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地之歌:最后一个守望者》是一部老知青的手稿,不知写自何年,也不知书中的苏锐,如今生活得怎样。也许他活着,也许他已死去。但他曾经活过,在那个年代,在那一片苍凉的荒芜的土地上,经历过辛苦的劳作,经历过天问般的种种忧愁和烦恼,经历过一个个女人,经历过像泥土一样朴质的生活。他是一个走进农民当中的知青,走得很深很远。他像是远方来的草籽,被飓风带到这里,渐渐被风沙吹黑了皮肤,吹皴了脸蛋,吹粗了灵魂。被放到一副巨大的掌中尽情地搓揉,搓尽附丽其上的全部油彩,只留下最本质、最原生的形态。他无意中被挤到一个狭小的窄缝里,人间的美丑,在那个残酷的恶劣的环境中尽情地被挤榨出来。他热爱着那片土地,可那土地并不宽容。他所敬佩的褚队长把女儿许给粗陋的黑子,使苏锐遭受到“击断脊梁”般的打击。他搬到寡妇素月家,自以为是素月的保护神,素月仍与害死她女儿的大秃子藕断丝连;他同情饥饿的穿紫花袄的小姑娘,小姑娘却被倒塌的大墙拍死;他痛恨丑陋、凶悍、欺男霸女的粮站站长,却又被站长扭曲然而强大的灵魂震慑住,不得不与饥民一起,把他看作“亲爹”……他在农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故事,叫他目瞪口呆,之后才渐渐成熟起来……但他仍找不到他的最后归宿。《黄土地之歌:最后一个守望者》作者牛伯成善写压抑的人性,笔锋冷峻,乡土气息浓厚。
历史打了个喷嚏,就把一千七百万城里的孩子悠到乡下去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史至此打了个漩涡,就像暴发一场洪水,在广阔的国土上,至今仍滞留着斑驳陆离的痕迹。一些沉淀在那些地方,一些带回了城市,成为这一代人种种新思想的培养基。其实我们都缺乏一种广大的眼光和宏观的视角。我们一个个所经历的不过是我们纯属个人的人生历程。如果不下乡,很可能我不会操笔写作。在乡下时,我们实际上是天天与社员一起,操锄头修理地球的。日日的辛苦劳作意味着什么,皮肉最为懂得。但我们的头脑空闲起来,有着大量的时间去思考。我觉得我经历了由远古到现今人类进步的整个过程,以前是从书本上去认识,现在不得不用血肉的体验去认识。从无文化的角度,最能够领会文化的真谛。记得有一次劳动的间隙,我躺在杨树趟子里,仰望着天上飘浮的白云,忽然就感觉到知识的伟大,文化的不得了。我们在千百次重复的劳作中才学会的东西,书上一句话就全说清楚了。我还不懂得这种思维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它有用处。那天我十分地感动,自己在杨树趟子里竟然流下了眼泪。其实我已经把文字忘记了。那时,写封信都很困难,提笔忘字,错字连篇。这不能全怪我们,因生产队社员地头读报纸都不用我们知青。我已把学过的文字就着锄头,送给土地爷了。可忽然就觉得它可贵起来。大约就是那次在杨树林之后,我开始学习,而且很勤奋,因我不满意只过那种天天种地的单调的生活。我抽烟也是从那个时候学会的,不然我坚持不了。所谓努力不过是看看书,而且是那时允许的书,学学写字,做些最简单的事情。后来这些简单的事对我很有用,因我至少可以粗略地用这些中国文字来表达我的意思。真正写东西是在回城之后,大约是在一九八二年。那时我已经回城,到工厂工作,结束了我历时7年的下乡生活。