限感激奥斯汀小姐”。而且她的小说笔调轻松诙谐,反话正说,幽默嘲讽,喜剧色彩浓重,语言清丽优美,格调清新高雅,开一代文学新风。奥斯汀所著六部小说,在近一百八十年里,不仅成为世界学者专家研究的热门课题,好评如潮,而且也是一代代各国读者争相传读的经典名著,经久不衰。尤其是她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不仅是英国文苑的奇葩,也是世界文库的珍品,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和戏剧家毛姆(W.S.Maugham,1874—1965)列为世界十大小说经典名著之一。
简·奥斯汀出生在英国南部汉普郡一个乡村牧师家里,未进过正规学校,在家里由父母指导学习,终身未婚,四十二岁时与世长辞。奥斯汀十二三岁时就开始创作故事、戏剧和小小说。一七九五年她开始写作《埃莉诺与马里纳》,这就是她后来发表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感情》的雏形。一年以后,一七九六年她开始创作《初次印象》。一七九七年《初次印象》完成后,未能出版。这部小说后经作者修改更名为《傲慢与偏见》,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在伦敦问世,这是她发表的第二部小说。此外,自一八一一年至一八一八年她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感情》、《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五部小说。
奥斯汀生长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封建保守势力相当强大的英国乡村。在这样的时代中,妇女只能在其所生长的阶层的圈子中生活,社会习俗禁止她们在社会的任何其他领域里活动。奥斯汀出身英国乡村的中产阶级家庭,与之交往的都是乡间那些乡绅贵族的绅士淑女,生活圈子自然十分狭小。奥斯汀就在这样狭小的天地里观察、研究和创作。虽说“在乡下一带地方,你是在一个非常狭小而又一成不变的社会里活动”,“乡下能为这样的研究提供的对象一般是很少的”,“可是人本身是经常不断变化的,在他们身上永远都可以观察到一些新的东西”。奥斯汀就以她特有的敏锐洞察力观察着她所处的社会和她身边的人与事,研究各种人的性格及其变化。在这样的观察研究中,奥斯汀最关注的是妇女的命运。在奥斯汀所处的当时社会里,一般妇女除了当老处女和家庭教师外,别的惟一出路就是嫁人。嫁一户有钱有地位的体面人家,就成了一个年轻小姐得到并保持可靠社会与经济地位的理想途径。尤其是那些“一般财产不多,教养有素的青年女子,都是把结婚当作惟一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不管如何心中无数,幸福难卜,结婚成家都是她们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预防她们以后不致缺衣少食”。因此,要赢得一位理想的丈夫似乎就是奥斯汀小说中那些年轻小姐们的人生惟一目标,而她们为达到这一目标不断地进行着有形无形的激烈竞争。奥斯汀的小说都是围绕着乡绅贵族绅士淑女的恋爱求婚、男婚女嫁的错综复杂的情节来展开的。作者通过这些情节,用细腻的笔触深刻剖析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展示他们的道德品质,表现作者关于人生特别是婚姻的道德观。她批判当时大多数联姻的方式,而且她小说中的大多数婚姻都是有缺陷的。但她同时通过她的故事告诉读者,理想的婚姻是可能的。这种理想婚姻的主要品质,除了女方花容月貌天生丽质、男方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之外,就是彼此了解,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自由平等,互敬互惠,它将对彼此的炽烈爱情融合在稳定融洽、相互促进的家庭关系之中,所以她小说的所有女主人公都是为真正的爱情而结婚,而不是为终身有靠而草草苟合。她通过《傲慢与偏见》中贝内特小姐的口说:“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她批判那种惟利是图的金钱婚姻,但她并不把金钱与爱情绝对分开,而且显示金钱在确立稳固的理想婚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如《傲慢与偏见》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所幽默指出的:“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里最仔细审慎地剖析描述了绅士淑女恋爱求婚的全过程,并全面透彻地说明了她所谓的理想婚姻的各种基础。
