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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后来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著名翻译家刘英凯经典全译本,新增5000字导言,万字译后记!夏洛蒂.勃朗特自传体传世佳作,轰动十九世纪文坛! 万字译后记在词汇层面、语法层面、修辞层面、文化元素多方面解读翻译原则,力求更贴近原著,更接地气! 译本序 一 1847年10月以后的三个月里,夏洛蒂·勃朗特出版了《简·爱》,艾米丽·勃朗特出版了《呼啸山庄》,安妮·勃朗特出版了《艾格尼斯·格雷》。这就是知名于当时和后世的勃朗特三姐妹所造就的英国文坛的一段佳话。《简·爱》和《呼啸山庄》后来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彪炳千秋的不朽明珠,《艾格尼斯·格雷》也成了英国文学史上有相当地位的杰作。可是八个月后,艾米丽和安妮都相继香消玉殒。1854年6月夏洛蒂·勃朗特三十八岁时跟一位牧师阿·贝·尼克尔结婚。不料几个月后,她跟丈夫一起出去到几英里以外的荒原远足,归途中遇雨受了风寒,于是一病不起。1855年3月31日,夏洛蒂竟然也兰摧玉折,在三十九岁时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还带走了一个腹中婴儿。勃朗特三姐妹的先后离世似乎验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天妒英才! 在我们的新译本杀青之际,我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七绝: 各自思深笔力遒, 文坛鼎峙美名留。 太息英伦三姐妹, 芳年殒命恨悠悠! 其中的“鼎峙”一词点明了她们三姐妹在英国文学史上“三足鼎立”般的崇高地位。 二 与我手头的其他三个译本(延边出版社的宋兆霖译本,简称“延边版”;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祝庆英译本,简称“外译版”;由盛世教育西方名著翻译委员会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4英汉对照本,简称“世图版”)的译者不同,我们认为,小说是把简·爱的生活分成了五个阶段,舒徐有致地一一进行描述的。 第一个阶段是简·爱在舅妈家里的生活,仅占小说前四章的篇幅。小说开始时,简·爱已经父母双亡,挚爱她的舅舅也离开人世,她在舅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小说对舅妈的峭刻薄德和因此在感情上的凉薄和嫌弃,表姐的睥睨、蔑视和冷漠,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她的反抗以及她被关到红房子里接受惩罚等过程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让读者初步体会到简·爱既忍让克制,又敢于抗击的复杂反叛性格和捍卫独立人格的精神起点。 第二个阶段是从第五章到第十章,作者给我们展开的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八年的生活经历。这些章节主要描绘的人物包括罗沃德学校的建校人和教育承办人布罗克赫斯特、简·爱的同学海伦·彭斯和该校校长坦普尔小姐。本部小说中,作者批判现实主义的笔触抨击力度最强的人物就是布罗克赫斯特。这个人极其虚伪,他一方面让自己的老婆和两个女儿穿着昂贵的衣服,打扮得十分华丽,另一方面却要求他的女学生们以宗教精神“拯救灵魂”,压制欲望。他不准她们留卷发、留长发,命令学生在凳子上罚站示众,恶毒羞辱;让她们过着吃腐臭的食物,每天半饥半饱的日子。第九章描述了由于长期处于半饥饿状态,得了感冒没得到及时治疗,学生们成了斑疹伤寒牺牲品的可怕情景,结果是一半以上的人病倒了,好多人病死在学校里,回家的人也只能等死。在斑疹伤寒肆虐之后,这个学校的事实才暴露出来,激起了公愤,使得学校“地点不利于健康的原始状态,孩子们伙食的数量和质量,做饭用的水有恶心的咸味而且发臭;学生们的衣着和居住条件的窳劣……”(参看第十章)全都为世人所知,这以后才在政策、措施上有了改革,学校学生的生活才有了改善。 简·爱的同学海伦·彭斯是个天使般的可爱女子。虽然她给读者一个过于自律、逆来顺受的印象,但是她虔诚地信仰上帝,善解人意,极富同情心,在简·爱受到布罗克赫斯特的极度羞辱,处在心灵煎熬过程中时,是她两次故意经过简·爱被罚站的凳子边,用她的目光和微笑给简·爱以心灵的抚慰。事后又是她第一个到简·爱身边,给她宝贵的安慰和心灵指引(参见第七、第八章)!简·爱把她视为同学中的第一心灵伙伴。在她成了斑疹伤寒的牺牲品死去之前,简·爱冒着被传染的危险去看望她,她是在跟简·爱一个被窝里熟睡后永远告别了世界的。第九章结尾处,简·爱在她死前与她的对话是有催人泪下艺术效果的好文字。她的死是对布罗克赫斯特和他代表的学校这一冰冷小社会的最大控诉! 这所学校的校长坦普尔小姐性格平和,为人公正,她对布罗克赫斯特做出了不少对学生们来说是十分可贵的抵制。她以其慈悲之心尽力改善学生们的悲惨生活,在女学生们竭蹶气馁的时候给她们以振作起来的精神鼓励!她尽力安抚灵魂受到重伤的简·爱,把简·爱和去安慰简·爱的海伦·彭斯一起请到自己的家中,让两人“就像神话里把众神饮用的琼浆和有长生不老功效的珍馐美味享用了一样,享受了一顿好吃好喝(参看第九章)”。她经过调查之后,特意召集全校学生为简·爱曾经受到布罗克赫斯特的那次羞辱做了对简·爱的心灵健康成长十分必要的洗刷(参看第十章)。是在她的关爱和教导下,简·爱度过了六年的学生生活,并在这所学校当了两年老师。她在结婚之后离开了学校,随新婚丈夫而去,使得简·爱失去了“家”一样的感觉和留下来的动机,才决定离开学校,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第三个阶段是简·爱在桑菲尔德的感情生活经历,是简·爱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这部分从第十一章到第二十七章,横跨了十七章的篇幅。