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其形式也表现为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一直都是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学术界对此也给予了强烈的关注,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尽管观点不同,学者都认为,政府投资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世界各国对此大多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当代主要国家国有企业法》选取英国、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投资企业法规进行翻译,以对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的规范运行起到借鉴作用,促进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特别是争议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国有企业在我国数量众多,一直都是讨论的热点。在国外,虽有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等名称上的差异,但作为一种企业形式也广泛存在。本书选择美国、加拿大、欧盟、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列支敦士登、新加坡、日本、韩国作为考察对象,对其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的法律制度进行整理、翻译,以期全面、系统了解和解读国外对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的规制,对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法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参考。
《当代主要国家国有企业法》体系简明、重点突出,既可用于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多层次的教学参考,也可为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专业人士提供参考。
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商法基础理论等。
美国
美国联邦注释法典(节选)
美国联邦法典(节选)
加拿大
国有企业一般规定
金融管理法
欧盟
作为提供公共服务补偿的国家补贴共同框架
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在加工工业领域适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92条和第93条以及有关公共企业的第80/723/EWG号委员会指令第5条的通知
欧盟运作条约(节选)
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于1980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成员国与公共企业之间财政关系透明化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第80/723号指令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为了改变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关于成员国与公共企业之间财政关系透明化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第80/723号指令而于2000年7月26日发布的欧洲共同体第2000/52号指令
英国
1973年水法
1989年水法
1991年水产业法
2003年水法
德国
关于实施欧共体第2000/52号指令(委员会2000年7月26日发布的为了改变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有关成员国与公共企业之间财政关系透明化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第80/723号指令的指令)之法律
关于德国联邦邮政企业转制为股份公司的法律
法国
2004年9月9日第2004-963号关于建立国家参股局的法令
2004年10月11日有关国家参股局的组织机构的法令
关于国家参股局和国家参股企业之间关系的管理规则
2004年10月11日有关在国家参股局内部建立常设招标委员会的法令
1953年8月9日第53-707号有关国家对国有公共企业和一些有关经济秩序或社会秩序的组织进行监管的法令
1983年7月26日第83-675号有关公共部门民主的法律
1994年7月12日第94-582号关于公共机构、公共领域企业和一部分私人企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的法令
1955年5月26日第55-733号有关国家经济与金融监控的法令
2004年6月7日第2004-503号将欧盟80/723/CEE关于成员国和公共企业金融关系透明度的指令引入法国法的法令
经济、金融与工业部2002年7月18日第02-060-M95号指令:工商性质的国有公共机构的预算、财务和会计的规章
列支敦士登
关于控制与监督公共企业的法律(公共企业控制法)
澳大利亚
联邦机构及联邦公司法
新西兰
1986年国有企业法
1988年金融法(第2部)(节选)
1988年邮政银行法修正案
1990年金融法(节选)
1990年国有企业法(第2号修正案)(节选)
1990年国有企业法(第3号修正案)(节选)
1990国有企业法修正案(3号)(节选)
1992年国有企业修正案(节选)
1996年国有企业修正案
1999年国有企业法修正案(针对新西兰气象服务有限公司和新西兰车辆测试有限公司)
2002年地籍调查法(节选)
新加坡
新加坡宪法(节选)
法定机构及政府公司(秘密保护)法
法定公司(资本投资)法
裕廊公司法
公用事业法
电力法(节选)
日本
日本地方公营企业法
独立行政法人邮便储金和简易生命保险管理机构法
日本邮便股份有限公司法
日本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法
韩国
地方公企业法
公共机构运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