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民法典译丛—韩国民法典 朝鲜民法
《土耳其刑法典》分为总则分则两编。总则包括以下三章:基本原则、术语定义和适用范围;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处罚。分则包括以下四章:国际罪行;危害个人罪;危害社会罪;危害民族国家罪与最后条款。 建立民主的刑事司法制度以满足加入欧盟的标准,是土耳其现行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2004年9月26日通过的土耳其刑法典(第5237号
《日本地方政府法选编》选译了四部最重要的日本地方政府法——《地方自治法》、《公职选举法》、《地疗公务员法》和《地方财政法》。这些法构成了现代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规划了日本地方政治、地方公共行政和地方财政的基本框架,决定了日本地方治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日本分权化、自治化改革的最新成果,是我们了解日本地方政府与地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第一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
越南经济法研究
《韩国刑法总论(第11版)》分为四编,分别为刑法的基本理论、犯罪论、罪数论和刑罚论。《韩国刑法总论(第11版)》特色之一是结构体系别出心裁;特色之二是理论阐述,多有新意;特色之三是重视借鉴,立足本土。
本书阐述民法的起源—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形成与发展的论著。苏美尔、巴比伦、亚述、赫梯以及希伯来等诸民族共同造就了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
《刑法总论(新版第2版)》是日本目前最畅销的刑法学著作之一,根据2007年3月最新修订的版本译出。在总论部分,作者从犯罪的本质是违反社会伦理规范的法益侵害行为的立场出发,对刑法的基础、犯罪、刑罚和保安处分等刑法总论问题作了全面解说,并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各论部分,作者详述了对个人法益的犯罪、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和对国
《菲律宾修正刑法典》从刑法的基本原则到刑罚的适用和具体罪名,都规定得相当的详实、具体。因为菲律宾先后受西班牙和美国的殖民统治,其法律制度是一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合体。而《菲律宾修正刑法典》是1930年在美国殖民统治时修正的,主要源于1870年的《西班牙刑法典》,受美国的影响不大,只对部分涉及西班牙政治制度的条款进行
本书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田典之教授的代表作,代表了日本刑法各论研究的最高水平,全书分为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以及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对每类罪名之下的各罪名,分别从判例、学说的角度加以阐述,同时发表作者个人的见解。本书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必将对我国刑法分论的研究起到巨大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