如果把小说比喻成电影,在这部分,女一号简·爱在以家庭女教师的身份与男一号桑菲尔德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遇、相交、相互试探的过程中,她在社会、爱情、婚姻和宗教等一系列问题上表现出来的自尊自爱、不亢不卑、坦坦荡荡、敢爱敢恨,对男权至上、金钱第一的等级社会的反叛精神,坚毅倔强、重视道德、不断自省而又善良仁慈的个性,心灵没有受到社会世俗污染的纯洁、高尚、正直的品性,对美好精神和美满人生的不厌追求的崭新女性形象逐渐赢得了男一号的尊敬和爱情,两人成为心心相印的灵魂伴侣,并走进了教堂,准备完成结婚仪式而结为夫妇。可是男一号藏在宅子里的妻子,疯女人伯莎的弟弟在教堂里揭露了他还有一位未离婚的妻子这一事实,于是婚姻彻底告吹。这一部分情节扑朔迷离,除了女配角疯女人临时逃脱了每日的监禁,出来对男一号和女一号分别进行了恐怖性的袭击之外,还有一号女配角,美丽到绰约多姿、妩媚曼妙、光彩照人程度的英格拉姆小姐,作为男一号的婚姻觊觎者,成为貌不出众的女一号的爱情障碍。这些描写,尤其是女一号的心理描写极其曲折动人。这些章节的文字也揭示了女一号的善良品格,例如她了解疯女人的内情之后,对这位“情敌”反倒充满同情,批评男一号介绍自己的疯妻子时口气“太狠心了”。她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仁者之心可参看第二十七章。此外,她对男一号并不喜欢的养女阿黛尔也一直极具责任感和同情心,甚至违背男一号的意愿,在外出买嫁妆上路之前说服这位养父带上了极欲前往的阿黛尔。 这十七章集中写出女一号的情感历程,第二十三章,简·爱在罗切斯特面前慷慨陈词:“难道就因为我贫穷、默默无闻、长得平凡、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我的心跟你一样充实!……我在跟你说话,不是以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为媒介,是我的灵魂跟你的灵魂在对话,就好像我们两人穿过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边,彼此平等……”表达了女一号对于男女平等和女性尊严的激昂诉求,是女一号高大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得知男一号还有未离婚的疯妻子后,尽管男一号许诺他可以安排好疯妻子,然后二人双双离开家园,去过神仙眷侣的日子。但是高傲的女一号不愿沦落到当情妇的可鄙地位,为了维护个人的尊严,她离开了桑菲尔德。偷偷离开的时候,她可以拿走很多值钱的东西,例如男一号给她的珍珠戒指之类,但是她只拿走了属于自己的区区二十先令作为路费,就毅然决然地走向不可知的未来!她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尚再一次打动了读者的心弦! 第四个阶段是到沼泽居的艰难历程和在那里的生活。这部分是从第二十八章到第三十五章。在面对不可知未来的最初三天多的时间里,简·爱把盘缠用尽,身上已经没有半个硬币,受尽了孤立无援、饥寒交迫的折磨,沦落到荒原露宿,不得不乞讨的地步。其中的艰苦竭蹶程度比起在舅妈家的悲惨遭遇还大有过之。后来终于在面临被冻死的命运关头,被沼泽居的圣·约翰三兄妹收留,她后来又当上了乡村教师。很久以后她才发现收留她的兄妹三人竟然是她姑妈的孩子,即她的表哥和两个表姐(参看第三十三章)。这段生活中的众多情节有三个脉络:第一,她成了尽职尽责、富有教学成效的老师,受到爱戴和尊敬。第二,她的表哥圣·约翰拒绝了袅娜娉婷的富二代美女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的追求,刻意要娶其貌不扬的简·爱为妻。他看重的是简·爱所具有的,而奥利弗小姐缺乏的忍耐、坚毅、勤劳和才干(第三十二章),而这是他立志献身基督教,要妻子前往环境艰苦的印度跟他共同传教最需要的品质!作者带着感情描述了圣·约翰不屈不挠的献身精神。他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他的爱情观是简·爱不能接受的,他也不是简·爱能够爱上的人。但是他不该被视为反面人物。延边版的“译本序”说他对简·爱实施了“软硬兼施的进攻”(见第八页),外译版的“译本序”说圣·约翰“冷酷自私”(见第六页),就都把这个复杂人物过于妖魔化了!这不是作者描述这一角色的初衷!简·爱只是不愿意跟他结婚,但是却也诚心诚意地多次申明愿意去印度给他当助手,就证明了他在简·爱心中的地位!最后一章,简·爱对他去了印度献身于他的事业并把他的生命留在了那里所做的满怀深情厚谊的高度评价尤其证明了这一点!第三,简·爱从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两万英镑的遗产(第三十三章),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简·爱慷慨地把这两万英镑分成四份,给她表哥、两个表姐和她自己各分了五千英镑。这个情节颇为重要:第一,让我们看到了简·爱视亲情大大重于金钱的高尚品质。第二,五千英镑在当时是可以使简·爱成为女财主的一大笔财产。正是凭借着这笔数目不菲的金钱,简·爱才摆脱了因经济拮据而自卑的心理,以一个在财力上,在身体健康上都胜过不再有钱而且身残的罗切斯特,以强者的姿态重拾往日的爱情,实现了两颗心的结合!这是作者在将近一百七十年前朦胧初具的女权主义意识的伟大胜利! 第五个阶段从第三十六章到第三十八章。这部分是简·爱寻找罗切斯特,与他重新相聚,重获爱情,并且结为夫妇的过程。第三十六章介绍了疯女人伯莎放火烧了桑菲尔德,自己从顶楼坠楼而死(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情节,简·爱与罗切斯特的重新相爱和结婚才有了道德和法律的基础),罗切斯特为了救她而烧伤,双目失明,成了穷人。最后一章介绍了圣·约翰和他两个妹妹、简·爱的学生即罗切斯特的养女阿黛尔这几个主要人物各自的美好结局。小说安排的结尾是:罗切斯特很大程度上恢复了视力,不仅仅抚摸到,而且亲眼见到了他与简·爱爱情的结晶——他们的儿子。