我花工夫把《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词汇几乎全部抄录下来,积了厚厚的几大本。开始写的是“车间文学”,因那时盛行这个。后来偶然写写知青题材,就一下把过去的事情都勾联起来。我觉得应该写写那段历史,而且,把我们知青当作一个人来写,可以写得有血有肉。许多事情就是我亲身经历过的,能够投入我的体验和思考。我不想回避在农村看到的那一切,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写的也都是我眼中见到过的农民。我不是一个从开始就立志搞文学的人,我上学时理科大大好于文科。一度还是个好学生,考试常在前三名。可作文不行,作文永远的都是七十分。历史开了个玩笑,我把自己最薄弱的项目当作了我的毕生事业。重新思考过去,我发现那是一个宝藏。于是我开始发掘它,一块块地挖,渐渐塑造出了我的主人公苏锐,再现了他所经历的充满了探索的苦难生活。回忆过去可能是有害的,回忆过去其实也有着许多的益处。知青是一个整体,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遇到了知青,或者谈及对方有着做知青的经历,立刻彼此就有了说不完的话题,人也显得亲近。不因为别的,就因为有着人生的同感。怀旧可能是知青的一大心态,因为那段生活给我们的印记太深刻了,又恰是我们豆蔻年华的最好时光,对我们后来的人生道路,都有着最直接的影响。有成就的老知青不少,但毕竟与一千七百万不成比例。多数人是在不同岗位不同境遇中默默无闻地生活着。我想,要写,还是写写他们。因为,他们才是知青的主体。我不认为那个年代留给我们的都是悲剧,我写悲剧是因为那能寄托我的思考。但那已经是历史,责备已经毫无用处。我们不如以积极的态度去缅怀它,因为,那毕竟是我们认识这世界的始端,那已成为我们的人生底蕴,无论如何那也是我们实际拥有着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作者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
牛伯成,男,1949年生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天津市文联专业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最后一个知青》《失重的女人》《天狱》《凶宅》《不爱不明白》5部,长篇纪实小说《中国刑侦一号案》《原罪》《大黑帮》《天下英雄》等5部,中篇小说50余部,小说集两部,电视连续剧《末路》《生死十七天》《早安白桦林》《任长霞》等。中篇小说《罗曼的方程》获《中国作家》首届优秀作品奖,《大黑帮》获首届中国法制图书奖。
引子
上编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下编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尾声
