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若干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警察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西法东渐背景下的近现代中国警察法之历史发展;警察权;警察组织;警务保障;警务监督;警务合作;境外警察法。
第一章 从元点谈起:关于警察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第一节 警察
一、我国古代的“警察”源流
二、国外古代的“警察”源流
三、近代以来的“警察”
四、“公安”与“警察”
五、警察性质
六、警察任务
第二节 警察权
一、警察权认识的现状与呼唤
二、警察权的特征辨析
第三节 警察法
一、警察法的概念解读
二、警察法的特点
三、警察法的渊源
第四节 警察法治
一、警察法治的概念解读
二、警察法治基本范畴
第二章 历史回顾:西法东渐背景下的近现代中国警察法之历史发展
第一节 近代中国建警与警察法
一、近代警政思想
二、近代警政的初步实践
三、清末建警及其失败成因分析
四、对清末警政建设的评价
第二节 北洋军阀政府的警政与警察法
一、警政思想
二、警政建设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警政与警察法
一、警政思想
二、警政建设
三、警察教育
四、女警
五、警察法制
第四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警政与警察法
第三章 一个警察法最核心的概念:警察权
第一节 什么是警察权
一、警察权的概念认知
二、警察权的性质
三、警察权的宪政基础
第二节 警察权有什么
一、总体内容认知
二、警察行政职权
三、警察刑事职权
第三节 如何行使警察权
一、警察权行使原则的内涵和范畴
二、警察公共原则
三、警察责任原则
四、警察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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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专论一:警察组织研究
第五章 专论二:警务保障研究
第六章 专论三:警务监督研究
第七章 专论四:警务合作研究
第八章 境外警察法研究扫描致谢
第二,强制性不能够认为是警察权特征,因为国家权力都有强制性。如果命名为特殊强制性,是可行的,因为不管从内容和运行层面都可以看到,警察权内容中对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权力是国家内政管理中其他国家权力所没有的,警械武器使用是其他国家权力运行中没有的强制程度的典型表现。
第三,不可处分性不是警察权特征,但如果命名为更明显的不可处分性,是可以说得通的。因为国家权力都具有不可处分性,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确立的原因,就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对行政权不具有可处分性是普适的。但是,行政诉讼中赔偿数额的确定可以调解,这说明,国家权力的不同内容其不可处分性的程度是有差异的。由于警察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在调整的对象上存在差异,更突出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干预,所以,警察权具有更明显的不可处分性。治安调解中的处罚与否,只存在依法处罚和依法不处罚两种情形,是法律授予警察严格根据法定情形行使的权力,不存在警察权的可处分性。
第四,优益权不是警察权的特征。优益权包括了优先权和受益权,优先权是警察权特征,受益权是所有国家权力都有的属性。但是,学者把推定有效权作为优先权的内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一是推定有效权不是一个权力,是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等效力的结果,不是国家权力层面的问题,不能称之为推定有效权;二是推定有效是行政救济中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具有的。
第五,与警察职责的统一性,既可以同意它是警察权的特征,也可以不同意它是警察权的特征。同意的原因,是只有警察权才与警察职责是统一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和结论;不同意的原因,是权力与职责统一性是所有国家权力都具有的属性,这个角度是更高的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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