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元年灯节时,少年皇帝朱厚照的微服私访;憨直厚道,身手不凡的霸州刘氏兄弟的无故被捕,后来又奉皂帝之命去追捕一个年轻、貌美、武艺高强的村姑杨娥;阉人刘瑾与其同伙“八虎”的一个个阴谋诡计;耆宿朝臣的死于非命,如此等等,小说如同抽丝剥笋般向人们展示出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小说写出了皇帝朱厚照在阉人的引诱卜,荒废朝政、置人民水火于不顾,嗣乐伎鬼混,在豹房狎妓取乐的荒淫无道,写出了宦官政治及其特务机构东西厂的黑暗、残忍与腐败,同时也错综复杂地表现了阁臣与宦官的勾心斗角。就在这纷纭复杂杂、险象环生的重重矛盾中,小说以不周寻常的笔触,表现了霸州乡民刘七与被他追捕的姑娘杨娥非同寻常的爱情。
大明正德元年(1506)刚到,北京便迎来了又一个灯节。
灯节起源于东汉。东汉明帝提倡佛事,于上元日在□□、寺院“燃灯表佛”,并诏示庶民一律挂灯。不知怎么着,这种佛教礼仪演变成了民间节日。放灯时间,汉时为一晚,唐玄宗规定为三个晚上,北宋规定为五个晚上,南宋偏安一隅却规定为六个晚上。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为招徕天下富商;聚集京师,遂规定从正月初八晚始张灯,至十七日晚落灯,共燃灯十个晚上。自明永乐帝把国都从南京迁至北京后,依然如兹。
明代的元宵节和灯节是混着过的。“正月十五闹元宵”,其实从正月初八燃灯起,十三日达到高潮,十五日家家吃元宵时,这个大节庆已趋于尾声了。北京集中燃灯的地点在明皇宫的东安门以东,即从东皇城根起,向东二里许,直到崇文门内大街。经过历代的演变,这时的灯市已比前朝热火多了。
正月十三这天晚上,天上正飘洒下来一阵小雪,冷飕飕的。但在灯市达到高潮的这个晚上,东安门外人们逛灯的热乎头丝毫不减。明孝宗头年五月驾崩,举国服丧了半年,禁伶禁演禁聚餐,京师的人碰到乐事,想抿嘴笑一声都得四处张望一下。这回上头开禁了,士民们都像出了笼的鸟儿一样,紧着到街上扑扇一阵。这时,沿街家家门前的灯栅,上下点灯,不计其数的灯笼,把一条街照得如同白昼。大户则缚起山棚,摆放宫灯、纱灯、字画灯、走马灯及五色屏风泡灯等,争奇斗妍,故而这一天又被人们称为赛灯会。
比肩接踵的人流中,太平鼓声不绝于耳,戴假面具耍大头和尚的,在人缝中挤来蹭去。更有些尖钻小偷趁乱做手脚,有时近乎于从摊位上明拿。人们见了,却只是护住自己的腰包,对这些人不理不睬。在金元之时,为了制造普天同乐的气氛,在灯市中有三天谓之“放偷”,即小偷在这三天之内,偷也不受惩罚。明代尚存此金元遗风。
逛灯市街,或是一家一户,或是一伙一群,或是同人结伴,或是男女牵行。总之,熙熙攘攘,连绵不绝,人山人海,热闹非常。
这时,人群中挤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一个半步也不敢离左右的中年男人。他们一样在人潮中走动,不知怎的,他们走到哪儿,前面就空出来一个几尺宽的空地,使他们能够畅通无阻地继续前行,而没有人能挤着他们,就像暗中有人给他们开道似的。
那少年长得白白净净,细皮嫩肉。他的眼睛是冰冷的,眼珠中闪烁着近乎纯钢的光亮,有时瞥视短促而尖锐,但更多的时候是游移的、飘忽的,好像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能引起他的好奇一般。’实际上,再新鲜的事也不会引起他更大的好奇心。他的穿着极普通,头戴“武士巾”,用缣为之,巾屋上广,前后绝隔,垂之于肩,身上是青布棉袄,白布裤,蓝布裙,脚上是白布袢,青布鞋。这副行头几乎是全新的。