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个大团圆的结尾是读者期待的最完美的结局。外译版的“译本序”认为“全书的现实主义力量却削弱了。这个结尾不能不说是蛇足”(见第八页结尾)。我愿意表达跟外译版不同的看法:很多现实主义的小说也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为结尾的。如果不是这样的喜剧结尾,那么小说到了第二十七章,简·爱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妻子,自己被骗,于是出走,这样的悲剧性结尾也是一种处理办法。但是这样的安排会使小说细节的浓度,女主人公简·爱的丰满形象大打折扣,那么,《简·爱》在其出版后的近一百七十年里是否还能像现在这样风靡世界就是个未知数了。 译毕《简.爱》后,又读了国内外一些评论,有感于该小说出版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持续大热以及主人公简·爱的崇高女性形象,我写了一首七律: 享誉五洲小说林, 至今蓊郁耸青云。 端方简爱心高尚, 幽晦红尘路苦辛。 不亢不卑堪为范, 自尊自重已凝芬。 奇婚各历真情感, 镜鉴人生可正襟! 有一点说明:在第三句中,我临时把“简·爱”理解为“简”修饰“爱”的偏正结构“简爱”,因此用第四句相同偏正结构的“红尘”,来跟它对仗。这在修辞上叫“别解”,这在诗词里是常用的修辞格。例如:“昨日敲棋寻子路,今朝对镜见颜回。”这两句诗就是把孔老夫子的两位高足“子路”和“颜回”的名字分别临时理解成“棋子的路数”和“原来的面色又恢复了”。我们且以会心一笑而结束这篇“译者前言”吧。 刘英凯 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英国小说家,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生于贫苦的牧师家庭,曾在寄宿学校学习,后任教师和家庭教师。1847年,夏洛蒂.勃朗特出版著名的长篇小说《简?爱》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这是一部带有很强自传色彩的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阐释了“人的价值=自主.爱”这样一个主题,在世界范围内,都称得上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之作。 译本序/01 第一章/001 第二章/008 第三章/016 第四章/026 第五章/042 第六章/056 第七章/064 第八章/074 第九章/083 第十章/092 第十一章/104 第十二章/122 第十三章/134 第十四章/147 第十五章/162 第十六章/176 第十七章/187 第十八章/210 第十九章/227 第二十章/239 第二十一章/257 第二十二章/281 第二十三章/289 第二十四章/301 第二十五章/324 第二十六章/339 第二十七章/352 第二十八章/382 第二十九章/401 第三十章/414 第三十一章/425 第三十二章/434 第三十三章/447 第三十四章/462 第三十五章/488 第三十六章/501 第三十七章/513 第三十八章/537 译后记/543 第一章 那一天,是不可能出去散步了。确实,早上我们曾在叶落枝空的灌木林中闲逛了一个小时,但是从午饭开始(没有客人陪伴的时候,里德太太会很早就开午饭)冬日的冷风就刮了起来,随后就是乌云阴沉惨淡,大雨冷峭袭人,户外的活动这时候也就办不到了。 我倒是乐于这样。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的散步,尤其是在寒意料峭的下午。让我感到可怕的是:湿冷的垂暮时分回家,手指和脚趾都冻得像遭到啃咬一样,而且因为要遭保姆蓓茜的数落,于是心生凄恻,还因为意识到我体格不如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里德,生出自卑之感。 这会儿,刚刚提到的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都在客厅里,簇拥在他们的妈妈身边。她倒是斜倚在火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宝贝儿女(此时此刻既没有争吵也没有嚷叫),一副快乐至极的神情。而我呢,蒙她特许不让我置身他们之间,说是她因为不得不让我离他们远一点待着而感到过意不去。要是不能亲耳从蓓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认认真真地竭力养成一种更随和和天真无邪的习性,更有吸引力和活跃开朗的仪态,——大概可以说,是更轻松、更坦诚、更自然的某种气质,那么,那些知足常乐的孩子们才配享有的特权。她就当真必须要把我排除在外了。 “蓓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找碴挑刺或者刨根问底的人,再说了,小孩子这么跟大人回嘴顶撞,实在是让人讨厌的。找个地方去坐着,你不能和和气气地说话,就别张嘴。” 紧挨着客厅的是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我不一会儿就从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留意的必须是图片多的。我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双腿盘着坐下,将波纹毛呢的红色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到了一起,我就越加隐蔽地藏匿起来,就像坐在神龛里一样。