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包括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历史变迁、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发展、正当与善视角下的西方契约法理论以及对契约法理论合理性的反思几个部分内容。
赵融,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代表作有《罗尔斯哲学理论中的基本结构概念》。
绪论 / 1
篇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历史变迁
章 西方契约法理论的起源 / 10
节古希腊契约思想萌芽 / 10
第二节古罗马自然法影响下的契约法理论 / 17
第三节中世纪的契约法理论 / 21
第二章近代古典契约法理论 / 30
节古典契约法理论的法哲学基础 / 31
第二节古典契约法理论的确立 / 35
第二篇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发展
章古典契约法理论的修正 / 47
节大陆法系对古典契约法理论的完善 / 47
第二节英美法系对古典契约法理论的修正 / 51
第二章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变革 / 58
节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 / 59
第二节道义论契约法理论的复出 / 69
第三篇正当与善视角下的西方契约法理论
章伦理学中的正当与善 / 78
节道义论与功利主义中的正当与善 / 78
第二节道义论与功利主义的发展 / 82
第二章西方契约法理论中正当与善的分野 / 87
节法律原则认知态度上的差异 / 88
第二节规范与解释优先性上的先后 / 94
第三节司法裁判中事先与事后之争 / 98
第四篇对契约法理论合理性的反思
章罗尔斯正义理论与契约法的关系 / 108
节对社会基本结构的理解 / 108
第二节契约法与正义两原则 / 113
第二章对我国契约法理论的启示 / 124
节契约法理论功能的侧重 / 124
第二节契约价值基础的保护 / 127
第三节契约法漏洞的填补 / 129
结论 / 132
参考文献 / 134