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已在人间游荡了100多年,作为“光”,没有人能看到、听到或感受到她的存在,她也得以怡然地生活在一任任宿主身边。而当詹姆斯那双忧郁深邃的眼睛看向她时,她觉得自己在劫难逃。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有情人经历了重重考验,是否能终成眷属。不同世界的人,要如何彼此靠近。而这一切的背后,是怎样残酷的真相在翻云覆雨。
还好在爱里,我们都是英勇的战士。我们并肩携手,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罗拉·维特坎,美国畅销小说作家。曾在加州及夏威夷教英文,三次荣获凯斯诺写作奖。她不仅活跃于社区剧场,同时自愿参与后台的各种活动。目前居住在奥勒冈州的波特兰。
有人正看着我,这让我心里直发毛。我和我的老师——布朗先生在一起。和往常一样,我们待在教室里。这间四面由木墙围成的屋子令人安心,像个小方木盒。教室的窗户向西面敞开,外面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弥漫着粉笔灰的墙角,竖着一只渐渐褪去颜色的旗帜。教室的公告栏上方,架着一台电视机,活像熟睡的人紧闭的眼睛。布朗先生的讲桌大有君王的架势,将学生们的书桌一一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实施密切监控。布朗先生的文件盒里有张他留下的卷子,我就装模作样地在空白处写上评语。虽然明知道他的学生们永远也不会看到这些,我还是认真地写了几行字。布朗先生在写他自己的评语时,有时也会原样照搬我的话。或许我无法成为他肚子里的蛔虫,但在旁人看来他高深莫测的想法,我却触手可及,连他脑袋里有几道沟回,我也是一清二楚。
虽然我感觉不到指缝间卷子的质地,也无法嗅到墨水的清香,甚至连笔尖的触感也无从感受,但这活生生的世界却清晰地展现在我面前,既能听得到也能看得见。然而,我还不如影子或是漂浮的水蒸气,至少那样还能被人看见被人感知。事实上,对于那些活着的人来说,我只不过是个虚无的存在。
即便不全是,我想也八九不离十。今天跟往常一样,一个女生在教室里像念经一样,毫无感情地大声朗读《少爷返乡》《少爷返乡》:19世纪杰出的喜剧著作之一,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后联美电影公司将其改编拍摄为电影。,布朗先生便开始在他的温柔乡里神游,回想着前天夜里他让爱妻彻夜未眠的美差。而我则专注于批改试卷,装样子握着把根本不存在的笔。然而,就在我踟蹰在一处拼写错误的时候,竟感觉好像有人在看着我。可即便是我深爱的布朗先生也无法看到我啊。死了这么久以来,我总在宿主周围盘旋,边听边看着这个世界。但这些年,从没有人能感知我的存在,人们既看不到我也听不到我说的话。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就像被人攥在手心里,任凭周围的空间被不断压缩。我抬头向上看,心里没有恐惧,只有好奇。我的视线就像望远镜一样越拉越远,仿佛在黑暗中,只能透过一个小孔观望。我看到小孔的另一头出现了一张脸,还发现了那双注视着我的眼睛。
当下,我便像极了一个在玩捉迷藏的小孩,一动不动,生怕这一切都只是错觉。仿佛是童心作祟,内心既渴望维持原状,不想被任何人发现;但一想到要被逮个正着,却又不禁激动得心潮澎湃。他转而直接面向我,我们的眼睛竟直勾勾地对上了。
当时我正站在黑板前面。“他肯定是在看黑板,”我心想,“一定是在看布朗先生在黑板上所写的内容——估计是当晚回家需要复习的章节,要不就是下次考试的日期。”
这对眼睛的主人是个不起眼的小青年,和学校里的其他人没两样。这群学生正读11年级,估计他最多也就17岁。我之前有见过他,但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他总是一副茫然若失的模样,而且面无血色,眼神呆滞。如果真有人能够见到我,那也不该是这类型的男孩——阴郁、毫不出众。那些真能看见我的人,定当是与众不同、异乎常人的才对。于是,我从布朗先生的座椅背后缓缓地挪开,站到了旗杆旁的角落里。这回,他的视线便没有再追随我,只是微微眨了眨眼。
但下一秒,他的目光一掠,我们再一次四目相对时,我着实是被惊着了,不禁倒吸一口气,惹得身后的旗帜也微微有些震颤。但那男孩的表情却始终如一,接着将目光移回,继续盯着黑板看。他的相貌平平,除了一副空洞的表情外别无特征,我想这一切定是我多虑了。他刚才之所以看向我所在的角落,八成是我移动时不小心惊了墙角的旗。