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主要写了四桩婚姻。贝内特夫妇只生了五位千金小姐,没有儿子。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根据英国当时的财产限嗣继承法,贝内特家的财产将要由贝内特先生的一位远房亲戚柯林斯先生来继承。五个女儿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遗产。这样一来,她们将来的优裕生活就成了问题。于是贝内特太太就急不可待地要为五个成年女儿找到有钱有势的婆家。伊丽莎白是她的二女儿,不仅生得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她在一次舞会上受到达西的怠慢,自尊心受到伤害,因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达西出身名门贵族,家财万贯,拥有一座巨大的庄园,每年净收入就超过一万英镑,而且他又生得身材优美,一表人才,因而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很是傲慢。后来他才发现伊丽莎白其实生得很美,机敏聪慧,举止优雅,开朗活泼,谈吐不俗,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是绅士,但非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她的亲戚们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俯就,便把对伊丽莎白的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不起自己和家人,加上威克姆对达西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深恶痛绝,偏见日深。后来达西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到伊丽莎白断然拒绝和怒斥。后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的过去,改正了自己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虚荣心所致,当她了解到达西的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千方百计搭救了她的小妹时,她的偏见也随之冰释,并油然而生崇敬爱慕之情,误会终于消除,最后两人喜结良缘。这是《傲慢与偏见》中所描写的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线。简是贝内特太太的大女儿,生得比伊丽莎白还要美,是位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宾利对她一见钟情。宾利是来自英国北部的一位阔少爷,每年有四五千英镑的进项,也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而且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他一搬来赫特福德郡便成了贝内特太太急切追逐的理想的大女婿。简虽然对宾利也怀有爱慕之心,但她生性娴静沉稳,和善羞怯,没有把对宾利的钟爱流露出来,以致达西觉得她对宾利没有爱慕之情,同时认为简和宾利也不门当户对。加之这时宾利的妹妹宾利小姐正对达西穷追不舍,一心梦想成为达西夫人,而达西又希望宾利能与他的妹妹达西小姐联姻。宾利小姐心想只要她哥哥与达西小姐能成婚,那她嫁给达西就更容易了。他们两人各怀鬼胎,设下圈套,将宾利绊在伦敦城里,使他见不到筒。后来几经周折,宾利终于回到简的身边,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本书中描写的第二桩花好月圆的美满婚姻。贝内特太太的第五个女儿莉迪亚,虽在姐妹中年龄最小,却个儿最高,有些早熟,生得也很妖娆。她年方二八,便出来社交,胆大粗野,放荡不羁,卖弄风骚。她的嗜好是追逐年轻漂亮的军官,她经常与几位民兵团的青年军官谈情说爱,忘形厮混,后来终于与军官威克姆私奔。威克姆本是达西家老管家的儿子,极其英俊,风流儒雅,俨然绅士。但他实际上是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他曾为得到十五岁的达西小姐的三万英镑的财产,怂恿她与他私奔,幸好被达西发现,其阴谋才未得逞。