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授郭建
以史学视角拆解法官制度肌理
让每个司法细节都流淌着 治世 理想与 恤民 初心的共鸣。
附赠:
古代司法专属词条+古代司法黑幕与潜规则术语表+古代经典判案案例
看两千年 法理 刚性与 人情 温度的碰撞
朝堂上的律例争议与民间的诉状陈情,共用一套司法准则。
从 抗旨护法 的张释之到 验尸洗冤 的宋慈
从 五听鞫情 的审讯现场到 秋审大典 的死刑复核
从中央廷尉到基层县令,从朝堂断狱到民间听讼
千年司法的显制度与隐智慧
在皇权、民生与法理的博弈中写就最鲜活的治世图景。
前 言
中国古代法律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又是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官职。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国法官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具有鲜明的特色。本书扼要介绍中国古代法官制度的基本面貌,并从法官群体的构成、法官的任务与责任、著名法官的破案故事以及著名法官的判案故事等方面的典型事例,为读者介绍并解析中国古代法官的样貌,帮助
读者了解中国古代法律进而增加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理解。
法官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时期法家著作《商君书·定分》。其中说:天子置三法官,殿中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天子的宫殿、御史机构、丞相机构都设置一个法官,其职责是掌管保存法令文本。所有的法令文本都必须有副本,内容文字上必须统一于殿中法官掌管保存的法令文本。各诸侯及郡、县的法官每年都要到中央来抄写新颁布的法令文本,并学习法令的内容。回到各地后,向百姓解释法令,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
由此,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这样一来,官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虽然《商君书·定分》所言的法官似乎是法令保管员、法令解释员,并不是司法审判官员,但以后却就以法官作为司法审判官员的通称。更有趣的是,历代司法审判官员的具体官称五花八门,诸如廷尉、大理、推官、判官、司理、司法,以至于近代的推事、承审员、审判员、陪审员等,不一而足,但就是没有法官这一具体官职称呼。法官一直是作为一种通称、统称。
在中国古代,几乎没有终身任职的法官。司法审判机构作为官僚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成员总是处在不停地流转升迁之中,似乎很难从官僚阶层中划分出一个法官集团。然而,当
法官一直是古代官僚的重要职责,中国古代官僚的特性很大程度上是在充当法官时显露出来的。民间百姓提到官,就很容易联想起法官。在传统戏曲、小说中,法官往往是主人公。公案戏、清官戏至今仍盛演不衰,以至于在人们印象中,古代的官就是坐大堂、拍惊堂木的包拯、况钟、海瑞。把古代无数个官员定格在法官角色的瞬间连接起来,就可以像电影一样映出古代官僚阶层的一个极重要的侧面。
法律,是任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靠人执行的,法制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官员的素质。当了解了中国古代的法官是怎样履行职责的、是怎样培养的、是怎样侦破案
件、裁断是非的,又是如何解决种种困难问题等,就能了解传统法律的特色,进而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古代法律称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古代的法官在执法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正确总结这些历史经验教训,对于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奉献给读者的这本小书,就是基于上述目的而写成的。这本书还远远算不上一本完整的中国法官史,它只是记录了淹没在史籍中的无数古代法官的一些片段身影,展现了正直的法
官们执法的艰难路程的几个路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