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新论》内容实用、系统简练,适合高等学校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学生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时使用,也可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的参考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新论》分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总论、劳动关系协调法探究、劳动基准法探究、劳动力市场及其管理法探究、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法探究、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处置法探究,共计6编20章;各位作者对自己撰写的部分实行文责自负。《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新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劳动法主体、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工民主管理、社会保障法的主体、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督、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第一编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总论
第一章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及相关学科定义
第一节 劳动法的定义及其本质特征探析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一般定义及其社会法特征
第三节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第四节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作用及其学科定位
第二章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第一节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劳动和社保关系的本质特征
第三节 多样化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及其调整
第三章 劳动法与社保法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节 劳动法与社保法的产生及发展
第二节 当代主要国家的劳动法与社保法借鉴
第三节 我国劳动法和社保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第四章 劳动法和社保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
第一节 劳动法和社保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第三节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第二编 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
第五章 劳动法
第一节 现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现行劳动法的制度缺失
第六章 劳动合同法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六节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章 集体劳动合同法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第四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编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一节 工作时间概述
第二节 工作时间的种类
第三节 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休息休假
第五节 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第九章 工资制度
第一节 工资立法概述
第二节 工资的宏观调控
第三节 工资的形式
第四节 最低工资制度
第五节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第六节 工资支付保障
第七节 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问题与完善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四节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第五节 职业病的防治鉴定与安全卫生立法反思
第四编 劳动力市场及其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劳动就业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劳动就业概述
第二节 劳动就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四节 特殊群体就业保障
第五节 我国就业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第十二章 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第二节 工会在调整劳动法关系中的地位和职权
第三节 职工民主管理
第四节 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改革
第十三章 反就业歧视与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节 概述
……
第五编 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法
第六编 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处置法探究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新论》:
个体经济组织在我国现阶段是指个体工商户。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总的从业人员不得超过8人。当时立法时还存在着“姓社姓资”的意识形态上的争论,但发展至今,意识形态的桎梏逐渐消除,对商事主体资格的准人规制的价值取向为促进就业创业,关注民生。因此在2011年制定2014年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不再限制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人数。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商事主体和企业的区别在于债务承担形式、注册资本要求、税收等方面。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非营利性组织(NPO或NGO)等。
国家机关录用的公务员或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而非《劳动合同法》,在招录工勤人员时,可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