他来到赫特福德郡的民兵团后,伊丽莎白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他的谎言,对他的遭遇非常同情,与他过从很密,险些上当。后来她终于弄清了他的底细,识破了他的伪装,断了对他的感情。莉迪亚与他私奔后,引起轩然大波。后经达西搭救,慷慨解囊,资助她与威克姆体面成婚,他们才免于身败名裂。但他们婚后不久感情便一落千丈,二人同床异梦,经济拮据,生活不幸。这是作者所描写的一桩以美色和情欲为基础的不幸婚姻。柯林斯牧师是愚蠢可笑的势利小人。他因要继承贝内特先生的产业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决心设法补偿。他补偿的办法就是要从贝内特先生的溧亮女儿中挑选一位做他的妻子。他一来到贝内特先生府上,一眼就挑中了简。但贝内特太太向他暗示,她打算把简许配给宾利。于是他就改而向伊丽莎白求婚。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后,便立即向卢卡斯小姐求婚。卢卡斯小姐是贝内特先生的邻居威廉·卢卡斯爵士的长女,已满二十七岁,长得既不漂亮,又没有什么财产。“她既不看重男人,也不看重夫妻生活,一贯只把结婚当作她人生的目标。”她“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舒适的家”。她明知柯林斯对他毫无感情,而且她也很不喜欢他,却立即欣然答应他的求婚,不久就成了牧师住宅的主妇,两人貌合神离,无婚姻幸福可言。这是一桩以“牺牲一切高尚感情,来屈就世俗利益”的不幸婚姻。后两桩不幸婚姻是前两桩幸福婚姻的反衬。这四条线在小说中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误会”百出,冲突迭起,疑窦丛生,时而扑朔迷离,时而山穷水尽,时而峰回路转,时而柳暗花明。加上作者那种幽默客观的描述、富于喜剧色彩的反讽手法,真叫人忍俊不禁,一旦开卷,就无法释手。无怪乎《傲慢与偏见》一直被认为是奥斯汀小说中最令人开怀大笑和最引人入胜的一部。
英国著名文学家和评论家基布尔(T.T.Kebble)说“简·奥斯汀是一位喜剧艺术家”,并认为她“在纯粹喜剧艺术方面仅次于莎士比亚”。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史学家、诗人和政论家托马斯·马科莱(Thomas Macauley)称她为“写散文的莎士比亚”。奥斯汀在研究她所处的社会时,明显地表现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正如她通过伊丽莎白的口所说的:“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她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她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如奥康瑙尔所说,奥斯汀是位“最杰出的道德家,她总是通过小说来教育读者,而且她教导的方式是谨慎而周到的”。她在小说中从不说教,而总是寓教于讽,寓教于乐,让读者从作品那些滑稽可笑人物的自相矛盾、荒谬可笑的言谈举止和适得其反的行为中得到乐趣与启迪。
毛姆说:“我相信,广大的读者已经认定《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杰作,我认为他们的评价是很中肯的。使一部作品成为经典名著的,不是评论家们的交口赞誉、教授们的阐述研究、用作学校里的教科书,而是使一代又一代的众多读者在阅读这部作品中得到的愉悦,受到启迪,深受教益。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总体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作品。”译者认为,毛姆的这一看法不仅代表了学者专家们的权威评价,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广大读者的一致心声。
译序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只要我看到一个女儿的终身大事得到解决,在内瑟菲尔德花园幸福地成家,”贝内特太太对她的丈夫说,“看到其他几个女儿也都同样门当户对地喜结良缘,我这一辈子也就别无所求了。”
几天之后,宾利先生登门回访贝内特先生,在他的书房里小坐了十来分钟。他久闻几位小姐的美貌,本来满怀希望以求一见众位千金,但却只见到她们的父亲。小姐们倒是比他更幸运,因为她们处于楼上窗口的有利地位,看清楚了他穿的是蓝外套,骑的是一匹黑马。