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重重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护佑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在翻书的间隙,我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远方只见白茫茫、恢恢漠漠的一片云雾,近处是一块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残过的灌木。一阵持久而悲怆凄恻的狂风,驱赶着经久不息的雨,横扫过去。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维克的《英国鸟类史》(Bewick——比维克,英国画家、木刻家、博物学家,1753—1828年在世。《英国鸟类史》是柯茨所著,插图是比维克的作品)。文字部分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去。里边写到了海鸟常去的地方;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挪威海岸,从最南端的林德内斯角(Lindeness,是挪威南部的一个海角),——或称纳斯(Naze),直到北角(North Cape,位于挪威北部马格吕岛北端),都有小岛装饰点缀着。 那里,掀起巨大漩涡的北大洋 咆哮在极北地区的海岛周围,海岛个个空荡凄凉。 还有那大西洋在澎湃激荡, 泻入赫布里底群岛(Hebrides,位于英国大不列颠岛西北的大西洋上)——雨骤风狂!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一翻而过,丝毫不加关注,那就是书中提到的如下地方的萧索荒凉的海岸:拉普兰(Laplamd,芬兰北极圈以北的地方的统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Spitzbergen,位于挪威北部)、新地岛(Nova Zembla,位于巴伦支海和喀拉海之间)、冰岛和格陵兰。还有“莽莽漠漠的北极地区和那些阴暗的不毛之地,那是霜和雪的储藏库。很多世纪的寒冬所积累成的坚实的冰原,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峦叠嶂,一峰高过一峰,冰面澄莹浏亮,围绕着地极,把极度严寒的威势加倍地汇集起来”。对这些像死亡一样惨白色的地域,我已经形成自己的看法,朦胧恍惚,虽然好像孩子们似懂非懂的所有念头,隐约浮现在脑际,但是也出奇地印象深刻。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跟后面的插图相互关联,使得挺立在波涛飞溅的大海中的孤岩,搁浅在岑寂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魂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义深长,耐人寻味了。 我说不清那相当索寞孤寂的墓地上萦绕着一种什么样的意绪:那里有刻着铭文的墓碑、有一扇大门、两棵树、一道残垣断壁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正是黄昏时分。 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的那两艘轮船,我相信是海上的幽灵。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包裹,那是个恐怖的情景,我赶紧翻了过去。 那个独踞于岩石之上,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远眺着围着绞架的一大群人,也一样的情景可怖。 每幅画都讲述一个故事、对于我这样一个理解力发育不足,感情不健全的孩子而言,这些故事往往显得高深莫测,但又是趣味盎然的,就像冬天的夜晚蓓茜碰巧心情好的时候所讲述的故事一样有趣。这种时候,蓓茜把熨衣服的桌子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着里德太太的蕾丝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熨出褶来,一边给我们讲一段段的爱情和冒险故事,满足我们焦灼急切、聚精会神想听故事的孩子。这些片段来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加古老的歌谣,或者像我后来所发现的那样,来自《帕美拉》(英国作家Samuel Richardson于1740年出版的书信体家庭伦理小说:Pamela)和《莫兰伯爵亨利》(约翰·韦斯利根据爱尔兰作家亨利·布鲁克的小说《显赫的傻瓜》删节而成的一部畅销小说,出版于1781年)。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维克的书,很开心,至少是自得其乐。我心里怕的就是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太快,餐室的门开了。 “喂!愁肠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随后又停住了,他显然发觉房间里没有人。 “她上哪个鬼地方了呀?”他接着说。“丽兹(伊莱仄的昵称)!娇芷(娇芷安娜的昵称)!”(喊他的姐妹)“琼(Joan,是Jane——简——的异体写法)不在这儿啊,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糟糕的畜生!”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想。我强烈地希望他发现不了我藏身的地方。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和头脑都不灵光。可是伊莱仄刚从门外探进头来,立即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约翰的昵称)。” 