牛车慢悠悠地走着,沉重的木轮歪歪扭扭地转动,忽快忽慢。木轴里少了油,吱吱地呻吟个不停。车上装满行李。被褥赤黄,外边裹着同样赤黄的羊毛毡,透出一块块烟油样黑褐色的水印。惟独我的行李包着块硬脆的塑料布,单薄薄浮摆在最上边。天寒地冻,又刮着凛冽的北风。那风怪兽似的,嗷嗷地吼叫,掠过光秃秃的沙梁沙岗。天涯浑黄,连太阳也昏惨惨的,没有一丁点儿热力。一连几天,我们都在这沙漠和荒野接壤地带走。嵌进眼里的,都是些高低不平,连绵不绝的沙岗子;被沙岗阻隔成一块块,摇摆着白茅的荒草甸;甸子里零零星星冻成冰砣砣的咸水泡;再,就是漫洼里一丛一片的红柳和稀稀疏疏歪七扭八的马架子房,几乎看不到村庄。我们一行十人,散羊似的跟着牛车。粗硬的沙粒子打在脸上,尖刀子一般。一个个都低着头,把手儿揣进袖筒,弯腰躬背的。没人坐车,连赶车的刘福也抱着鞭杆子跟在牛屁股后头。他们都是走路走惯的人,我却不行,脚走肿了,大腿根里又生出两个瘰疬疙瘩,十分受罪。人家都有狗皮帽,穿着毡靴头,惟独我,是不禁风寒的旧绒帽,黑眼黑帮黑胶底的棉靴子。北风打来,隔着帽子就能把耳朵冻僵。脚下也早生出两块冻疮,流脓淌水的,又同线袜子粘成了一个。我惟一的优势,是捂着一个已经变得灰黄色的大口罩。“戴那干啥?驴箍嘴似的,不捂得慌?”蔫儿巴叽的刘福不止一次问我。出来第一天,他就相中我的口罩,想讨去补他飞了花的棉袄里子。我不搭理,专心走我的路。下乡不久我就明白了这里人们的品性,对他们可是心软不得。心软了,什么都会讨了去,再不会还。我的旧帆布裤子、军用水壶、带剪子的小刀、细眼网兜,甚至用空的墨水瓶、削秃的铅笔头,都未能免遭厄运。渐渐地,我才学得聪明起来,对旁人冷眼相观,一毛不拔。刘福家里的确穷,他脸上干黄干黄的,眼皮儿薄得几乎拢不住大眼珠子。脸颊也特别长,尖尖的下颌骨楞子分明。他害过肝炎,拉了一屁股账。人虽熬扯过来,黄下去的脸皮子却再没回缓上来。尽管如此,村里人还都说他有福分,因他有个好女人。那女人比他面嫩十岁,脸上身上丰丰满满。下地干活,女人中数她衣服破旧,脸儿却数她洗得白净。村里的大男人都爱跟她嬉闹,说些半荤不素的双关话。开始我不懂,经人点拨才明白内里的含意。再听到时,心中便生出一团怪异的感受,随后又十分厌恶,觉得这里的男人都是猪狗。刘福的女人面善,胆大的男人就敢当了众人的面对她动手动脚,抓抓捏捏的。也许真事真做了,也许假事当真了,反正刘福家出了祸事。那天下晚,刘福吵闹起来,一柴刀砍在女人腿肚子上,翻开三四寸长的血口子。女人杀猪般嚎叫,惊动了许多人。刘福一声不吭,用锅灰把伤口掩了,扯块布条子扎起来,然后往屋地上一蹲,吧嗒吧嗒地抽烟。满屋人都不言语,也都吧嗒吧嗒地抽烟。那女人哭声小了,只低声地哼唧着。大秃子吴荣站起身,把烟袋磕了,皱皱眉头说:“刘福,让了她这一回吧。”说罢,抬起屁股就朝外走。人们忽啦啦跟着,也都朝外走。我本来已经走了出来,一扭头看见他家姑娘翠花躲在草棚子里哭,不由得站住。翠花也看见了我,把辫子一甩,掩了脸,哭得呜咽咽的。我觉得可怜,走一程,又折回,对刘福说:“你那法子不行,会感染的,送公社卫生院吧。”刘福脸色蜡黄,呆愣愣,望着我摇头。我知道他舍不得花钱,便拍拍自己的腰说:“没钱咱周济你。”他还是摇头。后来我才明白,他不是不想接我的钱,只是怕事儿张扬得太远,失脸面。他女人的腿果然烂了,一个多月没做上疤。不能下地为他挣工分,反倒添了许多支出,刘福的脸又瘦下去一圈。不过,我没再做那种软心肠的傻事情。这地方穷,汗珠子不值钱,苦干一天挣不下三毛两毛,家家都欠生产队的口粮款。穷,便更觉得钱是好东西。我们知青无家口拖累,干到年底也凑不足回家探亲的路费,队上社员都熬不起个灯油钱。要不是日子过得太艰辛,大秃子吴荣不会带队来割麻黄,刘福不会抛了病恹恹的老婆来赶牛车,我也不会一咬牙,跟着来这地方受洋罪。