紧随其后的那个中年男人头戴缎面披云巾,其式扁而顶方,后用披肩半幅,内置棉絮。身着与道袍相似的“直身”。这种宽而大的棉袍一般为士人所穿,是国初明太祖颁诏的标准民庶青布服装。此人面色苍白,微□,无须,眼小却不显呆滞,在又浓又长的眉毛底下转来转去,就像两只小耗子,贼溜溜地把尖嘴探出洞外,猜疑地嗅着空气。他那发福的形体,圆溜溜的肩,紧随那个少年行走时屁股的扭动,以及两手不协调的摆动,都显现着缺少男人的气概,倒像个十足的中年女人一般。
在临街的义丰号老酒店门前,围了好多人。原先,这家老酒店的门口,有两样东西颇吸引人,一个是木头制做的酒葫芦,足有一人来高,一二百斤重,二是店门上方挂着的一块大木匾,上书“李白回言此处高”,不仅把大诗人李白搬出来招徕顾客,而且这七个字写得挥洒有力,据说是元人赵孟頫所书。看来,这家的老板十分精通于行商揽客之道。这次灯会,又订做了一座龙山,上盘红绸子扎成的红龙一条。眼、爪、鳞片上处处是灯,通体透亮,而随着一个店中小伙计在一个机关处拿扇子呼扇,龙嘴处忽忽地喷着火。让围观的人不住地击掌称绝。
那少年听见人们在大呼小叫,便往那堆人处走去,那中年人紧紧跟上。他们刚走到人堆前,斜刺里忽地闪出几条壮汉。他们的衣着不一,都是民间常服,但都穿着一件黄色的对襟罩甲,这种衣服军民士卒皆不准服用,惟骑马者可服,而黄色罩甲连骑马者也不可服,惟军中骑马者可服,其衣式较短,为正德年间刚刚启用。几条壮汉并不说话,只是彼此间递个眼色,便横着肩膀上前,稍一发力,就在人堆中连挤带别地闯出了一个口子。
那少年上前,踮起脚尖,顺着口子向里看了一眼,见是一座龙山,闪出无动于衷的表情,掉头便走。他走着,一副对四周事物漠不关心的样子,唱戏的、踩高跷的、各种日杂商品从他眼前掠过,他除了扭头回顾外,毫无表情,只是有漂亮的少女从他眼前经过时,才能惹得他回头看上几眼,即使这时,他的嘴也要紧紧地抿着。这种无动于衷,从他的脸上移到了他的身上,渗到了他那优雅懒散的动作上,甚至会在衣服的每条皱褶上表现出来。
一通锣鼓,压过了其他嘈杂声,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眉心微微一动,见不远处,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一堆人,便又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没走到人堆前,几个穿对襟黄罩甲的壮汉,便急促地从他身边绕过,几个人在人堆边缘挽起袖子,露出膀子,打头的悠着劲,一拧身子,挤出了一个空,几个人往里一游,便不惊动旁人地开出个一尺来宽的小过道,那少年和那妇人般的中年男人随即侧着身子挤了进去。几条壮汉原以为那少年照例是看上两眼便走,谁知道他这回只是一味地呆着,不挪窝了。
场子中有两个汉子,长相挺相似,像是亲哥俩儿。挺冷的天,俩儿都穿着白色的棉搭护,这是元代遗留下来的一种衣式,半截袖,比褂子略长,腰当间束一根半尺宽的大红帛带,练把式的人喜服。
俩儿一个拿锣,一个拿鼓,连敲带吆喝。
年长些的那位,圆头圆眼肉鼻子,脸色乌油油的,有痘瘢;下巴宽大,嘴唇没一点曲线;脖子短,几乎和头一样粗,个子不算高,背脊阔得异乎寻常。肩头和手臂一抖一抖的,现着不祥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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