我赶紧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称为杰克的人硬拖出去,身子就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尴尬而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这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儿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来,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让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按年龄来讲,他长得又大又壮,但是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五官阔,四肢粗,手脚大。还习惯在餐桌边暴饮暴食,落得肝火旺,视线模糊,双颊松弛。这一阵子,他本该一直是待在学校里的,可是他妈已经把他接回家来,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是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说,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甜食,他准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刺耳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优雅中听的想法,认为约翰面色蜡黄是因为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呢!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是嫌恶。他欺侮我,惩罚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常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怵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缩紧。有时候,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无论他对我实施什么恐吓和欺侮,我都无处申诉。用人们可不愿意站在我一边对付他而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是装聋作哑,她儿子打我骂我,她视若无睹。当着她的面,他动不动既打又骂,而背着她,他打我骂我就更加频繁了。 我对约翰逆来顺受已经习惯了,就走到他椅子跟前。他拼命向我伸舌头,花了大约三分钟的时间,就差没把舌根绷断了。我明白他会立即动手,一边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注视着这个就要下手的人那副令人作呕的丑陋嘴脸。我不大知道他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猛然间狠狠地揍了我。我一个趔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算站稳了身子。 “这是给你的教训,因为你刚才那么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因为你偷偷摸摸躲到窗帘后面,因为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副样子,你这耗子!” 已经习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没想过回嘴,我在意的是如何在忍受辱骂之后肯定接踵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来着?”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给我。” 我回到窗前把书拿了过来。 “你没资格动我们的书。我妈妈说你是靠别人养活的,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是应当去讨饭的,不该跟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生活,不该跟我们吃一样的饭菜,穿妈妈花钱买的衣服。翻我们的书架,我就要教训教训你。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或者说,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开,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 我照做了,开始并不知道他的意图。但是我看到他把书举起来,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出的架势时,我惊叫了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来不及了,书已经扔过来,打中了我,我倒下了,脑袋撞在门上,磕破了。磕破的地方流出血来,疼得很厉害。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种种其他情感接踵而至。 “你这个恶毒凶残的人!”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奴隶监工——你像那些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Goldsmith,1730—1774,英国作家、诗人,他的著作《罗马史》初版于1769年)的《罗马史》,对尼禄(Nero,37—68,罗马第五任皇帝,以残暴出名)、卡利古拉(Caligula,12—41,罗马第三任皇帝,是仅次于尼禄的罗马残暴皇帝)等人物已形成自己的看法,也默然地作过类比,但绝没有想到会这样大声地嚷了出来。 “什么!什么!”他大喊。“那是她对我说的话吗?伊莱仄、娇芷安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吧?我难道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头朝前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揪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已经跟一个不顾一切的家伙搏斗起来了。我真真切切地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暴君!一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压倒了恐惧,而狂暴般地跟他对打起来。我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都做了些什么。他骂我“耗子!耗子!”并大声地号叫着。他的帮手近在身边,伊莱仄和娇芷安娜早已跑出去找里德太太。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跟随在后面的是:蓓茜和女佣嫒博特。她们把我们俩拉开了,我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怒气发到约翰少爷身上!” “谁曾经见过这样发脾气的画面!” 随后里德太太补了一句: “把她拽到红房子里去,把她关起来!”马上就有四只手按住了我,我被拖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反抗,在我,这还是第一遭。这大大增强了蓓茜和嫒博特小姐倾向于对我抱有的恶感。事实是:我是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或者如法国人常说的,不对劲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已经难免要遭受离奇的惩罚。于是,像任何一个别的造反的奴隶一样,我在绝望之中横下一条心,决计豁出去,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嫒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丢人!丢人!”这位女主人的使女叫道,“多吓人的举动,爱小姐,竟然打起年轻的绅士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还不如一个仆人。因为你让人养着,啥都不干。得了吧,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糟糕。”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定的房间,推搡到一条矮凳上,我本能地要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两双手瞬间就把我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地坐着,我们肯定得绑住你了,”蓓茜说,“嫒博特小姐,把你的吊袜带借给我,我那双会被她一下子挣断的。” 嫒博特小姐转过身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要用的吊袜带子。这一捆绑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引来的额外耻辱,略微消泯了我情绪上的激动。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双手紧紧扶着凳子。 “留神别动,”蓓茜说。她发现我确实已经平静下来,便松了手。随后她和嫒博特小姐抱臂站着,阴沉地、狐疑地瞪着我的脸,好像对我的神经正常不相信似的。 “以前她从来没有这样过,”临了,蓓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Abigail,英国戏剧《傲慢的贵妇人》里的一位贵族使女)说。 “不过她心里一贯是这样的,”这是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狡诈不光彩,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这么多掩盖着的假象。” 蓓茜没有搭腔,但过了不一会,就冲着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是在里德太太的恩德之下生活的,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撵出去,你早就已经进贫民院了。” 对这些话,我无话可说,因为对我来说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就包含着同类的暗示,这些责备我靠别人养活的话,在我的耳朵里已经成了意义隐约不清的老调,叫人非常痛苦,让人气短,但又让人半明白半不明白。嫒博特小姐附和说: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跟两位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养大,就以为自己跟他们地位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而你却一个大子儿也不会有。你得谦恭,得尽量顺着他们,这是你应该应分的。” “我们告诉你的话全是为了你好,”蓓茜补充说,口气倒不严厉,“你应当努力多做活儿,有点用场,要温顺和悦,这样也许可以在这个家住下去;要是你使性子,粗野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打发走的。” “另外,”嫒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使性子时,让她突然死去,死后她能上哪儿去呢?