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指南
定 价:29 元
- 作者:李和平 编
- 出版时间:2013/7/1
- ISBN:9787121205392
- 出 版 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272.9-62
- 页码:268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指南》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规定》主要内容详解,档案鉴定理论,宣传贯彻《规定》有关的注意事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过程与方法,编制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审查,有关问题解答等。附录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草案)、中信集团公司科研档案(草案),产品生产档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金融业务档案等保管期限参考表。
(1)政府指定用书。 (2)档案工作人员的必备手册。 (3)配合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对令的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4)国家档案局编写,我国第一本专门围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的图书。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合理确定与档案保管期限的准确划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和基础,决定着档案资源的组成和价值。
企业文件材料内容广泛,成分复杂,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定需考虑的因素众多,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难点之一。为使档案工作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在理念、方法、工具等方面的变化和发展趋势,进一步规范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和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国家档案局制定并颁布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规定》),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规定性要求。为使《规定》宣传贯彻工作顺利进行,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组织编写了本实施指南,全面介绍了《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宣传贯彻《规定》有关的注意事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方法,以及编制过程中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档案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学习,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规定》的要求。
本实施指南由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主编,参加编写的人员有李晓明、王岚、肖云、蔡盈芳。附录部分的实例由中国兵器工业档案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提供。本书撰写过程中还参照了部分金融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有关专家学者的著作,在此一并致谢。
因各种原因,本书难免有不足和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李和平,女,1952年6月出生,汉族,江西萍乡人,大学本科。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央档案馆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副司长、司长,2005年11月任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第一章 《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和原则
一、背景
二、意义
三、原则
第二章 《规定》内容介绍
第一节 《规定》概览
一、《规定》的结构和内容
二、《规定》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第二节 《规定》正文内容释义及特色
一、正文内容条文释义
二、《规定》正文条款特色
第三节 《规定》附表内容及特色
一、《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内容组织与排序
二、《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创新与特色
第三章 档案鉴定与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一节 档案鉴定概述
一、档案鉴定工作与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产生与发展
二、档案鉴定的作用
三、档案鉴定的对照法
第二节 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性质和作用
二、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
三、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结构和内容
四、档案保管期限
五、档案保管期限的标注形式
第三节 档案鉴定标准
一、时间标准
二、来源标准
三、内容标准
四、形式特征标准
五、职能标准
六、合规性标准
七、精全标准
八、共存标准
九、相关性标准
十、相对性标准
十一、社会需求标准
十二、历史标准
第四章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准备
第一节 前期准备
一、组织准备
二、文件学习
三、情况调研
四、制订工作计划或方案
第二节 职能分析与调研
一、职能分析
二、集团型企业总部在不同管控模式下的职能设置特点
三、文件材料范围调研摸底
第五章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
第一节 文件起草
一、明确范围与分工
二、文件结构安排
三、保管期限的设定
第二节 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一、管理类保管期限表的结构
二、职能或部门下归档范围的排列
三、保管期限的处理
四、文件材料内容的细化
五、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中常见问题举例
第三节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一、产品生产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二、科研开发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三、重大建设项目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四、设备仪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五、会计和干部职工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六、电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第四节 征求意见、签发和报审
一、讨论
二、征求意见
三、内部审批
四、文件报审
第五节 贯彻与动态管理
一、文件下发
二、文件的贯彻
三、文件实施过程中的修订
四、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成文形式
第六章 业务指导与审查
第一节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审查工作
一、业务指导
二、审查
第二节 集团型企业总部对下属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审查
一、有下属单位的集团型企业的职责
二、业务指导的内容与方式
三、加强对全公司的调研
四、对下属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
五、对境外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的业务指导
第三节 审查要点
一、行文方式及文件外观形式审查
二、准确性审查
三、归档范围的审查
四、保管期限表审查
五、填写审查结论表
六、对不同类型企业审查要点
第七章 问题解答
1.《规定》与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2.《规定》第二条对文件材料的定义中为什么没有企业设立、变更、解散等反映企业本身变化过程的关键词?
3.《规定》中的"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如何界定,哪些是"有关机关",哪些属"上级主管单位"?
4.《规定》中"中介机构"是指哪些机构?
5.《规定》第八、九条中的"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是指哪些企业和机构,如何界定?
6.如何理解《规定》中的"企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与"服务"如何界定?
7.如何理解《规定》第十七条"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什么样的变化是较大变化,时间是多长?
8.《规定》明确了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要求,而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编制过程中是否需要报审?
9.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否不经审查同意,只进行备案?
10.如何理解"管理类档案"一词,它是否意味着在企业十大类外又新定义了一个档案大类?
11.为什么《规定》中的保管期限表只列出了管理类的,其他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是否可以不编制,如需编制,参照和依据什么?
12.为什么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中包括了建设项目和产品生产、科研开发等内容?
13.管理类以外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如何制定?
14.企业可否不按照"永久、定期(30年、10年)"设定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15.企业已按三分法(永久、长期、短期)划分保管期限的档案是否需要重新按照标时制划定保管期限?
16.合同会签单是否属于归档范围?
17.办公自动化形成的文件正本与定稿一样时可否不存定稿
18.有的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无《规定》条款和附表中所列的文件材料,是否意味着企业文件工作不规范,是否需要按此内容形成?
19.事业单位是否可执行《规定》?
20.国家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尽一致时应如何执行?
附录
附录A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附录B 国家档案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附录C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按部门)(草案)
附录D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按职能)(草案)
附录E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草案)
附录F 企业产品生产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G 企业科研开发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H 企业项目建设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I 企业设备仪器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J 企业会计业务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K 企业职工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L 金融业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