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眼看账——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审技巧和政策指引
定 价:48 元
- 作者:夏晨华
- 出版时间:2014/12/1
- ISBN:9787564220617
- 出 版 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812.424
- 页码:392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本书将为每一个需要填写报表和审核报表的企业和税收征管人员,提供一个表样翻开即见、行次对照即填、政策索引即用、填审要点提示以及案例解析疑难的工具,助力读者朋友识别和控制涉税风险,了解并用足税收优惠,也为大家提供较好的培训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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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索引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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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晨华,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科研处处长,高级会计师、高级讲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国家税务总局师资库成员,从事财税培训教学工作近三十年,参与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兼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交大、西南财大、浙江财大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江苏鑫桥、中税联培等多家税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前言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主体
第三节 A类申报表封面填报的项目及其含义
第四节 2014年版申报表体系简介
第五节 企业基础信息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章 主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章 收入费用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一节 一般企业收入和成本支出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期间费用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节 金融企业收入与支出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节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章 纳税调整表的填制与审核(上)
第一节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节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节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五节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六节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七节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八节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五章 纳税调整表的填制与审核(中)
第一节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节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六章 纳税调整表的填制与审核(下)
第一节 《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节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八章 税收优惠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一节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的j审核
第三节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节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1!
第五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六节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七节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八节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九节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十节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十一节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九章 境外所得抵免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一节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三节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四节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十章 汇总纳税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一节 《跨地区经营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的填制与审核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填制与审核
附录
综合案例
参考答案
8.第8行“(四)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8号)第一条第一款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对芦山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l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参见政策链接之六)。
9.第9行“(五)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第一条第三款、《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第一条第三款、《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8号)第一条第三款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对汶川地震灾区、玉树受灾地区、舟曲灾区、芦山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参见政策链接之七)。
10.第10行“(六)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8号)第五条第一款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芦山受灾地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抵扣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参见政策链接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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