这种情况不是经常发生么。我要是向一个物体移动得太快又靠得太近,那玩意儿很可能会轻颤甚至摇晃起来,好在动静都不大,其实就算我想让它们有更大的动静也无能为力。如果你是无形的“光”,那么让花轻颤的,不会是你从旁匆匆而过所带起的微风;那些许飘摇,也不会是你裙褶轻抚过后所留下的痕迹。如果你是无形的“光”,唯有自身的情感才能给这个有形世界递以波澜。好比有时你的宿主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合上书时你却意犹未尽,那心头霎时间的一抹沮丧便会惹得他的发丝微颤,而后他便会不自觉地望向窗口,看看窗户是否关好。当你眼见一朵撩人的玫瑰,却无法亲闻它的馨香,不免哀伤时情不自禁的一声叹息,人虽听不见,却能惊走一只前来采花的蜂。又好比,看到一处不恰当的用词,暗自偷笑,虽然无声无息,却会令某个学生的臂上如针轻刺,兀感一阵莫名的寒意。
这时,下课铃响了,包括那个面无血色的小青年在内,所有学生都“啪”的一声把书合上,从座位上“唰”地一下站起来,缓缓地向门那边移动,椅凳与地面摩擦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布朗先生这才倏地从适才的美梦中惊醒。
“我明天会带卷录像来,”他说,“不许边看边睡,要是睡着了,我就让你们照着录像的内容表演。”说完,几个学生不禁连连抱怨。其实大多数学生都已经走了,剩下的几个也只是人在心不在。
故事就从这儿开始吧。如果你是“光”,那么黑夜和白昼便不再那么重要。你将无需黑夜来停息一天的劳累——漫漫长夜只会成为恼人的黑暗。但生死两界的人都得通过一连串的昼夜更替来丈量他们的生之行路和死之征途。这是我借由生者肉体重回现世的故事,如六天一轮回六日轮回:暗指圣经中,上帝花了六天时间就创造了世界。,我得以又一次攀上肉体之躯。
接下来几天,我都死皮赖脸地紧紧跟着布朗先生。其实只要你对宿主忠心不二,大可不必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一个个房间的来回串。比方说,宿主要是个男人,我就绝不会跟着他进浴室;而且无论男女,我都不会跟着他们上床,窥视他们的夫妻生活。我也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学着要以怎样的状态继续生存。自从找到我的第一任宿主时,我就谨遵这些法则,好远离上天对我的惩罚。
被我附身的每一任宿主,以及我们一起共度的时光,对我来说全都记忆犹新。但对于我成为“光”之前的日子,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仅存的几个画面:我记得曾经枕边的男人,有一头麦秆色的头发。画面中,他睁开眼,看的并不是我,而是窗户被微风轻抚,玻璃咯咯作响。他长着一张帅气俊俏的脸,却无法带给我丝毫慰藉。我还记得当初透过窗子看他骑马出去,窗户倒映着我的双眼。这个帅气的男人骑着一匹黑马,穿过农场大门慢慢远去。前方地平线上,乌云密布;我还记得一双受惊的眼,那人正抬头怔怔地看着我,眼里挂满泪珠。我也记得自己的名字、年龄,还有我是一个女人。除此之外的记忆,却早已被死亡所吞噬。
死神降临之际的痛苦真叫我刻骨铭心。彼时只觉阴冷凄寒向我袭来,仿佛被打入极寒的深渊。在那令人窒息的坟墓腹地,我的灵魂开始徘徊游荡,开始了第一次附身之旅。黑暗中,我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在朗诵济慈的《夜莺颂》。当时似有刺骨的冰水灌入咽喉,阴寒长驱直入,令我双肋俱断,两耳嗡嗡直鸣,好似恶魔低吟嘶吼。但我仍能听见她的诵读声,仍能触碰到她。深潭中,一只手挣扎而出,陡然伸起,孤注一掷地死死拽住她的长裙下摆不放。我两手并用,上下交替,使尽了全身气力才把自己拉上地面。在她脚边,我的身体仍不住战栗,心有余悸地抓起裙角,奋力地抹去混杂着沙土泥浆的泪水。我只知道在黑暗中我受尽了折磨,但最后还是成功地逃了出来。或许我没能沐浴到天堂的光明,但至少我到了这里,得以安享这柔和的灯光。
过了许久,我才逐渐意识到,她的诗并不是读给我听,淹没我的泥沙也未曾沾染上她的鞋。让我诧异的是,虽然我紧紧地抱着她,但双臂竟没弄皱她的裙褶。虽然我在她脚边声嘶力竭地哭闹,就像一个马上要被众人投石的可怜虫,不断亲吻着耶稣的衣边源自《圣经》关于耶稣衣衫的描述,据说摸了耶稣的衣裳就能使病痊愈。,渴望被拯救,但她看不见我,也听不到我抽泣。我看着她——面容惨白,如玻璃般脆弱,但脸颊上却泛着红晕;鼻子通红,犹如在寒冬里被冻伤一般;一头鸭绒般的灰发,恰似鸟巢般扣在头上;瞳孔呈透绿色,眼神聪颖锐利,仿佛透着猫的灵气;肌肉结实,脉搏急促,周身散发着温暖的气息。她身穿黑色带扣长裙,配扣与裙子很是不搭,手肘处也被磨得稀薄,黄油色的披巾上可见零星的点点墨斑。她的手里捧着一本绿皮书,封面上清晰镶印着一匹奔驰的骏鹿。眼前的一切如此真切,绚丽夺目却不乏细节处的雕琢。然而我只是如光似影,如雾似霭,空气般悄无声息地伫立一旁。
“拜托,救救我吧……”我向她哀求。但她却无动于衷地继续翻页,对我的祈求充耳不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