来,蓓茜,咱们走吧,别管她。反正我是无论做什么都打动不了她的心啦。爱小姐,你自己待着的时候,祈祷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得到同意,从烟囱里下来,会把你抓走的。”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备用的卧房,难得有人睡。其实我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海德府上偶尔拥进一大批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它的全部房间。但是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大、最堂而皇之了。粗大的床柱支起来的一张红木床像个帐篷似的赫然立于房间正中间,床柱上罩着深红色的锦缎帐幔。两扇大窗户的百叶窗总是垂下来的,半掩在相似织物制成的彩花窗饰和窗帘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边的桌子上铺着绯红色的桌布,墙是柔和的浅黄褐色,略微带了一点粉红。大柜子、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旧式红木做的。床上的褥垫和枕头都高高地堆起来,床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Marseilles)的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的映衬下,看上去都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挨着床头的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依我的感觉,安乐椅就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屋子寒意料峭;因为离保育室和厨房很远,所以很静谧;因为尽人皆知,很少有人进来,所以显得肃穆庄重。只有女佣每个星期六上这儿来,在镜子和家具上擦擦抹抹,把一周内静悄悄落上去的灰尘除掉。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柜子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纸的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一张小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里潜藏着红房子的一种神秘感,是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如此孤寂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他的遗体就是在这里接受吊唁的,他的棺材就是在这里由殡葬工人抬走的。从那一天之后,这里就始终弥漫着一种阴郁的祭奠气氛,护卫着它,避免有人频繁地闯进来。 蓓茜和刻毒的嫒博特小姐让我像铆在上面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的那个座位,是一条有软垫的矮凳,靠着大理石壁炉。那张床高耸在我面前,我右面是高高的、黑漆漆的大柜,柜子上黯淡、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着变幻不定。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重现出床和房间的空阔和肃穆。我拿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的时候,便起来瞅一瞅。天呐,不错,牢房也从不会锁得这么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子展现的深处。在虚幻的深境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更阴沉。镜子里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盯着我,白白的脸庞和白白的胳膊都闪现在朦胧的阴影里,在一切都凝滞不动时,唯有那双明亮的、带着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的效果真真正正地像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妖的小精灵中的一个,恰恰像蓓茜在夜晚讲故事时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萋萋的幽谷中冒出来,出现在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是迷信的,但是迷信并没到完全占了上风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激愤,反叛的奴隶那种怨恨情绪依然支配着我。回忆如同迅疾的猛攻一样,我必须遏制住之后才会屈服于这阴晦的现实。 约翰·里德的所有专横跋扈、他姐妹的所有傲慢淡漠、他母亲的所有厌恶、仆人们的所有偏心,像一口浑浊的水井中黑黑的沉渣,一股脑儿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向上翻腾起来。 为什么我总是遭罪,总是遭人吹胡子瞪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挨骂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所有人的欢心,却不起作用呢?伊莱仄桀骜不驯而又自私,却受到尊敬;娇芷安娜惯坏了脾气,非常尖酸刻薄,阴毒酷虐,而且吹毛求疵,强横霸道,所有人却偏偏迁就她。