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艾米斯作品:伦敦场地》将故事时间设定在1999年,但讽刺的矛头仍然是八十年代的英国。《马丁·艾米斯作品:伦敦场地》叙述了一个三十四岁的妓女(妮可拉·西克斯)行将被杀死的过程,“一个男女之间老掉牙的故事”。问题在于:谁将杀死她?是下流无耻的骗子基思·泰伦特——一个地道的伦敦酒徒,还是富有、高大、情感极具依赖性的盖伊·克林奇?但这个问题直到最后都没有确切的答案。“伦敦场地”既是伦敦市区内的一处场所,也是后现代西方世界的荒凉象征。千禧之年,“大难”将至,女主人公妮可拉·西克斯精心策划,试图引诱两位男主人公——酒吧无赖基思和光鲜体面的盖伊——将自己奸杀。为了达到这一不可思议的目的,她毫无顾忌地对前者使用金钱加肉弹的手段,对后者则费尽心思地灌输俗不可耐的骑士精神;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可以用美色引诱叙述者萨姆森·扬,让这个行将被绝症多得生命的二流作家改变故事情节,使他自己成为了这场谋杀游戏的超级同谋。这部小说巧妙地表现了充满死亡焦虑的“末世情结”。自杀、谋杀、被杀或奸杀,这些虚拟的暴力意象构成了小说总体的死亡氛围。这里的死不仅是肉体之死,而且也是精神之死,信仰之死,灵魂之死,是世界的末日,是存在的终结,是大难临头前人类的自戕。《马丁·艾米斯作品:伦敦场地》分两条线索叙事,一个是第三人称的“他视”,另一个是第一人称的“我视”,在两种叙事交错中层层剥开被云山雾罩着的变态事实,尽显大限来临之前的无尽荒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我不能相信它真的发生了。
这也是一个关于谋杀的故事。我不能相信我有这样的好运气。
最奇怪的是,这还是一个爱情故事(我想),在这个世纪、在这该死的一天当中如此晚的时刻。
这是一个关于谋杀的故事。它还没有发生。但是它会发生。(它最好发生。)我知道谋杀者是谁,也知道被谋杀者是谁。我知道时间,也知道地点。我知道动机(她的动机),也知道方式。我知道谁会是那个陪衬者、傻瓜、不谙世事的可怜虫,他也被彻底毁了。我不能阻止,即便我想,我也不认为我能。那个女孩会死。那是她一直想要的结局。人们一旦开始,你就无法阻止。他们一旦开始策划,你就无法阻止他们。
真是机缘巧合。这一页几乎洒满了我感激的泪水。发生了一些真实的事情(情节连贯、戏剧性强又很有卖点),我只需把它们记下来。小说家通常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不是吗?
我必须保持冷静。可别忘了,我的交稿日期也快临近了。哦,怀孕的悸动。有人在用温柔的手指撩拨我的心。人们的心中想着死亡。
三天前(是吗?)我乘坐红眼航班从纽约飞来。那几乎是我一个人的专机。我伸开四肢,可怜兮兮地频繁跟空姐要可待因和冷水。但红眼就是红眼。哦,天哪,我看上去就像巴斯克维尔猎犬……凌晨一点半(我的时间)我被摇醒吃了一块黏糊糊的小圆面包,我移到了靠窗的位子,透过明亮的夜幕看下面成片的田野,它们像列队一样排得整整齐齐,可怜的郡县,英格兰看上去就像一支军队。接着是城市本身,伦敦,如同一张紧绷而缜密的蜘蛛网。这飞机为我一人独享,因为任何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想来欧洲,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暂时不会来;每个人都想离开,正如希思罗机场所证实的那样。
一片死寂。沉睡之城。它既是沉睡之城,又弥漫着失眠的焦虑与不安,想逃却无处可逃。因为夜半时分我们都是诗人或者婴儿,都在与存在作着斗争。几乎没有到港的旅客,除了我。机场全是离港的航班。当我站在某个拥堵的通道上聆听航班取消通知的时候,透过清晨重重的雨幕我看到了下面形形色色的人和跑道:所有的鲨鱼都竖起了鱼鳍,长尾鲨、姥鲨、大白鲨——杀手。每个人都是杀手。
至于公寓——哦,它让我大吃一惊。我说的是实话。一走进门,我就嘻嘻嘻地笑了。这地方乐死我了。这一切都只因我在《纽约书评》上发了一则私人广告吗?我当然占便宜了。是的,我狠狠欺骗了马克·阿斯普雷。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我在地狱厨房①那变形的小床,羞愧难当。我本来应该更加开心的,即便不是绝对等同,也大致相似啊,毕竟,他和我同为作家。当然,连我也怀疑这里的陈设品味。马克·阿斯普雷是写什么的昵?音乐剧吗?他留下了可爱的便条。“亲爱的山姆:欢迎光临寒舍!”他开头写道。
这地方没有一件东西仅仅只是为了方便或实用的。马桶刷是大胡须状权杖,厨房的水龙头是扭动的滴水嘴。很显然,这里的主人每天清晨是在形如切尔克斯舞女的火焰上煮咖啡的。阿斯普雷先生是个单身汉:毫无疑问。比如说,墙上挂着很多签名照片——什么模特啦、女演员啦。从这方面来讲,他的卧室就像一家名为“两个来自意大利的家伙”的合作经营店。不过这家伙可是来自伦敦;人们称赞的也不是他的意大利面,而是他费尽心思写下的题词和签名:自我伤害,目标是柔弱、奇妙的喉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