贝内特家过后不久便发出请帖,请宾利先生来赴宴;贝内特太太计划了好几道要为她持家增光添彩的佳肴。这时,回信来了,把整个宴请的事都推迟了。宾利先生第二天非进城不可,因此无法接受他们的盛情邀请。贝内特太太感到相当窘迫不安。她无法想像,此人刚刚来到赫特福德郡,会在伦敦城里有什么大事。于是她开始担心,他可能会一年四季东奔西走,行踪不定,不会像他理所应当地那样在内瑟菲尔德花园定居下来。卢卡斯夫人主动对她说起,宾利先生到伦敦去,只不过是为了邀请一大群客人来参加舞会,这才稍许使她放下了心。不久即谣传四起,说宾利先生要带十二位女士和七位绅士来参加舞会。小姐们听说有这么多的女士,不禁伤心起来。但在舞会的前一天,她们听说,宾利先生不会从伦敦带来十二位女士,只带来六位,而且其中五位是他自己的姐妹,一位是他的表姐妹,这才使她们感到宽慰。这群来宾走进舞厅时,却总共只有五个人:宾利先生,他的两个姐妹,一个姐夫,还有另外一个年轻人。
宾利先生一表人才,一派绅士风度;他满面春风,讨人喜欢,潇洒自如,态度率真。他的姐姐和妹妹也都是优雅丽人,举止大方,神态坚定。他的姐夫赫斯特先生只不过看上去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但他的朋友达西先生因其举止优雅,身材魁梧,眉清目秀,风度高贵,很快就吸引住整个舞厅人们的注意力,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英镑的收入。男士们称道他体态优美,女士们宣称他比宾利先生英俊帅气得多。人们差不多有半个晚上都带着钦佩倾慕的眼光看着他,直到他的态度引起人们的厌恶,使他受人们喜爱的情绪急转直下。人们发现他态度傲慢,自视高人一等,难于取悦。无论他在德比郡有多大的家产,都无法使他免于看上去有种令人望而生畏和讨厌的神情,也无法使他免于与他的朋友比较起来显得微不足道。
宾利先生很快就认识了舞会上所有首要人物。他生气勃勃,坦率爽直,每场舞都跳,舞会结束得那么早使他很不高兴,他说自己要在内瑟菲尔德花园开一次舞会。他的这些可爱的品质赢得大家的好感,这是不言而喻的。他和他的朋友是多么鲜明的对照啊!达西先生只和赫斯特太太跳了一场舞,和宾利小姐跳一次,给他介绍别的小姐,他都一概拒绝。此外,他便是在舞厅里踱来踱去,偶尔与和他一起来的某个人聊上一两句,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晚上。他的性格是确定无疑的了。他是世界上最傲慢、最讨人嫌的人。大家都希望他下次再不要到这儿来了。贝内特太太是讨厌达西先生最厉害的人中的一个,他的整个举止她都厌恶,而且她这种厌恶由于他怠慢她的一个女儿而激化为一种特殊的愤恨。
舞场上由于男宾少,有两场舞伊丽莎白·贝内特只得枯坐一旁。当时,达西先生曾站在靠近伊丽莎白的地方。宾利先生从舞场中抽身出来几分钟,竭力劝他的朋友去跳舞,他们之间的谈话被伊丽莎白听到了。
“来吧,达西,”宾利先生说,“我一定要你来跳。我真不愿意看到你一个人这样傻乎乎地站着,最好还是来跳吧。”
“我决不跳舞。你知道我一向多么讨厌跳舞,除非我对舞伴特别熟悉。在这样的舞会上跳舞是难以忍受的。你的姐妹们都在跟别人跳,和这个舞会上的别的女人跳舞,对我来说都会是一种体罚。”
“我可不愿像你这样挑剔讲究,”宾利嚷道,“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我以名誉担保,老实说,我这一辈子从来还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见过这么多可爱的姑娘;你看,其中有几位异乎寻常的漂亮。”
“你是在跟舞会上惟一的一位漂亮姑娘跳舞呐。”达西先生说,一面望着贝内特家的大小姐。
“哦!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可她的一个妹妹就坐在你的后面,她也很漂亮,我敢说,也很讨人喜欢。让我请我的舞伴给你们介绍介绍。”
“你指的是哪一位?”达西先生转过身去,朝伊丽莎白望了一会儿,直到与她的目光相遇,才把自己的视线移开,冷冷地说:“她还算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引起我的兴趣,目前我可没有心思去抬举那些受别人冷落的小姐。你最好还是回到你的舞伴身边去欣赏她那可掬的笑容吧,你这是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啦。”
宾利先生听从达西先生的意见又去跳舞去了。达西先生自己也走开了;伊丽莎白仍旧坐在原地未动,心中对达西没有一点好感。由于她生性活泼,爱开玩笑,碰到可笑的事情就拿它来开心,于是她就饶有兴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朋友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