她的秀美,她粉嘟嘟的面颊,金亮亮的卷发,似乎谁见了都开心,为此而原谅她的所有缺点。至于约翰,没有人不顺着他,更不用说没有人教训惩罚他了,虽然说他扭断鸽子的脖子,弄死小巧可爱的孔雀,放多条狗去咬绵羊,摘掉温室中葡萄藤上的葡萄,掐断暖房里最上品花木的嫩芽。有时还把他母亲叫成“老女郎”,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的皮肤而辱骂她。母亲的心意所盼他硬是不理不睬,撕破并毁掉她的丝绸服装,也并不是罕见的事,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心尖儿”。我不敢有丝毫闪失,竭尽全力把该做的事做好,人家还是骂我没规矩,讨人嫌,阴沉沉,贼溜溜,从早晨骂到下午,从中午骂到晚上。 我挨打摔跟头,头还在疼痛,还在流血。约翰逞着性子打我,没有谁责备他,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的毒打,反抗了一下,竟然受到普遍的非难。 “不公平!不公平!”我的理智说。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被迫化作一种力量,虽然短暂却属早熟。“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怂恿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不合理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跑不成,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阴郁郁的下午,我的灵魂惶恐不安到了何种程度!我的整个脑袋是多么扰攘纷乱啊!我的整颗心在怎样的逆反之中啊!然而这场斗争又是在何等的暗昧和漫漶的无知中进行的啊!我无法回答心底这个不断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遭罪。此刻,在相隔——我不愿意说多少年以后,——我才看明白了。 我在盖茨海德府上跟谁都合不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跟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挑选的仆人,都毫无一致之处。如果说他们不喜欢我,事实上,我也一样不喜欢他们。他们没有义务带着感情对待一个与自己没有共同感情的家伙,一个异类——无论是脾气、能力,还是嗜好都跟他们相悖,一个废物,既不能为他们的兴趣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一个有毒的家伙,浑身全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态度而愤恨,又因为蔑视他们的评断而生的毒菌。我明白,如果我以前是一个乐天、聪明、无忧无虑、任性缠人、漂亮而又喜欢嬉闹的孩子,那么,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没有朋友,里德太太也会容忍我在她身边,更显得满意一点;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多一点伙伴般的情感,更亲切热情一些;用人们也不会动不动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阳光开始从红房子里消逝。已经是四点过后了,阴云四合的下午正在转为阴郁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然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风在宅子后面的树丛中呼啸。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在下沉。往常那种屈辱的情绪,那种自我怀疑、落寞感和沮丧,把我将消未消的愤怒,像灰烬一样浇灭了。谁都说我坏,我也许确实是这样吧。刚才我动的是什么念头啊——还不是要把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海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诱人的归宿吗?我一直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新引得我想起他来,而越往下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记不起他了,只知道他是我的亲舅舅——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父母双亡的婴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之一来照看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觉得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敢说,她也确实做到了她天性所能允许的极限了。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系的外姓人呢?这个外姓人在她丈夫死后已经跟她没有半点干系了。她发现自己勉为其难地受这个承诺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无法喜欢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个合不来的外人生生闯进自己家人的圈子里,还要没完没了,对她来说,想必一直是件烦恼透顶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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