昨晚路过最后一个牧民村,住下了。那冷僻的小村只十几户人家。房子间距都远,显得稀稀落落的。清早起来,看好那儿有个麻黄收购点,木栅栏围起的草场子上赫然堆着黑森森的麻黄垛。几个穿皮袍的蒙族人正用大轮子机器打包。大家都看热了眼儿,心里痒痒的,知道离那块出产麻黄的宝地不远了。大秃子打发刘福和二顺子去问过,一尺长的麻黄一毛一斤,一尺以下的一律三分,价格是统规的。大秃子就黑着脸骂了一通臭街:“我日他娘,民国那年背出二百斤还能换一块光洋呢,一块光洋啊,那可是值得多了!”骂归骂,大伙儿盘算一阵,仍觉得有赚头。这一日里,脸上就都有了些个活气。今日就没了路,牛车尽在大荒里走。沙梁沙窝越来越稠,荒原也越发显出它的本来面目。举目北望,自脚下直铺天边,横卧着数不尽的沙梁沙岗,重重叠叠,似乎没有尽头。风,就从那遥远的荒原深处生出,低沉沉地喧嚣,尖厉厉地呼号,透着一种威胁。太阳惨淡昏黄,这荒原便愈加古老而神秘。望着望着,心底就钻出一股恐怖来,不知我们要走向哪里,不知前方会发生些什么。思着想着,便被这荒原的雄浑所震慑,不觉失魂落魄,胆颤心寒。太阳迅速向西天垂去,变得血红。天空幽远朦胧,嵌着大朵大朵绛紫色的浮云。荒原被这紫气笼罩了,一切都暗淡下来。我们一个个疲惫不堪,漫无目标地走。饿了一天的老牛“黑月亮”也凄惨地哞叫。太阳极快地落了坡,广袤的大地顿时堕入一片黑暗。在这渺无人烟的荒漠里,自然没个投宿的去处,大家便在一块背风的洼地里停下来。刘福把牛车卸了,打上绊脚,放它去啃荒草。大家七倒八歪,靠牛车坐着,一个个骂咧咧地摸烟荷包装烟袋,情知要露宿了。“咋的?都他娘的起来!”大秃子眼珠子翻着,吆喝牲口一般。人们都静下来,不再嚷嚷,叽里咕噜地爬起。只有我仍旧坐着。我那腿和脚,仿佛不是我的,一坐下就再他妈不想动。“那是哪个?”“哪个,你看不见吗?”我没好气,说话也不中听。“娘个×,出门在外,哪个也甭耍奸滑!想着让旁人侍候,趁早回去!”我被骂得狗血淋头,真想跳起来揍他那张扁脸。思思想想还是忍了,勉强地站立起来。大秃子嗷嗷地喊,打发我们去捡柴禾拾牛粪。大家背了篓子,无精打采地散去。月黑头的天,我什么也看不见。别说草棵子里稀拉拉的干牛粪,就是走路都深一脚浅一脚的。随便兜了一圈,脚没停,腰没猫,又背着空篓子转回来。孙旺才已燃起两堆火,在那儿解行李。人们陆续回来,有的居然拾了半篓子牛粪,还有干树枝什么的。只我空手而归。大秃子省却了主语地骂:“骡子个×。”我只当不懂,不搭理他。反正有火大家暖和,牛粪也是大家拾的。再说,老子好歹还出去转了一遭,你他妈大秃子动也没动,倒先占了个背风的好地间,又把车上惟一的木板霸过去,铺了行李——到底谁他妈的耍奸滑?大秃子不是个东西。他是我见过的最不是东西的农村干部,生一张肉乎乎的大脸,朝天鼻,母狗眼儿,看人时一翻一翻的。他当过村支书,说一不二了十几年,四清时被赶下台。人们原说他游手好闲惯了,干庄稼括肯定是要“落配”的。不成想只一年工夫他就又蹬跳了上去,当了生产队副队长。他好似天生就是管人的胚子,大伙儿都惧怕他。他也总黑着我们知青。这一路就找我的茬口,骂咧咧的。我也特别腻烦他,见到那张胖大臃肿的脸就觉得讨厌。牛粪火烧得正旺,再捧上干树枝,劈剥剥的。我披了棉被,候在火堆旁,翻来覆去烤我的脚。孙旺才坐在旁边,在地上挖个小灶坑,吹火烧水煮茶吃,一边唠唠叨叨说起古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